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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农函〔2023〕58号
致公党市委会:
贵党在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以未来乡村建设引领乡村振兴的建议》(第89号)收悉。经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大数据局,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根据省统一部署,我市坚持把打造未来乡村作为乡村生产、生活、生态、文化、治理现代化升级转型的重要载体,集成“美丽乡村+数字乡村+共富乡村+人文乡村+善治乡村”建设,打造了一批宜居宜业、具有示范引领性的未来乡村。2021-2022年,分两批次实施41个未来乡村创建,通过省级未来乡村认定38个,其中优秀8个,两项数据均居全省第一。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突出区域整体谋划布局。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科学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按照《浙江省市级、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要点》《浙江省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要点》明确各级规划应承担的功能和编制内容,加强规划的逐级传导。县级总规确定村庄分类和布点要求,乡镇级总规进行传导,通过科学预测村庄人口,依据户均宅基地、人均村庄建设用地等指标要求,合理确定农村居住用地的位置和用地规模。村庄规划在上位规划明确的相关内容的基础上,按照规划调整、重新编制、通则管理、城镇详规覆盖四种类型,明确既有村庄规划的处置方式,注重规划编制和建设管理中“主体+程序”和“内容+特色”的要求,结合村庄发展和自治的特性,通过“管制+留白”的方式给村庄建设留有弹性空间。结合各地资源禀赋,在全市域范围内,挑选基础设施好、具有引领作用、特色鲜明的150个村列入未来乡村创建计划,引导乡村建设差异化、特色化发展。
(二)促进城乡要素双向流动。近年来,我市持续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破除城乡二元结构,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畅通城乡要素双向流通渠道。一是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建立健全公共服务管理体系,加大就业创业培训力度,完善社会保障政策,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医疗保险制度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合并,放宽失业登记条件有关要求将本市户籍农村失业人员和非本市户籍失业人员纳入到失业登记范围,完善教育、卫生、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务,依法保障进城农民的农村“三权”,解决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落户的“后顾之忧”。二是深化户籍制度深化改革。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之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全面放开放宽户口迁移,基本实现落户零门槛,推动相关领域配套改革落地,为我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新型城镇化建设发挥积极作用。据统计,2016-2022年间,我市累计有109万农业转移人口成为城镇居民。三是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探索。2022年9月,国家层面明确拟在保留原有33个试点县(市、区)的基础上,由各省可结合实际选择入市需求集中、工作基础好、土地管理水平高的县(市、区),再用两年左右时间深化试点工作。经多方争取,根据2023年3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的《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我市北仑区、余姚市、象山县三地列入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地区。四是推进闲置农房激活利用改革。2019年以来,该项改革列入市级重点改革任务,改革、农业农村、自然资源规划、财政、金融等各部门合力推进,印发《关于推进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和闲置农房激活利用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在36个乡镇(街道)开展试点探索,2022年拓展到全市推行。各地积极探索创新适度放活使用权、退出补偿机制、流转交易机制、抵押贷款机制等,先后制定出台农房使用权证抵押贷款、合作建房管理办法、宅基地使用权流转交易(租赁)规则、流转三方合同、鉴证备案等制度20余个,累计激活利用闲置农房6758宗、建筑面积42.2万平方米,引进开发项目220个,总投资32.5亿元。五是推动农村公共服务均衡发展。加速基本公共服务县域统筹,促进优质公共服务向农村拓展共享。启动实施“甬有优学”全生命周期行动,农村标准化学校达标率98.92%,农村等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9.8%。推进卫生健康服务“双下沉、双提升”,村级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建设率达到83.73%。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30元,基本医疗保险户籍人口参保率99.89%。持续扩大社会救助覆盖面,低边家庭人均月收入认定标准由低保标准的1.5倍提高到2倍,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月标准达到1181元,特困供养月标准达到2008元。
(三)提升产村融合发展水平。近年来,我市以乡村产业振兴为目标,优一产,接二产,连三产,通过延伸产业链条,大力发展乡村新兴产业,实现了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利益链“四链同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未来乡村创建过程中,各地积极引入第三方团队,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参与建设各类未来场景。2022年,41个未来乡村创建村完成投资15.4亿元,其中社会资本投入5.7亿元。二是强化村庄经营。积极探索村庄经营模式,通过租赁、合作、自主开发等方式,盘活闲置农房资源,培育发展休闲旅游、民宿经济、物业经济、文化创意、健康养生等农村新兴态,激发了农村发展活力。镇海区永旺村将40户农房统一流转至村集体,委托国有公司进行统一规划、更新、改造,并采用“街道、村集体、国有公司、第三运营公司、银行”五方共建模式,利用村集体闲置土地资源,投资约1.36亿元,建设青创公寓,引入科创、文创及民宿等业态,2022年实现村集体经济年经营收入465.11万元和农村居民收入4.5万元,比创建前分别增加了36.2%、12.5%。三是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产业。以推动乡村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村庄景区化建设、民宿经济发展等为抓手,着力推进全市乡村旅游集聚化、品质化发展。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创建29个乡村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完成1193个A级景区村庄,其中3A级景区村庄269个,共有民宿近1700余家,床位总数3.1万余张。2022年全市农家乐休闲农业共接待游客3563万人次,营业收入42.4亿元。四是推广片区组团模式。推广区域统筹、产业融合、利益联结、共同参与的片区组团发展新模式,实现强村带弱村。滕头村、金峨村等8个未来乡村积极推广片区组团发展,成立“强村公司”6家,示范带动片区组团建设。2022年,全市共实施抱团联建项目56个,抱团村数612个,已组建县镇两级强村公司28个。五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进一步健全我市农业农村重点招商项目工作机制,夯实农业农村招商引资基础,强化招商引资项目储备,推动扩大有效投资。近5年来,我市累计引进外资1.5亿美元、内资30多亿元。2023年4月24日,我市在上海举办2023年宁波市农业农村招商引资暨绿特优农产品推介会,共推出招商项目101个,计划总投资165亿元,吸引了国内外200多名客商参会,会上签约项目13个,签约意向金额19.15亿元。
(四)大力推进数字乡村建设。一是推进“浙农”系列应用贯通。通过开展培训、研讨等活动,强化各地各条线协同合作,做好“三农”数据采集归集、维护更新工作,合力推进“浙江乡村大脑2.0”全面贯通。截至目前,浙江“乡村大脑”在我市已实现省市县三级全贯通,共归集资源目录839个,数据超1.2亿条,对接36个多跨场景应用,列入未来乡村创建名单的浙里未来乡村村级驾驶舱上线率达100%。二是深化数字乡村“大脑+应用”集成改革。2022年,市委农办、市委网信办联合印发了《宁波市数字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市委改革办、市委农办、市委网信办联合印发了《数字乡村“大脑+应用”集成改革实施方案》,聚焦数字乡村“大脑+应用”体系框架,提出构建“1个大脑、5大领域、N个场景”(1+5+N)的数字乡村发展模式,突出数字乡村大脑能力建设,打造一批强农富民的集成改革重大成果。重点打造了宁波市农业产业一张图,完成了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整治优化的问题交办、上图入库、整治优化、验收认定的上图管理,逐步开发数据采集、分析、研判、预警等“脑级应用”,实现了一图总览、一屏感知、一键掌控。数字乡村大脑已接入人口户籍、教育机构、乡镇行政村行政区划、企业主体、渔业安全生产类、生态环境、农林牧副渔统计等50多类国家、省和市级公共数据。三是推动省市县三级数字服务向乡村延伸。大力推进信息进村入户,提升县域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水平。鄞州区推广“掌上治村”数字化平台,打造乡村版“村政钉+村里办+微党校”,将数字化改革向村社治理单元延伸,目前已在340余个村社完成“掌上治村”数字化平台改革部署,1100余个党组织4.7万名党员纳入平台管理,辐射30余万户居民群众。江北区打造特色地方特色应用“智管家”,实现了农村集体资产一键查询、集体资产网上交易和码上公开制度,全区近2万条资产信息已实现上图入库,涉及资产51亿,土地132平方千米,厂房470万平方米,65个行政村均已实行码上公开制度。奉化区金峨村通过物联网支持的公共服务平台,让村民足不出户就可以享受到教育、医疗、信息公开等各种基础服务,并实施“村播计划”,构建“互联网+精品花木”销售模式,拓展了花木零售产业多样化销售渠道。2022年,全市有11个村入选“省级数字乡村先行村”。
二、下步打算
(一)进一步深化未来乡村建设行动。加快推进未来乡村项目建设,迭代更新各类生产、生活、生态场景,强化引领示范,带动提升全市乡村农产品、文旅产品、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持续强化未来乡村的引领带动作用。2023年计划新建未来乡村23个,目前我市有36个村列入省第三批未来乡村创建名单,计划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农业产业、公共服务、人文、休闲旅游、数字化、“一老一小”、能源等项目297个,计划总投资6.42亿元。
(二)进一步提升乡村空间治理规划水平。持续推进县级、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鼓励在乡村地区将若干个行政村划分为一个规划单元,整体性、系统性地谋划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等内容,因地制宜提出差异化引导要求,突出地域特色,防止乡村建设“千村一面”。探索数智牵引开展村庄规划入库工作,全面规范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将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精准细化落实到图斑地块,确保图、数、实地相一致;持续推进村庄规划数据入库,开发乡村空间治理数字化场景,丰富村庄规划实施监督和动态完善功能,健全完善村庄规划动态维护机制和实施监督评估机制。探索建立村民自治监督机制,让村民成为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的参与者。
(三)进一步畅通城乡要素双向流动渠道。进一步完善《宁波市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加快编制《宁波市推动落实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 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施方案》,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落实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促进农业人口就近城镇化。总结提炼各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的做法和经验,重点围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范围、主体、程序、方式、登记和收益分配等方面开展政策研究,梳理开发利用监管机制,加快完善《宁波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办法》。进一步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巩固集体收益分配权确权到人(户),对村经济合作社所有的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进行确权确股(股份份额),量化到人(户),权跟人(户)走,实现可继承、可内部转让。依法保护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权益,保障农民“带权进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
(四)进一步推进产村融合发展。指导成立宁波市和美乡村与乡村振兴研究创新联盟,组织联盟成员单位与100个村对接,整合“三农”领域政产学研优势资源,坚持共建共享理念,构建政府、高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合力推动机制。健全片区组团发展机制,推广强村富民公司模式,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与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规划等紧密结合,统筹整合区域资源要素,构建片区发展联合体、共富联合体,组建镇村联营实体化运营主体,培育一批强村公司。强化村庄经营理念,深挖村级发展潜力,开发农村闲置农房等资产资源,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导工商资本、村民群众等共同参与,以自主开发、合资合作、投资入股等方式,推进资源组合开发,增强集体经济持续发展活力,以集体经济发展带动村民实现增收共富。2023年计划在农业农村领域引进外资1000万美元、内资5亿元。
(五)进一步推进数字乡村建设。继续抓好“浙农”系列数字经济场景应用在全市范围的推广使用,加大与省农业农村厅、市级有关部门的沟通力度,推进“宁波数字乡村大脑”与“浙江乡村大脑”“宁波城市大脑”协同,强化数据共享赋能,提升宁波数字乡村大脑能力。推进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深化数字赋能农业农村共同富裕能力建设。健全全产业链数字化应用,以大数据、互联网等技术贯穿农产品种养、生产加工、销售流通、乡村休闲旅游等全过程,发展电子商务、智慧农旅、数字化营销等新业态,提升农产品流通管理效能。
感谢贵党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13日
(联系人:张雷 联系电话:89186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