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农业实用技术推广奖实施细则》规定,经各单位自愿申报、区县(市)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初审推荐、市农业农村局科教处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市级相关单位审议,现将拟获奖项目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8日。
公示期内,对公示项目的真实性、项目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排序、重复申报等情况有异议,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以真实身份向市农业农村局科教处提出。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89185159
附件:2023年市实用技术推广奖拟奖励项目名单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