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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农函〔2023〕53号
张琼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亟待关注村庄开发对原住民的损益比避免乡村振兴跑偏的建议》收悉。经商市委统战部 、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强势推进村级集体经济持续提升和“消薄”攻坚行动,全市所有行政村集体经济总收入超50万元和经营性收入超30万元。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中,加强了村庄经营探索和创新,大力开发农村闲置资产资源,推进村级集体所有权权能价值转化,因地制宜发展农业经济、融合经济和服务经济,促进了村级集体和村民的增收。全面推进闲置宅基地(农房)激活利用,由原来36个乡镇试点拓展到全市推行,激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农房)4375宗。目前全市含有“家庭农场”字样的在册市场经营主体共计8604家。
您在提案中提到在乡村建设中所存在的“不合理开发造成环境过载,有违绿水青山初衷;外来主体主导开发,原住民参与度低;原住民投资与收益不成比例,有违以农民为核心的初衷”等问题,在近年的乡村振兴工作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下步我们将坚持共同富裕的理念,深入推进村级集体经济持续高质量发展行动,坚持以产业项目为支撑,拉长发展短板,进一步加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全面推进村庄经营提升行动,深挖村级发展潜力,大力开发农村闲置资产资源,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整村流转承包土地,参与农业“标准地”建设,盘活闲置农房。引导工商资本、村民群众等共同参与,以自主开发、合资合作、投资入股等方式,推进资源组合开发,增强集体经济持续发展活力。为减少对原住民的损益比,在工作推进中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加强权益保护和权能活化。进一步抓好土地等资源村级集体所有权,以及农民的土地承包权、集体经济经营收益分配权、宅基地使用权、农房财产权等权益保护工作,促进相关权能价值转化。持续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二是发挥村集体主导作用。加强村级党建统领,积极发挥村集体主人翁作用,做好组织带动和规范管理工作,加强村规民约、章程等管理制度的修订完善,提升村级管理、发展水平。坚持政府主导、统战聚能、乡贤补位,进一步激发新乡贤在村庄规划建设、农村环境整治、基础设施改造等方面作用,真正让老百姓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三是推行规模合同样本。推行农村土地流转、闲置农房激活、集体资产租赁等规模合同,以标准化合同方式,明确村集体、农户、经营主体三方权利和义务,合理确定各方收益分配,并落实合同报乡镇(街道)鉴证和备案制度,切实维护好各方权益。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主体准入要求,优化市场经营主体准入程序,进一步提升审批效率,为振兴乡村经济保驾护航。
四是提高村民代表参与率。村“两委”应聚焦农民急难愁盼的切身利益问题,带动农民开展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采取以工代赈、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村民投工投劳、就地取材开展建设,发展乡村产业,吸纳更多农民就地就近就业,进一步推动农村农民实现共同富裕。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13日
(联系人:张士锋 联系电话:89187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