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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455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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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3-07-05 16:27
  •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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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甬农函〔2023〕34号

    郎文琴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公共品牌体系建设 助力农业提质增效的建议》(第455号提案)收悉。非常感谢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支持,经认真研究并商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等部门,现答复如下:

    农业品牌是保障农产品的竞争力和附加值的重要支撑,对于农业经营主体拓展市场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我市大力发展农业主导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实施农业品牌振兴行动,品牌建设取得了明显进展。全市现有农产品商标2.1万件,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28个,有效期内“三品一标”农产品总量为1662个,面积228.3万亩,绿色优质农产品比率在60%以上。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地理标志产品共59件,数量位居全省第一、全国副省级城市第二。品牌农产品种类基本覆盖了农林牧渔各产业,涌现出半岛味道、宁海珍鲜、慈农优选、江北农好、南塘河等一批全品类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及余姚榨菜、慈溪杨梅、奉化水蜜桃等产业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一批代表宁波地域特色的农特“金名片”脱颖而出,基本形成了“产品品牌+企业品牌+区域品牌”的农产品品牌体系。

    在市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创建上,供销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等都进行了深入调研,开展品牌名称和形象设计,制订了《宁波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管理办法(草案)》《宁波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运营方案(草案)》《宁波市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导则》等,拍摄制作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宣传片,完成公用品牌鼓楼旗舰店升级改造,建成奉化旗舰店和南塘老街宁波特色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在长三角等地部署商超宁波特产专柜。将塑造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列入《宁波市供销社发展“十四五”规划》,主动承接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产业公用品牌的创建和运营任务。2022年4月,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通过,成功注册全市唯一一个带宁波行政区划名的涉农产业集群商标“阿拉宁波”。

    针对提案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下步我市将深化调研,做好落实,研究制订宁波市农业品牌三年行动计划,推进我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健全农产品品牌体系。一是培育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鼓励农业经营主体强化品牌意识,加大自主品牌建设,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技术创新应用,促进技术迭代和质量升级,塑造良好的品牌形象。引导品牌主体以消费者为中心,提升品牌规划、运营服务、营销推广、监管保护等能力,打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质量效应的品牌。二是创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加大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培育,积极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地理标志商标和集体商标注册,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政策保障”的原则,聚力打造“阿拉宁波”区域公用品牌+10个县级农产品产业公用品牌的复合品牌体系。支持余姚榨菜、余慈杨梅、奉化水蜜桃、象山红美人、镇海水果番茄、鄞州雪菜、慈城年糕、象山梭子蟹、象山白鹅、长街蛏子等有较高知名度的产业区域公用品牌,优化提升半岛味道、宁海珍鲜、慈农优选、江北农好、四明臻货、南塘河等一批全品类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覆盖产品数量超过700个。

    二、强化农产品品牌运维管理。建立完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管理的标准体系、准入门槛、授权使用制度、风险规避和紧急事件应对机制、运营机制等。落实好市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运营主体,制定管理运营方案,推进线上线下渠道建设,构建以市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为引领的品牌发展战略体系。规范健全市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运作机制,统一标牌、标识、包装物。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政策保障”的原则,完善“阿拉宁波”品牌授权管理手册、“阿拉宁波”品控管理制度,加强品牌培育、品牌标准、品牌管理、品牌宣传、营销推广,引导专业化生产、标准化控制、品牌化销售。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组织在品牌整合、市场推广、行业自律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对区域公用品牌的商标注册保护,将农产品品牌保护全面纳入知识产权大保护体系之中,落实落细各级各相关部门以及生产经营户的主体责任,逐步建立起农产品品牌从注册落地、许可使用、产品溯源、专用标志监管、违法侵权查处等全周期监督保护措施。

    三、完善农产品品牌供应链。一是完善农产品物流体系。完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改造提升产地、集散地、销地批发市场,新建100个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3000平宁波市品牌农产品品控物流中心,建立冷藏、冷冻、常温三温库,设收货区、备货区、拣货区、打包区、备件库,配备先进的打包操作流水线和预包装装料机,为品牌农产品提供公共仓储、分选分级、质量检验、优质包装、订单处理、物流发货等一站式服务。鼓励供销合作社、快递企业、物流企业、农产品配送企业、平台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工物流园等利用既有流通网络优势,优化田头集货、农村快递配送。结合干线物流、异地仓储、航空运输资源等,降低物流综合成本。二是提升加工水平。以精深加工为重点培育壮大一批农产品加工企业,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布局预制菜肴、中央厨房、主食加工、休闲食品、方便食品、净菜加工等业态。新增10家以上市级农业龙头企业,新实施50个以上农业经营主体技改项目,计划总投资2.5亿元。三是强化产销对接和数字赋能。推动农业品牌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商超、进餐企、进网络、进景区。运用数字技术加强品牌运营管理,深入实施“数商兴农”和“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建立数据化选品,开发“农业品牌大脑”场景,利用大数据和各大物流企业的合作,实现品牌产品最优物流线路的设计,通过“冷链运输+生鲜冷配”,确保生鲜类达到全程低温运输。鼓励发展农产品电商直采、定制生产、电商直播、跨境电商、离岸电商等新业态。

    四、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一是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建立健全与品牌建设配套的农业生产基地标准、生产技术规程、产品质量标准等,完善品牌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全链条全过程质量控制标准体系。引导和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各类标准认证和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品字标创建。二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深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建立健全标准化生产、网格化管理、全程化追溯等制度机制,打造完善监管、监测、标准、追溯、共治五大体系。实现所有涉农乡镇(街道)农安网格化管理体系全覆盖、地产主要农产品监测总体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总体目标。三是保障食品安全。持续推进食用农产品纳入“浙食链”系统。加快食用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标准化、运营管理专业化、内部管理规范化、经营服务优质化、社会评价常态化建设。加强检验检测力量,完善农产品产地和市场检测体系。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16日

    (联系人:童建松  联系电话:89184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