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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10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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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3-07-05 16:16
  •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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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甬农函〔2023〕32号

    赵永清代表:

    您在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搭建助农平台促进共同富裕的建议》(第310号建议)收悉。非常感谢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支持,经认真研究并商市商务局、市供销社,现答复如下:

    近年,我市加快线上线下展示展销和助农增收平台建设,在宁波中心城区建设600平方米的宁波供销共富中心,设立10个区(县、市)的县级农产品展示区。建成了鼓楼宁波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宁波市农产品公用品牌奉化旗舰店、南塘老街宁波特色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以及一批区(县、市)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组织主体参加省农博会、中国农交会等境内外各类农业展示展销活动,促进宁波名特优农产品进商超、进社区、进食堂。举办宁波市“过年好货”年货节、农民丰收节、中国(象山)开渔节、茶叶博览会、绿色食品展销会等,通过网上农博、“淘在乡村”等线上平台,组织农业经营主体进行网上销售,取得了较好成效。同时积极发展绿色食品、品牌农产品。全市有效期内“三品一标”农产品总量为1662个,面积228.3万亩,其中无公害农产品1362个,绿色食品277个,农业农村部中绿华夏认证有机食品3个,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产品20个。品牌农产品种类基本覆盖了农林牧渔各产业,涌现出半岛味道、宁海珍鲜、慈农优选、江北农好、四明臻货等一批全品类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及余姚榨菜、慈溪杨梅、奉化水蜜桃等产业区域公用品牌。2020年“阿拉宁波”集体商标注册成功,成为全市唯一一个带宁波行政区划名的涉农产业集群商标,首批授权农副产品8类20多种,已帮助销售本地农产品超1亿元。

    下步,我市将围绕共同富裕总体目标,进一步完善线上线下各类平台,拓展平台功能,助力共同富裕。

    一、完善共富机制和政府主导共富平台建设。一是进一步迭代升级“淘在乡村”微信小程序。按照乡村游、农家乐、特色小吃、绿特优新农产品四大板块,进一步加大各类主体的入驻,拓展功能,按照24节庆,开展系列优惠推介活动,发布相关信息,推介当季农家特色小吃、时令绿色食品、品牌农产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线路等。小程序由宁波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日常运营管理。对入驻农产品,农业农村部门做好质量安全把关。二是加快构建“数字供销”。大力推广“供销鲜选”小程序平台、“甬工惠”电商平台、“宁海珍鲜”数字化平台、“美丽四明山”电商平台等9个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供销线上综合平台,平台农副产品数量达到700种以上。三是持续推进共富工坊建设。重点建设一批来料加工式、定向招工式、电商直播式、农旅融合式、品牌带动式、产业赋能式等6大类型的共富工坊,全年计划新建共富工坊200个以上,开展共富工坊星级评价,协调解决共富工坊的资金、政策、资源等方面的问题,计划举办全市“共富创先对接会”,评选优秀共富工坊,开展共富项目和资源对接,进行共富展示和产品产销等。四是深化强村富民。全面实施《宁波市“扩中”“提低”行动方案》,持续推进闲置农房激活计划,有效激活农村资源,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继续实施好低收入农户农业产业精准帮扶项目,实现低收入农户综合性保险全覆盖,低收入农户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和全市农民人均收入倍差达到0.49。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三年行动,推广村庄经营、飞地抱团、强村公司、片区组团等做法,今年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行政村占比达到70%。新打造一批共富现代化基本单元,今年省级未来社区和未来乡村总数达到85个以上,“一老一小”服务场景总数达到260个以上。实施新型农业主体提升行动、高素质农民培育行动。深化“两进两回”行动,做好“土特产”文章,调查乡村特色产业,挖掘农耕文化,发掘培养一批“田秀才”“土专家”“乡创客”和乡村能工巧匠、乡村非物质文化传承人,对各类农创客加大政策奖励支持力度。

    二、加快建设宁波市数字乡村“大脑+应用”集成平台。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依托浙江乡村大脑现有能力以及宁波市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现有资源,构建数字乡村“大脑+应用”的“1+5+N”体系框架,推动“大脑+应用”融合发展,提升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五大领域服务能力。构建数字乡村大脑能力(包括数据仓、农业农村一张图、数据智能化服务),为上层应用提供基础能力支撑。新建种粮一件事、地产农产品保供,实现种粮业务的全流程管理,提升农产品保供监测及管理能力;升级智慧畜牧应用,实现畜牧数字化管理应用。充分发挥现有应用试点作用,集成智慧农机(农机补贴监管系统)、农村人居环境、渔船精密智控、农田建设、联农共富、闲置农房盘活,形成农业领域现有应用全面推广应用。使数字乡村“大脑+应用”集成平台成为全市农业农村领域的数字化智能化能力中心,成为农户获取信息和政策、开展农业生产经营信息化管理的有力助手。

    三、引导农产品电商发展。一是支持农产品电商企业发展。重点支持宁波海上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宁波点对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宁波瓜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小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宁波本地农产品电商企业发展。完善海上鲜的海上通信服务、海鲜撮合交易服务、供应链服务以及智慧加油服务等功能,组织共富工坊产品在“小六买菜”等平台上专题进行展示销售,发挥瓜瓜农业的采购优势,通过与种植大户、合作社签订订单合同,形成长效、稳定的产地直接采购为合作机制,并及时将市场需求及时反馈给农户,着力解决产销信息不对称。鼓励农业经营主体建设自主电商销售平台或渠道,全年计划新建电子商务专业村260个。二是扩大线上销售渠道。深入实施“数商兴农”和“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建立数据化选品,开发“农业品牌大脑”场景,利用大数据和各大物流企业的合作,实现品牌产品最优物流线路的设计,通过“冷链运输+生鲜冷配”,确保生鲜类达到全程低温运输。鼓励发展农产品电商直采、定制生产、电商直播、跨境电商、离岸电商等新业态,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线上年销售额突破25亿元。

    四、打造全方位线下展销平台。进一步提升改造宁波供销共富中心、鼓楼宁波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宁波市农产品公用品牌奉化旗舰店、南塘老街宁波特色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以及一批区县(市)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厘清宁波市(鼓楼)名优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的产权,发挥地理位置优势,组织农发集团对展销中心进行开发设计,突出特色化发展,吸引各地绿色食品、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入驻。充分利用农业展会、产销对接会、产品发布会等平台及农民丰收节、开渔节等农事节庆活动,策划农产品消费活动,创新消费场景,以节促品,以节兴市,全年计划组织300家次以上农业经营主体参加各类展示展销和推介活动,重点策划举办宁波农业博览会、宁波绿特优新农产品年货展销会、农民丰收节宁波庆丰收活动、中国(宁波)茶博会等展会活动,促进宁波本地农产品销售。积极开展产销对接,推动农业品牌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商超、进餐企、进景区。针对杨梅、水蜜桃等季节性、时令性农产品,及时做好产销对接,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消费帮扶 爱心助农”活动,助力农产品销售。

    五、强化品牌助农增收。加大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培育,积极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地理标志商标和集体商标注册,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政策保障”的原则,打造“阿拉宁波”区域公用品牌。支持余姚榨菜、余慈杨梅、奉化水蜜桃、象山红美人、镇海水果番茄、鄞州雪菜、慈城年糕、象山梭子蟹、象山白鹅、长街蛏子等有较高知名度的产业区域公用品牌,优化提升半岛味道、宁海珍鲜、慈农优选、江北农好、四明臻货、南塘河等一批全品类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覆盖产品数量超过700个,全市乡村特色产业带动主体数量达到5万家以上,带动农户数量达到65万以上。进一步完善“阿拉宁波”品牌授权管理手册、“阿拉宁波”品控管理制度,加强品牌培育、品牌标准、品牌管理、品牌宣传、营销推广,引导专业化生产、标准化控制、品牌化销售。

    六、严把平台农产品质量安全。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建立健全标准化生产、网格化管理、全程化追溯等制度机制,打造完善监管、监测、标准、追溯、共治五大体系。实现所有涉农乡镇(街道)农安网格化管理体系全覆盖、地产主要农产品监测总体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总体目标。引导和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各类标准认证和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品字标创建。持续推进食用农产品纳入“浙食链”系统。加快食用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标准化、运营管理专业化、内部管理规范化、经营服务优质化、社会评价常态化建设。加强检验检测力量,完善农产品产地和市场检测体系。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16日

    (联系人:童建松  联系电话:89184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