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标记:A
甬农函〔2023〕37号
楼尉、钱云松委员:
您在宁波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推动宁波远洋渔业母港转型升级的建议 》(第56号)收悉。经商象山县人民政府,现答复如下:
一、宁波远洋渔业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远洋渔业企业3家,远洋渔船35艘,分别占全省总数的7%和4.9%、占全国总数的1.7%和1.4%,2022年全市远洋渔业产量2.69万吨,占全省总数的4.5%、占全国的1.2%。“十四五”期间,农业农村部严格控制远洋渔船,稳定远洋渔业企业数量,不再新增加远洋渔业企业和远洋渔船的数量,远洋渔业发展规模受限,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市远洋渔业的发展。近年来,我市各级领导高度重视远洋渔业发展,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远洋渔业工作部署要求,以全面提升远洋渔业规范管理水平为目标,夯实基础、注重国际履约,合法合规生产,积极引导企业着力做强、提质提效,稳步推进我市远洋渔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基础,推进产业提档。一方面加强远洋渔船更新建造,2017年12月成功争取并获批编号为“甬利”号(农)船网(2019)Y-200200号南极磷虾捕捞加工船极地项目,总投资近6亿元,排水量1.5万吨的南极磷虾专业捕捞加工船,由宁波欧亚公司负责实施,该船已于2019年底在宁波象山动工建造。截至2022年底,已完成船体工程量的67%。另一方面加强渔船安全设施设备更新改造,主要是对远洋渔船上安装VAST设备,电子渔捞日志及视频监控设备。同时,还通过购置等方式不断充实远洋船只队伍,2022年我市新增了过洋性远洋渔船6艘,远洋渔船数量增加21%。
二是强监管,筑牢安全底线。每年至少召开3次以上的远洋渔业工作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远洋渔业安全管理政策和文件精神,分析远洋渔业安全形势,通报省内外兄弟单位远洋渔船违规及处罚情况,压实远洋渔船涉外安全和生产安全的责任,加强对远洋渔船的风险隐患排查,认真梳理完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应急预案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切实将安全生产规范管理制度、生产安全和涉外渔业安全的防范措施落实海上渔船的船头,严防了涉外和生产安全事件的发生。
三是强履约,合法合规生产。一方面加强对远洋渔船的船位监控,及时发送信息提醒海上渔船船长,重视国际履约细节,合法合规生产,严格执行公海入渔与沿岸国专属经济区界线保持1海里以上安全作业距离和24小时值班瞭望,不发生越界违规捕捞。另一方面严格落实国际履约的细节,如在船队的船体标识上严格按照国际规定在甲板及驾驶台上面和船体两侧进行国际呼号的喷涂,保证呼号清晰,尺寸严格按照FAO大小要求,不会故意遮挡等行为。在无害通过航行上通过他国专属经济区时应收起渔具并捆扎覆盖,高速航行,保持“无害通过”。
四是强素质,提升应急能力。一方面认真总结推广宁波欧亚远洋渔业有限公司“船东股东合一加公司”模式,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提升综合管理能力。另一方面加强对船员的规范使用和管理,实现全市远洋企业无欠薪。企业每年出航前加强应急处置演练培训等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去年11月6日中午12时许,宁波甬发远洋渔业公司下属的秋刀鱼兼鱿鱼钓船“甬发1号”在北太平洋成功救起48名遇险的台湾船员,得到了农业农村部,浙江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和表扬。
二、下一步工作
远洋渔业是战略性产业,是建设“海洋强国”、实施“走出去”战略和“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障国内优质水产品供应、保障国家食物安全、促进双多边渔业合作、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等具有重要意义。针对我市远洋渔业存在的瓶颈等问题,您提出了三点建议,符合我市远洋渔业的客观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践性,也对我市远洋渔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目标和方向。
(一)关于强化顶层设计,推进象山港和石浦港口岸开放方面。您提到的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促进“十四五”远洋渔业主质量发展的意见》,强化顶层设计,我局将根据您的建议参照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促进远洋渔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兄弟省市出台的相关政策,结合宁波的远洋渔业实际,计划在7月底前出台《宁波市关于促进远洋渔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通过政策和资金的扶持,稳定我市现有远洋渔业企业生产规模,提质提量增效,稳步推进我市远洋渔业高质量发展。
对标舟山远洋渔业,现舟山市有远洋渔船600多艘,远洋渔业企业30多家,宁波仅象山、江北两地有3家远洋渔业企业,查找宁波远洋渔业自身的差距和不足,主要是宁波远洋渔业存在体量小、资源缺,以及宁波没有属于自己的综合性远洋渔业基地,也没有远洋渔船可以卸货的开放码头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协调和建议,配合市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强化顶层设计,将宁波的远洋渔业发展规划纳入宁波舟山港的统筹发展规划中,找准宁波远洋渔业发展的定位,着力在象山港和石浦港的口岸开放中,稳步推进宁波远洋渔业的高质量发展。
目前,有关石浦港口岸开放工作方面:2015年2月,交通运输部正式批准新港码头临时开放,截至目前已连续10次成功获批;2019年5月,经东部战区批准,石浦港下湾门航道和石浦港口外锚地正式开放;2020年10月,经东部战区批准,石浦港区新港作业区、雷公山(打鼓峙)作业区、盘基塘作业区、黄湾塘作业实现开放;象山县启动石浦港口岸正式开放的申报程序,相关文件已经上报宁波市政府。
(二)关于建设全产业链远洋渔业综合基地方面。目前因宁波无自主保障的远洋渔业综合基地,我市2家大洋性远洋渔业企业的欧亚公司和甬发公司自捕鱼回运装卸、冷冻冷藏等上游环节的主要业务,以及产品加工、市场营销、后勤补给等下游环节全部集中在舟山,宁波现无法为远洋渔业企业提供完善且高质量的保障。如何充分利用我市有限的远洋渔业资源,发挥宁波的自身优势,重新配置宁波远洋渔业资源,拓展产业空间,推进宁波远洋渔业全产业链发展,实现产业融合,创新突破。
因此,为推进宁波远洋渔业产业结构升级,努力建设形成远洋渔业产业的集聚效应,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已成为当前宁波渔业高质量发展的一个现实而紧迫的任务。针对远洋渔业后劲不足的问题。
一方面要统筹规划,做好服务保障。结合我市当前的渔港经济区规划建设,充分利用我市近海捕捞的渔业资源,以及宁波舟山港开放的优势,并积极融入到宁波舟山港的统筹发展当中。同时要做好服务和保障,设立专项保障资金,通过资金奖补积极鼓励支持企业在象山石浦建设宁波远洋(近海)渔业综合基地,特别是要以欧亚南极磷虾船建造为突破口,加快推进渔船装备升级,支持引进安全、节能、环保的新船型、新材料、新装备与新技术,加快老旧远洋渔船更新建造。同时,与之相配套的远洋捕捞产品紧密的物流运输、市场运作、产品加工等相关的二、三产业,要给予其不低于其他地区类似的优惠政策,并抓好重点区域远洋渔业招商选资的舆论宣传,促进宁波籍和浙江籍远洋渔业企业回归,以及吸引更多的相关一、二、三产业入驻宁波。通过持续加大政策扶持,优化服务保障,促进宁波远洋渔业产业提档升级,推进我市远洋(近海)渔业全产业链发展。
另一方面要培植龙头,增加发展后劲。要联动舟山、台州远洋渔业发展,着重以我市的南极磷虾等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为平台,推动鱿鱼、金枪鱼加工,培育远洋渔业名牌产品,提高远洋水产品利用率和附加值,培育宁波远洋渔业集远洋捕捞、冷链物流、水产品精深加工、市场销售等于一体的远洋全产业链领军企业。
同时,继续支持实施渔场资源探捕,稳定和扩大我市大洋性金枪鱼、鱿鱼、秋刀鱼和极地资源份额。优化远洋渔业生产布局,鼓励远洋渔业企业发展精深加工,通过政策扶持,对我市远洋渔业企业运回鱼进入本市口岸的自捕水产品,按实际运回报关进口的数量给予奖补,提高每吨自捕运回量补助标准,促进更多远洋渔业产品运回市内,抓好自捕产品加工销售,推动宁波市内水产品加工产品的开发,扩大市内优质海产品消费市场的供给。
(三)关于引导转产渔民从事远洋渔业方面。针对减船转产腾出的一批渔民,我们将:一方面继续加强对远洋渔业船员培训,主要依托浙江海洋大学、宁波大学海运学院等渔业船员一级培训机构,对从事于远洋渔业的渔民,每年培训100名远洋渔业职务船员、300名远洋渔业普通船员。通过培训使近海船员掌握远洋渔船的业务技能,提高远洋渔船船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以及应对远洋渔船安全突发事故的能力。另一方面将全市远洋渔业船员和渔船保险全部纳入渔业互保补助,实行和近海渔船、船员同等的财政保费补贴政策。同时,通过继续完善管理制度,落实防范措施,加大涉外安全、生产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国际履约能力。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远洋渔业工作给予支持。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16日
(联系人:施培法 联系电话:89187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