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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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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4-02-07 17:26
  •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 作者:
  • 甬农发〔2024〕18号

    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象山县渔业局,前湾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为规范和加强市级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规定,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了《宁波市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根据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涉及的农业生产保供提升、乡村产业提升、农业经营体系提升、农田建设提升、农业“双强”提升、美丽乡村提升、共同富裕提升等7个二级专项,分别制定了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详见附件1-7)。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此前印发的《宁波市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甬农发〔2020〕88号)同时废止。

    附件:18关于印发宁波市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2家联合).doc

    1.宁波市农业生产保供提升资金管理办法

    2.宁波市乡村产业提升资金管理办法

    3.宁波市农业经营体系提升资金管理办法

    4.宁波市农田建设提升资金管理办法

    5.宁波市农业“双强”提升资金管理办法

    6.宁波市美丽乡村提升资金管理办法

    7.宁波市共同富裕提升资金管理办法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宁波市财政局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