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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农函〔2023〕38号
汪琰斌代表:
您在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设立宁波市乡村振兴基金的建议》(第041号建议)收悉。非常感谢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支持,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文广等相关部门加大投入发展都市现代农业产业,建设新时代“都市乡村、田园城市”,打造绿色都市农业强市2.0版,助推农业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目前我市已设立政府投资基金3支,总规模115亿元,其中创业投资引导基金10亿元、天使投资引导基金5亿元、产业发展基金100亿元。在投资地域上,围绕我市产业政策目标,重点投向新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产业领域企业,覆盖了我市不同投资领域、不同阶段、不同类型企业融资需求,其中也包含了乡村振兴相关领域。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您提出的建议,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立足当前农业农村新形势新要求,聚焦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乡村建设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盘活金融“活水”,共同助力乡村振兴工作,促进农民共同富裕。
一是会同市财政局、市发改委鼓励引导现有政府投资基金投向乡村振兴领域优质项目。聚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林牧渔业、现代种业、设施装备、绿色农业等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重点领域,继续做好项目库的申报推荐。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推动农业重点项目建设、扶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打造区域产业发展平台。
二是鼓励农业生产体系较为完备的区(县、市)出资设立区级子基金,直接参与到本区(县、市)乡村振兴相关项目建设,同时带动社会资本投入,提升农业产业发展能级。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会同有关部门宣传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的重大意义,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资本有序进入农业农村经济领域。
感谢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25日
(联系人:俞跃伟 联系电话:89186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