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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52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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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3-07-06 10:34
  •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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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甬农函〔2023〕62号

    黄宗兴委员:

    您在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提出的第52号提案《关于牢记粮食安全“国之大者”提升我市粮食生产能力的建议》我局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经商市发改委、市农科院,结合您提出的问题及对策建议分析,现将办理内容答复如下:

    一、对策建议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严保护、重建设,夯实耕地基础

    着力建设粮食生产主平台,聚焦重点任务,坚决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全力打造耕地建设和保护“宁波样板”。一是护好田。持之以恒抓好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整治优化和耕地“非农化”整治工作,截至2022年12月底,全市完成“非粮化”整治优化21.75万亩、抛荒治理1.03万亩,任务完成率均为100%,进度排名全省第一。积极向空间要面积,努力提高耕地利用效率,全市通过有效盘活“两非”整治耕地,率先创新开展宁波高效粮食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实现“非粮化”向“全粮化”转变,努力探索兼顾“粮食安全”“耕地保护”和“农民增收”三个“国之大者”的新路子。二是建好田。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至2022年末累计达到221万亩,平均建设标准大于1900元/亩,部分区(县、市)超过2500元/亩。市农业农村局、市资规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关于推进农田高质量建设行动的指导意见》,启动实施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和绿色农田建设项目,计划到2025年改造提升25万亩,建设绿色农田5万亩。2022年市财政安排1亿元实施改造提升5.2万亩(建设标准1500元/亩),建设绿色农田1.65万亩(建设标准5000元/亩)。全市建成鄞州区姜山镇上茅畈粮食万亩方、奉化区西坞街道泰桥粮食万亩方等11个万亩方,形成了以余姚江流域平原、鄞州海曙板块、奉化三江平原、宁海东部沿海平原、象山海岛和半山区板块为核心的粮食主产区格局。三是管好田。创新“耕地智保”多跨应用,构建以耕地资源空间一本账为基础,保好耕地用途、保好耕地质量、保好耕地红线、保好农民权益的“一本四保”场景架构,并成功入选全省首批数字政府系统“一地创新、全省共享”应用项目名单。依托“耕地智保”和“浙农田”数字平台,实现耕地闭环监管、农田项目建设、设施运维管理、大棚房整治等“一站式”精准管控。同时,扎实开展全国土壤第三次普查工作,顺利完成鄞州区试点任务。

    (二)强政策、建体系,稳定种粮预期

    一是持续增强政策保障力度。市级继续保持种粮大户规模种植补贴、价外加价和种粮大户收购环节补贴政策,小麦、单季稻规模不低于120元/亩,早稻不低于150元/亩,连作晚稻不低于170元/亩,为鼓励粮油均衡发展,2023年,对油菜规模种植补贴补助上调100元/亩,达到220元/亩,稳定了油菜种植预期。加早稻种植保险逐步从“保成本”向“保收益”转变,我市粮食政策补助力度呈现逐年增加态势,2022年市级财政规模种粮扶持资金达到9600余万元,加上各地普遍高于市级标准的政策配套,政策力度进一步优化提升。二是持续扩大政策保障范围。在严格落实国家和省级粮食补贴政策基础上,2022年,我市创新出台产粮大县奖励、“非粮化”整治耕地恢复耕种补贴、粮食订单余缺调剂等激励政策,充分调动了地方政府和粮农的种粮积极性。2023年,又新增区(县、市)粮食面积、产量增幅奖补预算,进一步激励了地方种粮热情。三是持续应对成本上涨压力。针对2022年农资、地租、劳动力等成本攀升压力,我局先后三次及时下达中央一次性种粮补贴资金共计4000余万元,首次与省级同步启动粮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发放粮油补贴3000余万元,部分抵消了农资成本上涨压力,有效了平抑了种粮成本,农民种粮收益保障体系体系日臻完善。

    (三)重创新、强科技,推动高产优产

    一是推进种业赋能。实施高水平推进“种业强市”建设行动,市财政年投入5000万元,推进人才、项目、资本向种业集聚,破解种源“卡脖子”难题。2022年,宁波6家企业(机构)入选农业农村部种业阵型企业,数量位居全省首位;宁海县被认定为全省首个国家级制种大县(水稻);由宁波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市农科院科研团队联合培育的“甬优”杂交水稻,已育成78个杂交稻组合,在省内年推广面积稳定在300万亩以上,占浙江省杂交水稻的60%左右,选育品种累计推广6050万亩,应用区域已涵盖全国17个省(市),增产稻谷48.4亿公斤,新增经济效益超145亿元。‘甬优1540’被列为2022年度全国粮油生产主导品种,市农科院继续加强育繁推一体化,2023年计划推广“甬优”、“甬籼”等水稻品种690万亩以上。 二是推动机器换人。加快先进适用农机装备推广应用,率先在全省实现粮食生产耕作、栽植、植保、收获、烘干的全程机械化,全市整建制创建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市,2022年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平均达到91.64%,粮食机械化烘干率超过85%,居全省第一、全国领先。坚持以数字化改革引领农业高质量发展,海曙区数字农业中心成功入选第一批全国4个、华东地区唯一一个大田种植数字农业试点项目。通过良种、良法、良田、良机、良制的集成配套,推动粮食生产高产优产。三是落实“肥药双减”。深入实施化肥农药减量控害增效工程,“配方肥替代平衡肥”行动,确保农资减量增效。截至2022年底,我市全面落实化肥农药实名购买、定额施用制度,全年创建“肥药两制”改革省级农资店228家、示范主体2765个,建成化肥和农药定额制使用示范方各30个,海曙、慈溪、象山、镇海完成省级试点县创建工作;加强有机肥扩面应用,市县两级投入617万元,补贴推广商品有机肥2.7万吨,带动全市应用商品有机肥11.4万吨,覆盖面积47.4万亩;全市配方肥施用量由2020年1.2万吨,提高至2022年6.3万吨以上,增幅达425%。三是落实防灾减灾。坚持有效避灾、科学防灾、精准抗灾,强化物资资金队伍等3方面投入,制定修订农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农业抗风险能力。深入实施“两增两减”虫口夺粮促丰收行动,加大飞防补贴推广力度,农作物统防统治面积逐年增加,白叶枯病、赤霉病等重大稻麦病虫害危害得到有效控制,近年来未发生粮食作物病虫害重大灾情。2022年,全市统防统治面积达88.55万亩,赤霉病、二化螟、白叶枯病等病虫害防控共计挽回粮食损失20.86万吨。

    二、下阶段主要工作

    (一)进一步夯实种粮基础

    一是以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考核为导向,进一步优化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工作,加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提升高标农建设标准,高质量推动高标农建设目标任务完成。二是围绕粮食安全,加大对耕地质量调查监测网络建设、耕地质量等级提升等工作考核,多措并举不断改善耕种条件,确保耕地质量提升成效;三是不断完善“田长制”和“耕地智保” 数字化场景监控,健全耕地抛荒和“非粮化”举报、巡查、监测、执法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加强耕地种植情况动态巡查监测,有效治理抛荒问题。

    (二)进一步强化政策支持

    一是切实做好规模种粮补贴、粮食收购环节补贴和中央一次性种粮补贴等强农惠农资金兑付工作,落实好政策,确保粮农收益不降低。二是加强种粮成本调研,及时开展农资价格监测、土地流转费用农机购置服务价格等种粮成本调度,及时组织做好中央粮补资金发放工作。适时启动动态补贴,实施动态调整,有效抑制种粮成本上涨。三是积极学习借鉴江苏等地经验做法,探索水稻种植生态补偿,全面调动种粮积极性。

    (三)进一步提升科技水平

    一是持续推进种业创新。持续推进种业强市建设,紧紧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扎实做好夯实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推进种业科技创新攻关,扶持种业企业做大做强,促进育种制种基地提升,实施绿剑护芯市场净化等五大行动目标任务落实。2023年力争评审市级以上种质资源库35个,省级及以上农业新品种审(认)定或登记30个以上。结合2022年底种业提升工程项目申报评审内容,加强提升项目实施过程监管,确保11个种业提升项目今年成功落地。二是持续提升耕地地力。推进“肥药两制”改革,积极推广应用配方施肥、缓控释肥应用和病虫害绿色防控等先进适用技术。对新恢复耕地,全面开展耕地土壤健康行动,实施工程、生物、农艺等措施,深化土壤生态治理。聚焦“非粮化”复耕土壤退化问题,加强土壤健康培育关键技术联合攻关,研发退化耕地不同障碍因子土壤修复治理、健康土壤耕层保育技术等新技术,集成创新“一地一策”退化土壤综合培育模式,推进“非粮化”整治耕地地力修复,推广稻-油、稻-菜等轮作模式,推广绿肥种植、秸秆还田、有机废弃物资源化、肥料化利用,提高耕地综合产能。三是持续推进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构建全市一盘棋的大防灾、防大灾的格局体系。形成贯穿事前、事中、事后的重大自然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指导机制,统筹协调全市农业农村部门落实落细防灾减灾工作,形成风险可控闭环管理。强化应急处置和灾后生产自救能力,及时开展灾前灾后指导,确保粮食生产绝对安全。

    最后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13日

    (联系人:彭可  联系电话:89186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