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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宁波市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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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4-04-09 15:13
  •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 作者:
  • 甬农发〔2024〕51号

    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前湾新区社管局: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浙农专发〔2024〕4号)要求,我市结合实际,细化了目标任务,制定了《宁波市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3日

    宁波市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秸秆综合利用能力建设,提升秸秆离田率,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化运用“千万工程”的理念方法,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确定2024年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攻坚年,以制度创设为保障,以技术创新为动力,以产业提升为方向,打造具有宁波特色的秸秆综合利用样板。 2024年,全市标准化农作物秸秆收储中心达到21个,新建(改扩建)年利用秸秆量2000吨以上主体5家,创建省级秸秆综合利用先行县1个,深入推广一批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和原料化等“五化”利用技术和典型模式。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7.5%以上,离田利用率达到30%。

    二、重点任务

    (一)提升秸秆科学还田水平

    1.推广低留茬收割技术。筛选发布一批适用于当地主要农作物的高效收割和秸秆收集打捆机械,及时开展秸秆离田打捆作业,鼓励稻麦低留茬收割;推广半喂入联合收割机和带有秸秆留茬切碎、粉碎功能的全喂入联合收割机;有序推进小散农户集中流转和规模经营,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宜机化改造,为机械化低留茬收割提供基础保障。

    2.推广秸秆科学还田技术。在稻-稻、稻-麦等主要作物轮作种植区,持续开展秸秆还田生态监测评价,研究制定秸秆科学还田技术规范,确定合理的秸秆还田量,强化秸秆还田农机农艺融合,提高秸秆粉碎、深翻还田效率;示范推广秸秆配施腐熟剂、田间堆沤成肥技术,加快秸秆腐解速度和秸秆养分转变,减少对后茬作物生长影响。因地制宜推广果园、茶园等秸秆覆盖还田以及过腹还田、秸秆竹笋园覆盖促笋早出、秸秆种植食用菌等技术、不断拓宽秸秆利用途径和方式,发挥秸秆再利用价值,提高经济效益。

    (二)构建秸秆收储运体系

    1.建立秸秆收储体系。以县域为基本单元,结合当地实际,优先布局粮食播种面积1万亩以上的乡镇建设农作物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鼓励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拓展农作物秸秆收储用功能,全市新建7个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总数量达到21个。推动农业大县、重点乡镇和重点乡村,建设30个区域性秸秆收储中心、150个收储网点。

    2.健全收储运服务体系。培育农作物秸秆收储运社会化服务组织和经纪人队伍,鼓励跨区域联合作业,推动社会组织、经纪人与种粮大户、秸秆生产加工企业有效对接。做到能收尽收、能储尽储。

    (三)培育秸秆产业化利用主体

    各地应结合秸秆资源分布情况,合理布局秸秆利用产业,研究制定秸秆产业化利用项目扶持政策,重点支持建设秸秆能源,秸秆炭基肥、有机肥,秸秆饲料,秸秆代木,秸秆原料,秸秆基料化利用等企业,新建(改扩建)年利用秸秆量1000吨以上企业5家,培育年利用秸秆量5000吨以上的链主型企业2家。支持秸秆利用企业向秸秆收集打捆、离田收储及配送环节延伸,鼓励企业强链补链,打造一批集秸秆收储、加工、利用、销售于一体的全链条经营企业。健全“利用企业+收储主体+农户”模式,通过产业联盟、企业订单、户企对接等方式,提升区域秸秆离田消纳能力,做到能用尽用、增值利用。

    (四)建设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

    按照省级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创建办法,创建1个省级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整县制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秸秆收储运体系,培育与当地秸秆资源量相匹配的秸秆“五化”利用规模企业,其中年利用秸秆量5000吨以上企业不少于1家,创新具有特色的收储运用技术体系和秸秆利用模式,构建“体系完备、技术先进、政策有力、利用高效、全域实施”的秸秆综合利用机制。秸秆离田利用率达到40%以上。。

    (五)创新秸秆利用技术模式

    1.加强秸秆利用技术和装备研发。加快周年秸秆高效腐熟还田、秸秆饲料转化效率提升、秸秆制有机肥提质增效、秸秆炭基肥生产工艺优化与增效利用等研发。加强秸秆高效率低成本离田收集机具和适合山地丘陵地区、易于实现秸秆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的小型化、移动式装备研发,推进秸秆利用装备产业化发展与应用,打造适合宁波特点的秸秆利用装备体系。

    2.加强新技术新模式推广。鼓励开展秸秆压块、切割、揉丝等粗加工,丰富秸秆原料形式。创新推广秸秆生物燃料、生物基质、养殖饲料等技术,优先推广使用秸秆为原料的有机肥、有机无机复混肥、炭基肥。探索推广“秸秆+”农业农村有机废弃物协同治理、“秸秆换肥”“秸秆变肉”等模式,不断提高农户参与秸秆还田与离田利用的积极性,破解小农户秸秆离田低的难题。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组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专班,负责方案制定、政策出台、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等工作。各区(县、市)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切实可行的攻坚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分解任务、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出台秸秆综合利用的扶持政策,一并报市绿色发展中心。

    (二)强化督导考核。各地要把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作为当前农业农村系统的一项重点工作,列入年度考核目标,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属地责任。建立调度、暗访、督导、通报等制度,加快形成秸秆综合利用的工作体系和考核体系。

    (三)强化台账建设。进一步加强农业农村部秸秆资源台账建设,推进秸秆资源数字化台账应用功能开发,实现收集与仓储、需求端与供给端的信息畅通。加强秸秆调查人员业务培训指导,扩大调查范围,规范入户调查、数据复核、现场抽核、收储补贴等重点环节,确保调查方式科学、内容全面、结果准确。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地要把秸秆利用指导作为深化“三联三送三落实”服务活动的重要内容,建立对口联系制度,及时化解秸秆利用的瓶颈难题。组织开展现场观摩、技术培训,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编制通俗易懂的宣传资料,进村入户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宣传引导工作。将《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纳入农民培训课程,培训推广秸秆科学还田技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微信、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多形式、多角度、多渠道宣传专项行动工作成效,以及秸秆综合利用的新技术、新模式、新机制,宣扬正面典型,曝光负面案例,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全力支持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