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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农函〔2023〕45号
吴波华代表:
您在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深化间种套种运用优化“非粮化”整治工作的建议》收悉。对您在提案中涉及的问题我们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了专题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分类落实耕地“进出平衡”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耕地保护,2020年以来,相继作出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的决策部署,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明确要以“长牙齿”的硬措施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和《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文件规定,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稻谷、小麦、玉米三大谷物的种植面积;种植粮食作物的情形包括在耕地上每年至少种植一季粮食作物和符合国土调查的耕地认定标准,采取粮食与非粮食作物间作、轮作、套种的土地利用方式。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国土变更调查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
国土调查规程明确了间种套种的标准。依据《2022年国土变更调查规程》, 在耕地上间种和套种果树的图斑,果树覆盖度≤50%或每亩株数≤合理株数70%的图斑,国土调查按耕地认定。但随着林果树木长大和枝叶茂密,会增加果树覆盖度,产生“小苗变大苗” 类型的耕地“非粮化”问题,需及时调整种植株树。
二、关于摸清家底保护“名特优新”
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和农业相关部门十分重视“名特优新”农产品的培育保护,特别是地理标志农产品的挖掘、登记保护和开发利用。地理标志农产品是指农产品来源于特定地域,产品品质和相关特征主要取决于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并以地域名称冠名的特有农产品。目前,我市已获农业农村部登记保护的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共20个,其中种植业产品15个,年总产量23.4万吨,年产值超过34亿元,已先后组织实施国家地标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10个。根据省定技术指引和规范,我市粮功区整治优化任务21.74万亩,其中清理腾退8.64万亩,大部分“名特优新”农产品种植区域尊重群众意愿通过调整优化地块得以保留。下一步,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做好间种套种耕地特别是“名优特新”区域耕地的指导监督和相关认定工作。
三、关于加强研判维护土壤肥力
推进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绿肥种植还田,增加土壤有机质,改善耕层结构,提高土壤肥力,集成推广一批适用土壤改良培肥、化肥减量增效、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技术模式,全市耕地质量等级提升到2.82等。2022年,全市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1%,主要粮食作物化肥使用量连续负增长。
强化套种技术支撑,大力推广稻-麦、稻-油、早稻-西蓝花等水旱轮作技术,通过水旱轮作改善土壤理化性状。积极示范推广间作套种技术,因地制宜推广粮经、粮饲等多种间作套种模式,充分利用温光条件和旱地资源,引导农户发展迷你番薯、夏秋玉米、地产马铃薯和杂粮杂豆等间作套种技术,如宁海和奉化高山地区推广山稻种植,保持水土的同时,为林下经济和山区特色经济提供了一条好的种植模式。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开展第三次国家土壤普查,力争到2025年,全面查清全市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土壤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准确掌握土壤质量、性状和利用状况情况,制定分类提升措施,切实保护耕地质量。针对间作套种关键技术及新模式开展联合攻关,根据产业发展需求,开展柑橘、水蜜桃、蜜梨等果树套种试验,研究套种对土壤养分、果树生长及果实品质、不同粮食作物、蔬菜等生长的影响,明确不同果树与不同粮食作物、蔬菜等套种的相互作用,判断套种的可行性,筛选合适的套种模式,成熟后进行示范推广。聚焦土壤瘠薄退化、基础地力下降等“非粮化”复耕土壤退化问题,加强土壤健康培育关键技术联合攻关,研发退化耕地不同障碍因子土壤修复治理、地力快速修复技术。推广稻-油、稻-菜等轮作模式,推广绿肥种植、秸秆还田、有机废弃物资源化、肥料化利用,提高耕地综合产能,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请继续对耕地保护、农业生产给予支持和指导!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13日
(联系人:曾敏 联系电话:89184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