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5月25日—7月28日,市委乡村振兴领域专项巡察组对市农业农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9月15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常规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改工作情况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和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及市委乡村振兴领域专项巡察组对整改工作的要求,深刻领会巡察整改的重要意义。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局党组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建立巡察整改“四张清单”,明确责任部门、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形成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的整改工作局面。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建立巡视整改跟踪督查机制,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局党组定期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及时调度推进情况、跟踪问效重点问题,确保整改工作在规定时限内见底清零。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方面
1.针对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全面深入问题。一是深化巩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是修订《中共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结合“三农”工作实际撰写调研报告共11篇。三是落实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局党组书记为全局青年干部讲授《筑牢信念鼓足精气神 激扬青春建功新时代》专题党课,以模范带头作用立身为学习领悟党的创新理论的标杆典范。
2.针对运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推动实践存在差距问题。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全面推动“三农”工作实践。二是加强与市人大常委会、市司法局的沟通协调,统筹推进涉农地方性立法,新增立法项目1件,合计申报入库立法项目6件,制定调研方案,启动立法调研。三是修订《宁波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及集体讨论程序规定》,制定《宁波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决策标准》,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3.针对贯彻落实省市委关于“三农”工作的部署要求不够到位问题。一是聚焦工资性收入,发挥新型经营主体联农、农创客联合会带农作用,促进创业就业增收,2023年新培育农创客2300名。二是聚焦经营性收入,做深“土特产”文章,推进“一镇多业、一村一品”建设。三是聚焦财产性收入,深化“强村富民”集成改革,发展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四是聚焦转移性收入,推动《宁波市乡村振兴支持政策20条》落实落地,持续强化社会救助和民生保障。五是加快闲置农房激活利用改革,会同市工商联先后组织开展项目招商和推介活动2次,全年激活利用闲置农房3500幢以上,促进农民财产性增收。
4.针对加快推动农业产业发展成效不够突出问题。一是制订《农业领域“大优强.绿新高”企业培育实施方案》,加大农业头部企业培育和指导,2023年新增宁波市级农业龙头企业32家。二是会同市财政局下发《关于做好2023年宁波市乡村产业项目工作的通知》,推进实施农业经营主体技改等乡村产业项目。三是举办2023年宁波农业博览会,组织企业参加香港美食博览会、中国农民丰收节浙江主场活动和浙江省农博会等参展工作,提振消费信心,扩大宁波农产品影响力。
5.针对持续深化农村“千万工程”不够坚定有力问题。一是聚力推进县城承载能力提升和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建设“一环十线”美丽乡村风景线8条,创建省级和美乡村特色精品村53个、达标村440个、未来乡村37个,培育艺术赋能村100个。二是完善民分、村收、镇运、县处理体系,市辖六区完成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慈溪率先在全市建立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三是严格按照《浙江省和美乡村建设导引和认定办法(试行)》,落实农村人居环境长效机制,建成省级和美乡村530个。四是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村50个,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率达88.16%。
6.针对强村富民差距比较明显问题。一是贯彻落实宁波市村级集体经济持续提升行动计划和“消薄”攻坚行动方案,建立由区(县、市)党委副书记担任组长的县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专班,统筹组织、农业农村、资规、财政等职能部门协同推进。二是推进闲置低效资产资源盘活,召开农村闲置资源盘活推介会,推介25个村520处闲置资源,签约项目8个,大力推进闲置农房等农村资源盘活利用改革。三是开展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进行重点指导督促,持续推进项目竣工验收,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在50万元以上占比指标比去年同期提高10个百分点。四是大力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会同电信开展“志智双扶 筑梦共富”低收入农户及大学生子女高质量就业帮扶活动,有效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五是积极探索保险机制创新应用低收入农户精准帮扶具体实践,全年累计赔付率99.9%、受益率46%,市民生实事满意度第2名。全市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综合考评全省第一。
7.针对农田建设管理不够有力问题。一是加强农田建设管理系统谋划。按照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要求,研究提出我市永农逐步建成高标准农田的总体思路。二是抓进度,提质量,加快高标准农田项目推进实施。制定《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农田工程设施建后管护工作的通知》,推动建立农田工程设施建后管护长效机制,着力解决农田基础设施老旧薄弱问题。三是健全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保护专业队伍体系。通过招录遴选专业人员,采购第三方技术服务,不断配强专业化支撑单位和专业型干部,加强农田建设全过程管理。
8.针对稳产保供基础夯得不够实问题。一是筑牢粮食生产底线。印发《宁波市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实施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落实粮食超高产攻关方5个,水稻和小麦高产高效示范方34个,其中“甬优31”超级杂交稻以百亩方均产984.16公斤,最高单产1020.0公斤,打破我市尘封11年的水稻高产纪录。二是增强猪肉供给能力。持续优化生猪产业主体结构和区域布局,积极构建“以大型养殖场为主、适度规模养殖场为辅、中小规模养殖场为补充”的高水平生猪生产体系,共新建14家万头以上现代化大型猪场;遴选19家万头以上、42家5000头以上规模猪场作为国家级、市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做稳生猪优势产能;完善能繁母猪监测预警机制,将7万头能繁母猪任务到场到户。
9.针对农业机械科研、生产比较薄弱问题。一是建立先进适用农机具需求清单,围绕丘陵山区、设施大棚和畜牧、水产等主导产业,紧盯植保、收获、产后处理等主要环节,收集先进适用农机具需求30余项,依托我市农业相关科研院所和农机生产企业,为农业产业全程机械化发展提供技术和科研服务。二是强化农机农艺融合,2023年建设农艺农机融合项目5个,加大先进农机具推广应用力度,完善购机补贴政策,推进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形成科技装备精、服务能力强、农事功能全、经营管理优、发展韧性好的农事服务圈,增强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
10.针对牵头抓总作用发挥不够到位问题。一是优化调整涉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市委一号文件重点任务进展情况调度的通知》和《关于做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指标任务完成进度分析和月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落实“三农”重大决策领导小组审议机制,完善重点任务清单化落实、常态化调度机制。二是发挥农业农村现代化专班作用,落实乡村振兴年度重点任务清单,全面推进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圆满完成全国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现场推进会现场考察活动和全市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现场推进会保障工作,宁波深化“千万工程”建设和美乡村经验做法被国家乡村振兴局以简报形式刊发宣传。
11.针对宅基地改革尚未落到实处问题。一是推进农村宅基地等数据库信息共享机制,会同市住建局、市资规局下发《关于转发浙江省建设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农房浙建事”应用高效贯通运行的意见的通知》,明确农村村民建房审批、危房改造等统一使用省“农房浙建事”全生命周期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实现“农房一件事”和“农房浙建事”整合。二是配合推进国土空间整治,指导各地通过和美乡村建设和未来乡村建设,推进历史遗留问题依法妥善处置。三是建立完善部省指导、市县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的宅基地管理机制,指导区(县、市)规范宅基地审批。四是加大农村宅基地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与资规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五是编写《宁波市乡镇农业执法检查手册》,加强农村宅基地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强化宅基地执法检查指导。
12.针对数字化改革推进不够有力问题。一是印发《关于高质量推进宁波市数字乡村“大脑+应用”集成平台贯通应用工作的通知》,以数字乡村大脑为重点,以特色化应用场景为支撑,强化市县协同联动,加快推进应用场景和涉农数据优化整合。二是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数字农业工厂(基地)和数字化种养基地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明确宁波市级数字农业工厂评价条件并开展市级评选,摸排落实基础条件较好、有发展潜力的主体列入省级数字农业工厂建设规划,并按照省厅要求分批次组织开展申报。三是加快推进渔业数字化建设,积极组织渔业主体申报省级数字渔场,2023年有3家主体被认定为省级数字渔场,数量居各地市前列。
13.针对渔业安全防控体系不够健全问题。一是制定《关于全面打造“甬海红帆”,高质量筑牢渔船安全基层防控体系的实施意见》,部署海上党建任务,强化党管安全理念。二是每日通过渔船精密智控对脱编渔船进行闭环动态监管。三是严格落实1510督导检查机制,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隐患问题,培训教育渔民14000余名。四是开展联合执法,渔业安全防控体系初步建立,2023年全市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全市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二)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4.针对管理体制机制不够完善问题。一是制订《宁波市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4-2027年)》,深入调研,尽快出台2024年项目实施方案,确保我市农业农村发展资金专项规范实施。二是主动做好信息公开,及时在局门户网站和市财政局“预决算信息公开平台”专栏同步公开单位预决算以及市级预算绩效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建立以绩效为核心、以工作任务为抓手的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新机制,对专项项目开展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绩效管理,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会同市财政局出台《关于推进远洋渔业高质量发展的扶持措施》,进一步明确渔业油价(渔业发展)补助资金定向支持远洋渔业发展。
15.针对专项资金跟踪监管不够到位问题。一是建立以绩效为核心、以工作任务为抓手的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新机制,对专项项目开展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绩效管理,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组织召开全市和美乡村建设工作培训班,明确梳理式改造创建从规划立项到竣工验收等一系列程序。三是结合“城乡提升工程”专班工作,推进各部门项目、资金、人才等要素向和美乡村集聚,形成事前共评、事中共检、事后共验的项目管理机制。四是强化对专项资金进行预算执行监测分析,完善预算执行进度定期通报制度,按月开展资金支出进度通报排名,督促各地强化资金使用管理。
(三)在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6.针对落实党建责任制有差距问题。一是定期研究部署机关党的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专题研究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党建工作总结,及时研究阶段性党建工作。二是规范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及时向有关党组织发出换届提醒通知,指导党组织按照要求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组织全体党员酝酿推荐委员会候选人名单。三是加强党务干部培训,定期组织局属专兼职党务干部业务培训,注重发挥传帮带作用。
17.针对党建工作质效不够高问题。一是指导和督促党支部精心组织主题党日活动,开展田头党课等,创新活动主题,丰富活动形式,设计针对性、操作性强和党员参与度高的活动,使党建活动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不断推动党建与“三农”工作互融互促。二是以深化党建品牌建设为引领,努力创建更多党建精品项目。11月,局党建子品牌“蓝海红帆·护渔卫士”获评第二批全市优秀机关党建品牌,初步形成党建品牌矩阵,党建引领有力推动落实年度重点工作。三是丰富党员学习教育载体,提升教育管理质效。进一步完善“青春振农”青年学习成长营学习交流机制和锻炼激励机制,组织青年干部“‘农’墨重彩砺担当 挺膺之姿谋未来”主题调研成果评比及评选展示活动,提振党员干部队伍精气神,提升党组织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坚持高位推进,持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继续强化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慎终如始地做好巡察整改各项工作。对于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认真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严格按照既定措施,加大推进力度,确保按时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明确责任、扭住不放,打好持久战。二是坚持长管长严,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强化一把手“第一责任人”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机制。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加强关键岗位和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三是坚持建章立制,持续推动整改成果转化。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紧盯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环节,加大督导执纪问责力度,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成为促进全体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强大动力。四是坚持统筹兼顾,持续加快农业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把整改落实与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以整改促发展,持续推动我市农业农村工作走在全省、全国前列。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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