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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专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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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3-07-18 14:53
  •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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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紧紧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以双安双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抓手,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产业的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会同相关部门凝心聚力,全力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工作,助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市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中有进,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一、加强统筹协调,重点工作有序部署推开

    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及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及时谋划部署《2021年宁波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持续深化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成果,落实党政同责、部门监管责任,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调研农安相关工作各一次,局党组听取农安工作汇报1次;对标国家农安市考评指标体系,市政府以国家农安市名义组织开展创建动态评价,并向8个区县市授牌国家农安县。主动做好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迎检相关工作,成立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创建迎检领导小组,先后印发并实施《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迎检工作方案》、《食用农产品大检查大整治大宣传方案》,有力助推创建迎检工作,据悉我市国创工作总体良好。牵头做好国家、省、市三级食品安全政府考评中涉农业农村部门的各项指标、台账任务分解、资料汇集、平台上传、综合反馈等工作,牵头做好农产品安全考核、平安浙江考核、国家信用城市创建、质量强市、质优宁波、健康宁波、农贸市场整改等涉农业农村的创建和考评工作,配合做好乡村振兴、菜篮子、数字化改革等相关工作。

    二、聚焦风险隐患,检验监测持续强化

    牵头制定并实施2021年宁波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市本级安排650万元经费,下达农产品及相关产品定量监测(例行、专项、监督)6520批次。分解部省两级对我市的监测任务,指导各地制定实施农产品监测方案,配合做好抽检工作。全年部、省、市三级例行检测农产品5859批次,总体合格率99.1%,居全省前列。每季度组织召开质量安全形势分析会商会,交流分析风险隐患和治理对策。根据近年来监测情况,将蔬菜、禽蛋、南美白对虾等3(类)个产品作为隐患重点排查对象,制定禽蛋隐患问题整改攻坚方案。为保证我市农安监测工作质量,组织对承担市局监测任务的检测机构开展盲样复检和流程调查。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国庆等重大节假日和重要会议期间部署加大督查执法力度,增加检测批次,保障重大节日重要时段的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敢于较真碰硬,专项整治雷厉开展

    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坚持问题导向,明确“七个一”整治任务和四大整治重点,依法打击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针对重点时节的重点风险品种,陆续下发《关于开展杨梅质量安全专项管控行动的通知》《关于开展杨梅、豇豆、韭菜等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滩涂贝类质量安全监管的紧急通知》,配合相关处站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和农资打假“利剑”系列集中执法行动。按照中央七个部委的统一部署,我局联合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等7家单位迅速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主动作为启动重点品种“11+4+N”机制,及时将茶叶纳入重点治理品种,截至12月底,已梳理重点监管主体(户)数量3095家,出动监管执法人员6547余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3229家次,已办理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执法案件20个,移送司法案件5个。

    四、推进机制建设,提升长效治理能力

    全面试行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制度,每月统计、汇总、通报合格证工作情况。引导规模生产经营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在上市销售食用农产品时规范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县级以上三类生产主体合格证率达100%。遴选了一批农产品追溯标杆企业,推荐宁海、鄞州两地追溯典型案例报农业农村部。不断完善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服务平台,根据部门职责调整,争取到财政预算扩容林特和水产品监管服务模块,积极融入数字化改革,增加阳光农场、检测三环管理、标准化绩效评价、农安信用等数改应用场景,项目计划于2022年6月完工。指导做好3个部智慧监管(红美人、白鹅、水产)试点工作。2021年,全市已有6200多家农产品生产主体信息纳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服务平台,已打印各类“追溯码+合格证”110万多张。根据农业农村部监管司要求,积极探索“阳光农安”监管模式,会同市场监管部门打造阳光农场“合格证+浙食链”多跨场景,配合做好了阳光农场试点与全省浙食链现场会相关工作。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总结推广象山全国农产品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县经验。出台《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方案》,加快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网格化、数字化、规范化、精准化,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

    五、健全工作体系,夯实标准化生产基础

    成立了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宁波市农业农村局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成立(换届)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3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推荐国家行业标准1个(调味鱿鱼制品),申报制修订地方标准4个(三个水产、一个林特),指导制定团体标准2个(白枇杷、果酒),有效期内地方标准 86个。鄞州区姜山归本水稻农场(优质稻生产标准化示范区)等9家主体被授予2020年度“宁波市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称号。以区域优势特色农产品绿色安全生产为重点,指导宁海县白枇杷标准化生产示范创建和验收工作,调研指导慈溪、余姚等地省级标准化生产示范县(一县一品一策)创建申报工作。根据《浙江省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绩效评价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成立宁波市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绩效评价专家库,组织开展了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绩效评价工作,全市48家主体评价等级为B级,148家主体评价等级为C级。绿色食品、无公害、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1395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1155个,比去年增加122个;绿色食品217个,比去年增加55个;地理标志农产品20个,比去年增加4个;农业农村部中绿华夏认证有机农产品3个。辖区内832家农资店全面推行高毒(高风险)农药退市或定点经营,我市农药施用强度为0.149千克/亩,超额完成0.17千克/亩以内的省定目标。

    六、加强宣传培训,树牢各方责任意识

    注重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工作,联合市场监管局在全市多个农贸市场电子屏幕显示宣传标语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结合春耕科技下乡活动,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管控需知》《国家禁用和限用的农药名录》《国家禁用兽药名录》《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等宣传册,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承诺书》,抓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的宣贯工作,宣传引导种养殖主体使用国家标准生产的投入品,严格落实用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等规定。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共运用农民信箱短信、微信公众号、技术推广管理平台等新媒体推送宣传标语23期,信息推送量15000余条次,信息报道13篇,发放农安全宣传资料16680余份,制作电子屏幕30余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