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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3号建议的答复
  • 阅读:45
  • 时间:2023-07-05 17:17
  •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 作者:
  • 类别标记:A

    甬农函〔2023〕46号

    李德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创新乡村治理体系推进乡风文明建议的建议》收悉。经商市委宣传部 ,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提到“建立长效考核机制、建立镇村干部网格责任制、进一步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正在我市乡村振兴实践中进行落实。为实现您所期盼“终会打造出宁波农村全域治理样板”的愿景,近年来宁波市持续推进《宁波市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工作意见》,大力实施“浙江有礼·宁波示范”市民文明素质养成行动,培树推广“婚丧礼俗整治”“道德银行”“乡村德治20条”“农民诚信指数”等乡村德治品牌,破除陈规陋习,不断完善乡风文明建设长效考核机制,有效提升群众文明素养和农村文明程度。

    一是成立道德评议团。全市成立以“五老”(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人员为主体的道德评议团2100余个,运用道德评议会、“道德法庭”“聊天长廊”等载体,对高价彩礼、薄养厚葬、铺张浪费等不道德、不文明现象进行评判,引导村民转变观念、纠正错误。如鄞州区上李家村推行乡村德治20条(8条正面清单、8条负面清单、4条执行机制)以来,顽疾陋习不断减少,文明实践蔚然成风。广泛开展“三争”(争做志愿者、争当先进支部、争创文明村镇)、“七评”(评选好公婆、好媳妇、好父母、好子女、好村民、好干部、好乡贤)活动,弘扬身边典型,引领广大群众向典型看齐。

    二是建立红白理事会。全市建立以当地乡贤为主要成员的红白理事会2159个,结合本地实际,给婚丧礼俗定规矩、立标尺,大力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建立党员干部婚丧事报备机制,严格控制酒席桌数、规格、车辆和人数,鼓励不收非亲属礼金红包。同时,对超标操办、铺张浪费的现象进行事先劝导、劝阻,纠正群众攀比心理,减轻经济负担,维护公序良俗。如象山县积极推进红白理事会,每年在红白事上节约资金约10亿多元,社会整体风气有了明显好转。

    三是设立乡风文明榜。探索制定乡风文明建设评价体系,根据乡风文明建设“八项重点工作”,设立以村庄洁美环境好、移风易俗观念好、家风家训传承好、基层创建成效好、文化活动乐民好、志愿服务普及好、村规民约执行好、群众评议氛围好为主要内容的乡风文明榜,通过细化指标体系、量化考评内容,推动实现乡风文明建设的常态化、长效化。

    下步,市委市政府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遵循2023年1月13日国家乡村振兴局等7部门制定的《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指南(试行)》,结合我市乡村建设的实践,努力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积极支持农民参与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管护。可采用党员责任区、巷长制、文明户评选、积分制等方式,引导村民积极参与管护。推行“门前三包”,村“两委”组织制定“门前三包”环境标准,与农户签订责任书,悬挂责任牌,明确房前屋后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公共设施、公共秩序的管护主体、责任区域、包干内容、管理责任,定期组织考评,发动农民共同维护人居环境整治成果。

    二是要保障农民参与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管护的积极性。广泛发动农民群众清洁村庄公共环境和庭院环境,村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乡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为“一线总指挥”。充分发挥乡镇党委“龙头”作用和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提高组织动员农民能力,保障农民参与权益。

    三是要带动农民开展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村“两委”应聚焦农民急难愁盼的切身利益问题,组织农民议定村庄建设项目优先序,将群众需求强烈、短板突出、兼顾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条件改善的项目,优先申请纳入乡村建设项目库。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采取以工代赈、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村民投工投劳、就地取村开展建设,吸纳更多农民就地就近就业。

    创新乡村治理体现,推进乡风文明建设,需要市政府领导重视,也需要全市农村干部不断完善,不断努力。只要有责任,有担当,有办法,终会打造出宁波农村全域治理样板。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13日

    (联系人:张士锋  联系电话:89187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