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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26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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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3-07-05 15:44
  •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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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甬农函〔2023〕31号

    曹云代表:

    您在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促进新青年下乡带动乡村振兴的建议》(第426号)收悉。经商市人力社保局、团市委,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深入实施“两进两回”行动,通过壮产业、育主体、搭平台、强服务等举措,助力推动以大学毕业生为代表的新青年返乡入乡创业就业,截至2023年一季度,累计培育以大学毕业生为代表的农创客5228名。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大乡村就业创业支持力度。积极实施高校毕业生在农业生产领域创业就业扶持政策,对35周岁以下,符合要求的农业生产领域创业大学毕业生,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补助;对引进大学毕业生就业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给予1-2名聘用人员每人每年1万元的基本报酬补助,区(县、市)财政按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2022年市县两级补助资金超过500万元。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强化对农创客支持服务。出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实施方案》,对我市农业经营主体和创业大学生,按照基准利率的50%、最高50万元的标准予以贴息补助。2022年对387家主体贴息5148万元,其中农业龙头企业、农创客、退役军人等贴息4400万元。

    (二)营造乡村创业就业良好氛围。积极举办和组织参加各类创业创新活动,营造大学生下乡创业良好氛围。2021-2022中国宁波青年大学生创业大赛首次举办“乡村振兴”专项赛,大力支持大学生农创客培育,入围总决赛的10个项目涉及农牧渔业、乡村改造等多个行业领域。同时还先后举办“甬农杯”宁波市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组织参加浙江省农村创业创新大赛,2022年获得二等奖2个、三等奖1个,获奖数量居全省第二,市农业农村局获得第六届浙江省农村创业创新大赛最佳组织奖。

    (三)广泛宣传大学生农创客先进典型。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大学生创业典型、农创客先进事迹,激发大学生返乡创业就业热情。2019年慈溪鲁华芳获共青团中央、农业农村部授予的“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荣誉称号。2021年组织开展宁波市青春助力乡村振兴带头人“青牛奖”寻访活动,寻访优秀青农创客83人,评选出“宁波青牛奖”10强人选,2人获评全国乡村振兴青年先锋,1人获评省“青牛奖”。2022年,2人入选全国农村创业创新优秀带头人典型案例。宁波鄞州姜山归本水稻农场、慈溪市坎墩玉兰果蔬农场等6家农创客经营主体入选浙江省农创客示范基地目录。

    (四)积极开展创业就业培训。强化引进和培育结合,开展乡村管理服务人才、民间优才、乡土专家等人才培养,分类抓好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高素质农民培训。2022年,全市开展高素质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7232人。依托宁波大学、浙江万里学院、宁波财经学院等在甬高校围绕宁波绿色生态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农产品加工、新型融合农业累计创建团队科技特派员89个。

    二、下步打算

    (一)完善农创客培育扶持政策体系。加快研究制定大学生创业就业补贴实施细则,落实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初次创办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的资金补助政策。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创业创新培训,进一步优化我市农村创业创新环境,大力培育农创客,2023年计划培育农创客2000名以上。到2025年,累计培育农创客1万名,辐射带动农民10万名。

    (二)打造农村创业创新平台。健全完善市级农创园扶持政策,鼓励各地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农产品加工园、高新技术园区、电商物流园、农业龙头企业、大中专院校等平台和主体,建设一批资源要素集聚、基础设施齐全、服务功能完善、创业创新成长快、孵化效能强的农创园,为大学生返乡下乡开展创业创新提供平台支撑。到2025年,全市力争建成10个基础设施好、创业环境佳、配套服务优、孵化效能强的农创园。

    (三)创新服务模式营造氛围。整合全市各类农村创业创新平台,引导创业创新要素集聚,组织开展一系列有影响力的活动,打响“宁波农创”品牌,大力宣传农创客典型,营造返乡、下乡创业创新氛围,进一步优化农村创业创新环境,促进以大学生农创客为代表的农村创业队伍不断壮大,推动我市农业经营主体更新换代、新型产业融合发展、现代农业提质增效。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16日

    (联系人:陈棣元  联系电话:89385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