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农发〔2024〕59号
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前湾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宁波国家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和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设备更新和现代设施农业发展的部署要求,加快现代设施农业发展和农业设备更新改造,培育壮大乡村“土特产”,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构建科学、节约、高效、绿色安全、保障有力的现代设施农业发展格局,现将《宁波市现代设施农业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宁波市财政局
2024年4月11日
59关于印发《宁波市现代设施农业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