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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农函〔2023〕33号
农工党市委会:
贵单位在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数字乡村建设 助力共同富裕提速的建议》(第10号)收悉,我局对建议进行认真讨论研究,结合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大数据局的协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我市深入贯彻落实《2022年数字乡村发展工作要点》《浙江省数字乡村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围绕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打造现代化滨海大都市的目标定位,以数字化改革撬动我市“三农”领域数字化转型发展,持续拓展并应用数字化改革成果,破解“三农”领域瓶颈制约,助力农村产业、生态、文化、治理和农民生活现代化,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水平、乡村全面振兴水平稳步提升。
一、夯实数字农业发展基础,保障数字服务高质量供给
完善乡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健全通信网络基础设施与物联感知体系,提高城乡宽带接入能力,截至2022年12月底,全市网络覆盖率达到96.91%,累计建成5G基站数24672个;省市县三级政务外网提质增效,建设全市智能感知基础平台,物联感知设备实现规模化部署,截至2022年底,全市累计部署窄带物联网基站超6500个,基本实现区域NB-IoT网络全覆盖。
加快政务服务领域改革,着力推进核心业务梳理、场景应用打造、理论制度创新。助力推进“扩中提低”改革,加强共同富裕数据统计监测,建设“四明红”、“宁渔促富”等应用,形成了一批强村富民的新探索、新成果。着力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聚焦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民生实事等重点方面打造应用场景,启动实施灵活就业综合服务应用,完善灵活就业政策体系,迭代升级“浙里新市民”、为民办事“智能速办”应用。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推进5G基站建设和独立组网,力争到2023年底累计建成5G基站超3万个,实现乡镇级以上区域及重点行政村5G信号覆盖,10G-PON及以上端口规模力争超16万个,建成物联感知平台。加快IPv6规模部署及应用,加快存量终端设备IPv6升级改造,增加雪亮工程视频监控点位,加强视频监控网络建设。
二、规划数字乡村顶层设计,赋能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聚焦共性需求,深化乡村治理数字化顶层设计。提炼共性模块、算法、工具、组件、知识库、规则库等,完善涉农数据归集共享,全力支撑数字乡村各类应用场景建设。开展数据分类编码、数据采集与更新、数据结构等方面的顶层设计,建立标准化、数字化、制度化的数据对接和跨部门数据共享工作机制,打通不同部门的数据堵点,扩大涉农数据共享应用。持续推进农业农村业务体系重塑、流程再造,创新管理服务模式,建立无缝对接、高效运行的业务流程。
二是加强统筹规划,构建市级数字乡村“大脑+应用”集成平台。市委改革办、市委农办、市委网信办联合拟定了《数字乡村“大脑+应用”集成改革实施方案》,谋划构建全市集成统一的数字乡村平台。通过强化政府端与市场端、生产端与消费端、服务端与治理端的链接,构建农业农村业务全闭环、主体全上线、地图全覆盖、数据全贯通、服务全集成的“脑级应用+领域应用”体系,实现农业生产、乡村治理和农民服务等领域的统计分析、研判预警和辅助决策功能。目前宁波乡村大脑已贯通浙江乡村大脑,并与各区县打通,封装农业特色规则组件、知识组件、算法组件、模型组件,建立大宗作物识别、病虫害识别等模型,集成22种基础算法,涵盖农田利用、地块识别、大棚监测、水稻、小麦、油菜等49个农作物模型,针对各类农业相关产业知识图谱100余个。
三是巩固数字化成果,完善乡村治理服务平台应用。通过宁波市乡村治理数字化服务平台,提高农业农村领域政府部门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围绕乡村人居环境水平提升、村民互动议事等应用,将治理服务落实到基层。
下一步,我市将加快数字乡村大脑建设。继续抓好“浙农”系列数字经济场景应用在全市范围的推广使用,完成数字乡村大脑一期、种粮一件事、农产品保供应用场景建设,迭代升级“宁波乡村大脑2.0版”。
三、归集数字乡村资源数据,推动涉农数据分类集成
我市通过采集归集“三农”数据,推进“浙江乡村大脑2.0”全面贯通,加大数据更新维护频率。截至目前,浙江“乡村大脑”已实现省市县三级全贯通,账号激活率达到100%,全市归集各类涉农数据2.3亿条,“浙农码”赋码量突破600万次。
一是多渠道归集各类数据资源,建立数据保障体系。积极推进“浙江乡村大脑”贯通,强化各地各条线协同合作,深入做好“三农”数据采集归集、维护更新工作,完成省级数据回流71项,高价值数据386万条,归集完成现有系统数据300项。依托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横向与其他部门协同,纵向与省、市、县、乡、村各层级实现贯通,确定可用涉农数据1500项;应用多源高分卫星、无人机、物联网和互联网技术,获取实时、近实时数据,建立数字乡村数据生产模块及数据库。
二是实施数据分级分类,建立数据全生命周期规范制度。实时梳理并更新归集数字乡村有关数据资源,按照政务数据类型进行数据分级分类划分,完成现有数据的分级分类。加强公共数据的数据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法律和标准,建立数据全生命周期规范制度、数据安全事件管理与响应规范,实现对数据资源的精细化管理和安全防护。
三是探索数智牵引,以数据提升乡村空间治理水平。以“三调”为基础,规范基数转换,统一底图底数,将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精准细化落实到图斑地块,确保图、数、实地相一致。持续推进村庄规划数据入库,开发乡村空间治理数字化场景,丰富村庄规划实施监督和动态完善功能,健全村庄规划动态维护机制和实施监督评估机制,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和乡村治理可视化、数字化、智能化,形成数字乡村建设的合力。
下一步,我市将强化条线协同合作,持续做好“三农”数据采集归集、维护更新工作。全面开展乡村地区规划评估,推进乡村地区规划全覆盖和乡村数字空间治理全覆盖,系统提升村庄规划的实用性、乡村地区景观风貌和乡村空间治理水平。
四、聚焦数字乡村人才引进,促进均等化城乡公共服务
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经济稳进提质、稳就业保民生决策部署,通过壮产业、育主体、搭平台、强服务等举措,不断加大创业就业政策扶持力度,推进人才培育,引导以农创客为代表的各类人才返乡入乡创业就业,努力营造“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就业促进增收”的良好氛围。
一是大力推进“互联网+教育”。促进城乡间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宁波智慧教育互联网学校“甬上云校”入驻名师,讲授适合不同年龄段学生、不同类型的课程,有效推动优质资源流动。重点关注乡村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计划2023年进行市级教育数据中枢迭代升级,为乡村学校数字化治理提供数据支撑,实现全市过半农村中小学5G信号覆盖。
二是强化政策引导,完善创业就业政策体系。实施高校毕业生在农业生产领域创业就业扶持政策,对35周岁以下,符合要求的农业生产领域创业大学毕业生,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补助。对引进大学毕业生就业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给予1-2名聘用人员每人每年1万元的基本报酬补助,区(县、市)财政按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2022年市县两级补助资金超过500万元。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出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实施方案》,对我市农业经营主体和创业大学生,按照基准利率的50%、最高50万元的标准予以贴息补助。
三是强化活动带动,开展双创竞赛做强特色培训。我市先后举办“甬农杯”宁波市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组织参加浙江省农村创业创新大赛,强化引进和培育结合,开展乡村管理服务人才、民间优才、乡土专家等人才培养,分类抓好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高素质农民培训。依托宁波大学、浙江万里学院、宁波财经学院等在甬高校围绕宁波绿色生态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农产品加工、新型融合农业,累计创建团队科技特派员89个。
五、深化下沉应用场景开发,创新数字化生产模式建设
我市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实施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的决策部署,全力推进全球智造创新之都建设和数字经济超常规高质量发展。不断加快数字化应用下沉,创新数字生产模式,推动农业数字化转型,大力发展数字化设施种植、自动化养殖、新技术育种等智慧农业。
一是大力开展数字化生产模式建设。推进数字农业调研试点,以培育数字农业工厂作为发展数字农业、智慧农业的重要载体,实施农业经营主体技改项目和乡村产业数字赋能项目,鼓励主体购置数字化、信息化设备,建设数字农业工厂和未来农场。目前,我市共创建了数字农业工厂52家,其中省级数字农业工厂34家,省级未来农场4家。
二是进一步加快数字乡村应用场景建设。加快建设宁波数字乡村“大脑+应用”集成平台,建设种粮一件事、智慧牧业和地产农产品保供等应用场景。迭代升级宁波乡村大脑2.0版,重点打造宁波市农业产业一张图,逐步实现数据采集、分析、研判、预警等“脑级应用”,实现一图总览、一屏感知、一键掌控。谋划打造智慧农机、品牌农业、农创客等一批新的数字化应用场景。
三是创新提升乡村数字服务内容。完善“三农”一张图应用,推进涉农数字化场景手机端应用,为农业生产管理提供便携、实时、精准服务。大力发展直播电商、订单农业、共享农业、云农场等新业态,农产品网络零售额达到120亿元。抓好“浙农”系列数字经济场景应用在全市范围的推广使用,“浙农码”累计用码赋码量超过1000万次。
下步,我局将以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抓住全面推进三个“一号工程”在“三农”领域落地落实等机遇,继续加大对数字农业工厂、未来农场、数字乡村扶持力度,增加政策引导支持力度,加快推进数字经济与农业深度融合发展,2023年计划新增数字农业工厂20家,培育省级未来农场1家。
最后,感谢贵单位对数字乡村建设提出的宝贵建议,并请贵单位继续关心和支持“三农”工作。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16日
(联系人:陈昱 联系电话:17826863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