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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55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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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3-07-06 08:58
  •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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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甬农函〔2023〕52号

    楼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拓宽欠发达地区致富渠道补齐共富短板的建议》(提案第55号)收悉,经商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广旅游局等部门,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山区发展政策扶持情况

    山区是推动实现共同富裕的重点区域,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并大力扶持山区发展致富,先后制定实施“16+3”区域和四明山区域等山区发展支持政策。

    “十二五”期间,以“16+3”为重点,建立了以脱贫致富奔小康为目标的政策体系。2011年底,市委、市政府印发实施《关于推进相对欠发达地区跨越式发展的若干意见》(甬党〔2011〕19号),确定奉化、余姚、宁海、象山4区(县、市)的16个乡镇3个片(简称“16+3”区域)为重点扶持区域,通过统一规划,实施项目化管理方式对区域下山移民、村庄综合整治、惠农产业支撑、区域协作帮扶、低收入农户增收、村级运行保障等给予政策扶持。

    “十三五”期间,以生态发展为抓手,建立了以实现低收入农户全面小康为目标的政策体系。2015年初,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四明山区域生态发展的实施意见》(甬党发〔2015〕8号),确定海曙、奉化、余姚3区(市)以山地为主的13个乡镇(街道)、198个行政村为四明山生态保护区域,对区域内生态环境治理、民生服务保障和特色农业发展等给予政策扶持。制定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森林生态发展、区域旅游发展、区域下山移民、金融支持生态发展5个配套实施细则的政策体系。2019年,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促进低收入农户高水平全面小康的若干意见》,对全市低收入农户实施精准扶持增收、强化保障救助、优化公共服务和健全帮扶体系的专项工作机制。

    “十四五”期间,正在实施以包括山区在内的实现乡村振兴共同富裕为目标的政策体系。2021年7月,市委、市政府印发《宁波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行动计划(2021-2025年)》明确提出“相对薄弱区域跨越式发展行动”,实施“四明山区域振兴计划”和“南翼地区崛起计划”以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和收入差距问题。2022年底,为全力打造城乡共同幸福之都,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宁波打造城乡幸福共富之都行动纲要(2022-2026年)》提出实施区域均衡协同行动,推进四明山区域高质量振兴和加快南翼山区海岛跨越式发展;市四明山办印发实施《宁波市四明山区域共同富裕和生态保护发展规划(2021-2025年)》。市财政局修订完善《市对区(县、市)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对经济相对薄弱区域予以财政支持。市农业农村局制定《宁波市低收入农户高水平全面小康攻坚实施方案》,修订《宁波市低收入农户精准扶持增收实施办法》,对全大市薄弱村级集体经济提升发展、低收入农户增收持续发力扶持。

    虽然,近年来我市山区库区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因受水源地生态保护需要,产业发展受限,居民收入较低,加上基础设施落后,要素资源盘活困难,这些地方成为我市实现共同富裕的“最大短板”。这是制约我市农业农村发展的突出问题,是我市率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主要瓶颈,也是“十四五”期间市委市政府着力破解的突出障碍。您提出的三点建议指向很明确,符合我市山区客观实际,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针对性。

    二、关于出台市级专项扶持政策

    您提出的“建议参照省山区26县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市级层面出台专项扶持政策”,由于2018年全面脱贫后,市级层面已逐步淡化“16+3”区域概念,“16+3”区域政策已经退出。但是重点区域(以山区库区为重点的相对欠发达区域)和重点人群(低收入农户)仍是我们政策聚焦的重点,相关扶持政策在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的部门政策中都有体现,有些领域扶持力度还在不断加大。目前,市发改委正在实施的四明山区域发展政策每年市级财政安排2亿元资金用于四明山区域生态保护与发展,涵盖南翼12个乡镇(含大堰镇)的《关于支持南翼地区相对欠发达乡镇发展的实施方案》也已完成初稿。此外,根据彭书记的批示精神,市发改委牵头相关部门正在研究系统构建推进全市山区共同富裕政策体系。去年,由我局起草联合相关部门出台了《宁波市消除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攻坚行动方案》,针对低收入农户病残比例高、劳动能力弱的群体性特点,实施低收入农户综合性保险、产业精准帮扶带动增收等举措。今年,我局牵头会同民政、住建、残联、慈善总会等单位探索依托社会力量开展低收入农户住房微改造工作,以改善农户居住条件。

    三、关于优化水源地保护和发展机制

    今年,全市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优化提升工作入选“帮困扶弱”民生实事项目,是该项工作第5次列入年度市民生实事项目,也是2022年我市全面推行林长制以来,通过市级总林长巡林督导解决的首个全市林业发展难题。随着新政策的实施,全市27座大中型水库水源涵养林补偿标准将统一提高到150元/亩,补偿标准位居全省前列,预计涉及面积133万亩;其他公益林继续执行原补偿标准,涉及面积约204万亩。此外,我市建立水源地结对帮扶政策,较好地平衡了开发地区、受益地区与生态保护区的横向生态补偿。关于您提出的“探索建立水源地文旅项目科学考评体系,建立项目准入“白名单””,经商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饮水安全是关系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大民生问题,是最大民生福祉,国家和省一直强调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以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隐患也是历次中央环保督察检查重点。水源地建立项目准入“白名单”管理,将对饮用水安全监管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带来一定阻碍,不利于强化饮用水安全保障的重要意义。开发文旅建设项目需要充分考虑对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项目统筹做到以下三点:一是严格落实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相关管理规定。二是通过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三是完善地表水污染防治工作。文旅项目须落实“污水零直排”工作要求,并配套污水管网建设。我市也将不断创新政策措施,健全市场体系,做强生态产业,擦亮生态品牌,打通生态效益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转化通道。同时加强政府联动,健全部门联动机制、会商机制和评估机制,不断深化拓展多领域务实合作,共同保护好饮用水水源地。

    四、关于抓好“空心村”整治促进资源有效整合

    目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全面推进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统筹谋划乡村地区规划。依据市、县、乡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要点,区级总规阶段将村庄按照集聚建设、整治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搬迁撤并五种村庄类型确定村庄定位。对于搬迁撤并将严格限制新建、扩建活动,突出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强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空心房”整治、废弃地的复垦利用等项目的安排,合理确定搬迁时序。市农业农村局正全面推进村庄经营提升行动。深挖村级发展潜力,大力开发农村闲置资产资源,因地制宜发展农业经济、融合经济和服务经济。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整村流转承包土地,参与农业“标准地”建设,盘活闲置宅基地(农房)。引导工商资本、村民群众等共同参与,以自主开发、合资合作、投资入股等方式,推进资源组合开发,增强集体经济持续发展活力。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13日

    (联系人:周立峰  联系电话:89185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