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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专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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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4-02-23 10:17
  •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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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波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给横坎头村全体党员重要回信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对照中央、省委“三农”工作决策部署,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高规格召开市委农村和粮食安全工作会议暨“大美宁波”建设现场会,高站位建强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领导推进机制和部门统筹政策协同机制,高频度实施农民农村共同富裕举措,高质量落实乡村全面振兴任务,粮食生产扩面、种业强市建设、未来乡村创建、四好农村路建管、党建联建促共富等各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全市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590.5亿元,继续居全省首位;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487元,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缩小到1.69;宁海县获评国家级制种大县,江北区入选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象山县入选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百强县。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厚植乡村产业动能,乡村全产业链韧性不断提升

    一是稳步提升供给产能。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大幅提升。全市集中连片整治永久基本农田9万亩,整治优化粮食生产功能区21.7万亩,建成高标准农田16.2万亩;粮食种植面积达到172.45万亩,产量达到14.32亿斤,双双实现七连增,早稻、连作晚稻面积增幅均居全省第一;蔬菜播种面积达到157.98万亩,产量达到272.38万吨;生猪出栏102.92万头、能繁母猪存栏7.31万头;渔业总产量达到114.02万吨。二是扎实推进农业“双强”行动。成立农业科技人才联盟,遴选发布农业主导品种121个、主推技术62项。实施种业强市建设行动,52个农作物新品种通过省级及以上农业新品种审(认)定及登记,37个新品种获植物新品种权授权,6家企业(机构)入选国家种业阵型企业名单,“甬优1540”水稻成为宁波首个国家粮油生产主导品种。加快农业领域“机器换人”,创建综合性农业“机器换人”高质量发展先行县1个(慈溪市)、特色产业农业“机器换人”高质量发展先行县4个(海曙区、余姚市、宁海县、象山县),全市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超过86%。三是持续提升产业能级。宁海县和余姚市泗门镇分别入选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国家农业产业强镇创建名单。新增省级农业龙头企业8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20家,新创建国家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5家。四是加快推进数字赋能。打造宁波市农业产业一张图和种业强市、种粮一件事、“走在乡村1.0版”等应用场景9个,“甬牧惠”“数字鱼塘”(宁渔促富)和“村集体资产管理”入选全省农业农村系统第一批重大改革场景,“共享冰爽爽”(共享冷库)入选省数字政府系统优秀应用案例,“农房盘活”数字化应用列入省“一地创新、全省共享”。五是着力强化农业本质安全。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规模达到4.4亿元,保险深度达1.2%,水稻、生猪保险覆盖率分别提升至88.5%、90%。完成海塘安澜工程47.4公里,建成省级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村(社区)322个,渔船安全事故发生数和伤亡人数实现“双下降”(同比分别下降12.5%和30%),拖拉机责任死亡事故和道路外农机死亡事故保持“零发生”。

    二、高位推动城乡融合,城乡协同发展格局不断优化

    一是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延伸覆盖。建立全省首个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绩效考核机制,新改建农村公路107公里。建成新时代乡村电气化村110个,完成农村规模化供水管网改造306.8公里,新增高星级乡村农贸市场28家。二是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提标。加速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县域统筹,促进优质公共服务向农村拓展共享。启动“甬有优学”全生命周期行动,农村标准化学校达标率达到98.92%,农村等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9.8%,持续推进“职成校协同服务乡村振兴”试点。推进卫生健康服务“双下沉、双提升”,村级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建设率达到83.73%。三是推动社会保障制度健全完善。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30元。基本医疗保险户籍人口参保率达到99.89%。持续扩大社会救助覆盖面,低边家庭人均月收入认定标准由低保标准的1.5倍提高到2倍,最低生活保障月标准达到1181元,特困供养月标准达到2008元。建设(提升)规范化残疾人之家29个。

    三、全域改善人居环境,宜居宜业美丽乡村不断呈现

    一是持续打造乡村风貌美。结合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三区三线”划定等工作,完成第一批12个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试点。深化“千万工程”,新建美丽乡村风景线4条,新增省级美丽乡村示范县2个、示范乡镇11个。新启动创建美丽宜居示范村12个、美丽庭院8.2万户,建成省首批美丽庭院特色村11个。二是持续守护乡村生态美。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达75.9%,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3.71平方公里。新(改)建农村公厕439座,新增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高标准示范村40个。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7.3%。三是持续提升乡村富裕美。启动未来乡村共富单元建设,建成省级未来乡村项目村38个,新启动建设艺术赋能村50个。

    四、持续提升治理能力,四治融合治理体系不断完善

    一是强化党建引领。深入开展基层党建“整乡推进、整县提升”,出台党建联建工作指引20条,开展跨区域跨领域党建联建647处,全市共有112名村社书记获评省、市兴村(治社)名师。深化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村入户、“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市县乡三级联动安排宣讲员323人,直接宣教群众2.88万人。二是完善基层自治。围绕农村群众关心的治安、卫生、医疗等问题,打造“云端对话”模式,组建线上村民自治圈,让更多村民通过“云端”参与村级治理。“村民说事”制度覆盖全市并上升为省级标准。全市共培育创建省级善治(示范)村329个,省级善治(示范)村占比达到50%以上。三是建设法治乡村。壮大基层法治人才队伍,选拔“法律明白人”9700余名。新增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73个,认定清廉村469个,成功创建省清廉村居建设示范区(县、市)1个、示范乡镇(街道)3个。四是营造文明乡风。综合运用“鄞铃”“幸福巴士”“舜江快播”等文明实践载体,惠及群众540多万人次。评选新一轮市级文明村镇111个,全市县级以上文明村镇占比达到92%。建成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860个。持续打击农村非法宗教组织、违法宗教活动和宗教渗透活动。五是强化智治集成。推动“线上+线下”“政府数据+社会数据”“数字赋能+人文关怀”平台融合,推广农村智管家系统应用,加快村民说事、村级小微权力、道德银行、农村视联网等集成应用。

    五、多措并举强村富民,农民农村共富进程不断推进

    一是全面提升农民就业创业能力。培训农村实用人才1.2万余人次,培训高素质农民2731人。新招引新乡贤6397名,引进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新乡贤助力共同富裕项目47个,加快建设市巾帼农创基地9个,新培育农创客2300名。首创“灵活保”灵活就业专属普惠保险。二是精准帮扶低收入农户。健全多层次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和救助制度,低收入农户综合性保险项目列入市年度民生实事工程,累计投保7万余人。推广“国有主体、村集体代持+市场化运营+农户受益”模式,探索开展补改投帮扶产业项目试点。全市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13.8%。三是深化实施村级集体经济“消薄”攻坚。完善强村公司、村庄经营、飞地抱团、片区组团等发展机制,启动村集体经济“消薄”抱团项目50个、单村项目37个,实现年总收入50万元以下及年经营性收入30万元以下的行政村“双清零”。

    六、大力推进集成改革,乡村价值发展活力不断激发

    一是乡村集成改革扎实推进。鄞州区、余姚市、奉化区、江北区入选省级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试点,江北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获评全国先进。推进现代社区建设“八大改革”“十二大行动”。二是“三块地”改革稳步开展。象山县全国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有序推进,闲置宅基地(农房)激活利用全市推开,新激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农房)4573宗。推进农业“标准地”改革试点,全市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率和土地规模经营率稳定在70%以上。三是资金保障和金融创新不断强化。全市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支出比例达9.86%;涉农贷款余额8609.7亿元,同比增长16.2%。创新生物活体抵押贷款、“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地上(下)附着物”综合抵押等融资模式,推出“甬梅贷”“甬桃贷”等20余款农业农村专属信贷产品。四是“三位一体”农合联改革持续深化。在全国率先开展供销专干队伍建设试点,新建省级产业农合联10家,总数达到44家。新培育省级农合联农事服务中心10家。

    我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存在产业融合不够深入、农民农村增收渠道不够丰富、城乡融合发展不够充分等不足。下步,我市将紧紧围绕“两个先行”目标,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大力实施农业“双强”、乡村建设、农民共富行动,加快建设农业强市,全面提升现代生态农业新水平,全域打造“田园城市、都市乡村”新风貌,全体共享城乡幸福共富新生活,在全省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中展现宁波担当、贡献宁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