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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1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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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3-07-05 16:41
  •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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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甬农函〔2023〕39号

    徐立华代表:

    您在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宁波区域建立“一村一金融顾问”制度的建议》(第061号建议)收悉。非常感谢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支持,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农业农村部门配合宁波银保监局、宁波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部门,不断提升我市涉农金融服务可得性、覆盖面和满意度,全面助推乡村振兴。

    一、强化监管政策引领。我市连续多年出台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工作文件,对加强农村基础金融服务、下沉金融服务力量、加强农村金融消费者宣传教育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建立村级金融顾问机制,选拔优秀人才担任乡村振兴金融顾问,为村集体经济组织融资保障、防范金融诈骗等提供咨询。

    二、强化金融人才下沉。一是实施交流挂职。如邮储银行等金融机构选派干部担任村书记,结合工作优势,把资源和政策向基层村组织倾斜;如甬城农商行联动江北区庄桥街道,试点“党建联建+驻村指导”工作,18名支行管理人员担任庄桥街道各村党支部“第一书记”、“农村金融指导员”。二是派驻金融专员。如慈溪农商行组建了由247名客户经理构成的金融服务指导员队伍,聘请了694名关心农村金融服务事业的村干部担任金融服务联络员,共同为村民和涉农经营主体金融问题答疑解惑。三是探索建立网格金融员队伍。自2021年起,在慈溪市先行先试组建了由169名农商行基层业务骨干和23名网点支行副行长组成的网格金融员队伍,共计开展金融风险排查、日常走访、点对点宣传服务6084次。四是开展普惠走访活动。全市农商银行均建立了普惠大走访工作机制,定期对所属乡镇、行政村开展“下沉式”走访,全面传导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政策,了解和收集客户融资需求,开展金融知识宣导活动。

    三、强化基础金融服务。2023年3月,我市挂牌成立“金融顾问工作室”,启动实施“通村达户”工作,并成立“金融顾问驿站”,进一步打通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渠道,为农村基层提供金融服务。开展农村基础金融服务专项自查,确保不出现金融机构“空白乡镇”和金融服务“空白行政村”。截至目前,辖内银行机构在全市83个乡镇共设置了748个金融服务网点,保险机构在56个乡镇设置了118个营销服务部,实现银行机构乡镇网点和保险机构乡镇服务全覆盖。

    四、强化金融农村消费者教育。强化银保结对合作,走进农村、社区开展“3•15”教育宣传周、“金融知识普及月”、防范非法集资、防范金融诈骗、老年人智能技术培训等专项宣培活动。2022年面向重点群体开展各类特色宣教活动近2万场次,持续提升农村地区消费者金融水平。制作发布《老年人金融一本通》配套视频,部署全市46家银行2013个营业网点送出《给老年朋友的一封信》13万封。发布《学生金融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与服务规范》,制作推广青少年《红色金融史》标准化课件和视频,金融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工作被《金融时报》报道。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您提出的建议,重点做好几项工作。一是发挥平台载体作用,做好村级金融服务。按照《浙江省地方金融条例》要求,依托“金融顾问驿站”等载体,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支持通过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等现代金融工具,加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保费补贴和担保业务补助等投入,推动金融顾问工作精准高效落地到农业农村发展的急需处,推动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大局。二是发挥部门协同作用,构建基层顾问体系。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协同加强监管引领,鼓励银行保险机构人才、机构和服务下沉,加强内外联动,建成广覆盖的金融顾问体系,提供更多的惠农金融服务。三是发挥宣传教育作用,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配合公安、证监等部门通过现场演示、宣传画、提示语、开设讲座、分发资料、播放视频等形式对农村人员进行宣传,提高农村人员的识骗、防骗能力。加强农村金融消费宣传教育和风险提示,打击农村领域诈骗犯罪,持之以恒做实金融助力乡村振兴工作,促进农民共同富裕。

    感谢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25日

    (联系人:俞跃伟  联系电话:89186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