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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389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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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3-07-06 10:55
  •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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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甬农函〔2023〕70号


    李长申委员:

    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389号提案《人才振兴 促进“三农”发展的建议》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三农”工作的关心并提出富有建设性的建议。经研究,提出如下答复意见:

    一、基本情况

    (一)培育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增效

    截至目前,全市有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342家(其中国家级11家、省级40家)、全国农业高质量贸易示范基地4家。市农业农村局持续加强政策支持,累计立项农业经营主体技改项目149个,计划总投资8亿元,已完成验收38个,拨付市级补助资金1940万元。2022年对387家农业经营主体贴息5148万元,下拨创建认定和展会补助350万元。

    (二)分层实施农村各类人才培训

    以建立常态化培育机制为目标,近年来,我局着眼新时代农民培训工作要求,大力实施乡村人才素质提升行动。一是推进乡村振兴领军人才培育。围绕每年200名、五年1000名目标,从2022年起深入实施乡村振兴领军人才培育计划,以农业龙头企业骨干、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家庭农场主等群体为重点对象,通过院校委托培养、校地项目合作、院企联合攻关、专家云端指导等模式,全力打造一支有创业创新精神、有核心竞争力的本土人才队伍。至2022年,全市已开展六期“现代农业领军人才”培训,培育“乡村振兴领军人才”420人,为领军带动“三农”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二是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训。统筹推进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能力提升、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等,培养适应产业发展、乡村建设急需的高素质农民队伍。2022年,全市培训高素质农民1673人,农村实用人才13333人次,截至目前,累计培训高素质农民2.3万人,农村实用人才21.6万人次(位居全省第一)。三是提升农民职业技能水平。实施“培训+技能等级”的培训模式,推进农民培训与学历教育衔接贯通。评选“新农匠”133人(2022年首次评选),培育农创客3978名,覆盖县级及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到493家,吸纳就业近8万人。

    (三)持续强化农业人才激励政策

    加强大学生等返乡创业就业政策扶持,2022年下拨农业生产领域就业创业大学生补助资金300万元,并对387家农业龙头企业、创业大学生、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主体贴息5148万元,其中农业龙头企业、农创客、退役军人等贴息4400万元。完善农村人才职称评审机制。优化人才评价,加大农民职称评审改革推进力度,强化“实绩论英雄”评价导向,拓宽参评通道。2022年,全市申报中级职称15人,通过14人,其中职业农民5人。全市申报正高职称6人,通过6人,其中职业农民1人。

    (四)积极搭建优秀人才示范平台

    一是积极组织和举办各类创业创新活动,营造大学生下乡创业良好氛围。2021-2022中国宁波青年大学生创业大赛首次创新举办“乡村振兴”专项赛,入围总决赛的10个项目涉及农牧渔业、乡村改造等多个行业领域,进一步带动了我市大学生农创客创新模式和技术。二是开展农业职业技能大赛,以赛促训,扶持乡村农匠工作室,开展各级“新农匠”评选活动,认定一批技术拔尖、乐于奉献、带动能力较强的乡村农匠、乡土人才。2022年,评定县级“新农匠”274名,市级“新农匠”133人,其中获省级“新农匠”29人。三是强化新型农民典型示范。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标兵、乡土专家、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等典型宣传,树立一批具有较大示范作用的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良好氛围。在最近一次的宁波市劳模推荐评选过程中,共有11名农业人员被评选为宁波市劳动模范,占比达到7.5%。在2023年的全国和浙江省五一劳动奖章推荐评选中,1名农民工作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推荐对象、2名农业人员和9名农民工作为浙江省五一劳动奖章推荐对象予以推荐,分别占比达到20%和27.5%。

    二、下步工作

    (一)强化政策引领,加大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力度

    进一步加大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力度,延伸产业链条,提高加工水平,壮大农业龙头企业队伍,推进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主食加工和副产物综合利用协调发展,以国家级、省级农业龙头企业为重点,做好农业龙头企业梯队培育。

    (二)聚力整体布局,提升农村人才整体素质

    围绕乡村人才“引、育、用、留”全链条工作和全周期管理,出台乡村人才振兴1+N政策文件,完善乡村人才队伍建设体制机制,形成完备的人才政策体系。紧抓农民中的“关键少数”,带头强化培训成果转化,形成“头雁”效应。高质量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2023年市级拟培育乡村振兴领军人才200名,培训高素质农民和实用人才8000人次。到2025年,全市农村实用人才总量达到25万人,乡村振兴领军人才达到1000名。

    (三)加大倾斜力度,激发“三农”人才干事创业热情

    积极做好国家、省、市各级人才计划、人才工程人选培养,并注重政策向基层人才倾斜。认真总结农民职称评审工作,进一步完善申报条件和评价标准,让农民评职称更科学。继续把推荐政治素质好、有突出贡献的农村人才作为劳模、五一劳动奖章人选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依托工匠学院、宁波工匠遴选等平台,大力挖掘和培育乡村工匠人才。加大对农业农村生产一线先进人物的培育和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农民、农村人才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农民创业创新的自信心和自豪感。

    (四)落实保障政策,提高乡村人才福利待遇

    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战略支点城市相关政策的实施细则》(甬人社发〔2022〕22号)等文件精神,对符合条件的“三农”人才可享受青年人才租房补贴、基础人才购房补贴、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硕士和博士生活补助等优惠政策,有效减轻人才来甬生活压力。

    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农业农村工作。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13日

    (联系人:穆静  联系电话:89185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