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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农函〔2023〕47号
陈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农村停车场建设作为乡村振兴新抓手的建议”收悉。经商市文广旅游局、能源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综合执法局,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和乡村旅游的快速发展及农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机动车快速增长,建议所提的农村停车难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为缓解农村地区停车难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积极推进村庄停车场规划编制。2019年以来,以推进村庄规划应编尽编为重点任务,通过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加快推动未编村的村庄规划编制进度,并按照国土空间规划改革趋势,要求各地在村庄规划编制过程中,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等工作,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在村庄规划的编制过程中,各地将结合实际情况,对农村停车场用地进行统筹谋划。2021年印发的《宁波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以补齐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基础设施短板为重点,加强旅游厕所、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建设。
二是积极实施公共充电桩设施建设。我市高度重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出台支持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的鼓励政策和发展规划,积极推动在重要交通枢纽节点、公用基础设施、重要公共机构和商务楼宇、文旅集散地等停车场配套建设公用和专用充电设施。截至今年4月3日,市级充电设施平台已累计接入公用和专用充电站点1793个、充电桩20595个,换电站34座,总功率达99.22万千瓦,日充电量近120万千瓦时。涉及的充电设施运营商平台企业38家、充电设施建设投资单位127家。另外还有个人自有充电桩约15万个。宁波境内高速公路服务区2016年已实现全覆盖,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0.5公里,车桩比为1.1:1,公共充换电服务网络不断完善。支持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投入财政预算资金17960万元。未来乡村和景区村庄逐步落实索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
三是规范停车场的经营服务,有效提升行业经营水平和服务质量。2022年印发的《宁波市公共停车场经营管理规范》,明确经营备案管理制度,对经营单位提出约束性要求,对基础设施、经营管理、纠纷处理等服务进行规范,对无障碍、消防、防汛等设施提出量化指标,对设施设备维护和应急管理预案制定进行了强调。同时,围绕停车便民工作目标,以智慧停车建设为依托,已在“甬城泊车”平台上线精准诱导服务功能。车主通过“甬城泊车”地图页面搜索输入目的地或停车场后,系统将自动推荐目的地附近的接入停车场,同步显示停车场泊位余位等信息,实现一键导航。
下步,将进一步围绕农村停车场、充电桩建设加速提质增效,努力缓解农村地区停车难、充电难问题。
一是强化规划,增加供给,补齐停车设施建设短板。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深入开展“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统筹规划农村地区各类用地布局,鼓励用好乡村旅游用地发展政策,继续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发展用地需求,对停车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对场地选择、规模、出入口的交通组织以及停车方式、方法等进行充分论证。并健全规划建设使用的评估机制,科学预测车辆、道路、经济、人口变化情况,综合农民户数、家庭结构、居住面积、人流情况等因素,适度超前设置配建指标,分区域分功能实行指标控制,为解决农村停车难问题提供方便。同时,对新建住房的农户,要给予规划指导,在建房时建好车库,将车辆尽量停放在自己车库或院内。
二是加强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在充实加密中心城区充电设施的同时,加大力度拓展城郊、公路沿线农村充电设施布局,在充电设施“镇镇通”的基础上,逐步推进“村村通”、“路路通”。严格落实《宁波市民用建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技术规定》,切实做到与主体建筑工程“三同时”。拟出台新一轮充电基础设施财政支持政策,支持充电设施运营,继续给予充电设施运营奖励补贴;支持充电设施建设补短板,将普通公路沿线农村乡镇充电设施,作为急需新建的基础公益保障性公用充电设施建设,给予财政支持。积极协调解决充电设施建设中遇到的项目备案、电力报装等问题,确保农村充电设施建设顺利推进。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关心。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13日
(联系人:胡国权 联系电话:89186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