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农发〔2024〕149号
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前湾新区社管局:
为加快农业领域“两新”工作,规范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推动我市农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农办机〔2024〕3号)和《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林草局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惠农补贴管理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财办〔2024〕21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了《宁波市2024-2026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宁波市财政局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