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宁波市乡村产业项目工作的通知》(甬农发〔2023〕80号)和《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3年绿色畜牧改造提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2023〕42号)要求,现对已完成建设并验收审核通过的宁海县利丰牧业有限公司、宁波怡涵畜牧养殖有限公司绿色畜牧业改造提升项目补助金额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1月24日-1月28日)。如有异议,请向宁波市农业农村局提出。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公章。
联系人:童建松,联系电话:0574-89184257。
附件:宁波市2023年度乡村产业振兴资金项目(绿色畜牧业改造提升)第一批补助汇总表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24日
附件:
宁波市2023年度乡村产业振兴资金项目(绿色畜牧业改造提升)第一批补助汇总表
区(县市) | 养殖场名称 | 地址 | 计划总投资(万元) | 核定实际投资额(万元) | 市级补助金额(万元) |
宁海 | 宁海县利丰牧业有限公司 | 宁海县长街镇伍山村 | 899.5 | 865.18 | 259.55 |
象山 | 宁波怡涵畜牧养殖有限公司 | 象山县定塘镇花港村 | 1080 | 1019.06 | 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