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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农函〔2023〕92号
赵艳莉代表:
您在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提高农房疏理式改造积极性,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的建议》(第194号建议)收悉。经商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广旅游局和市综合执法局,现答复如下。
加强农房疏理式改造,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是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推动农业强国建设,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市陆续出台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等政策意见,深化“千万工程”建设,开展“农村三居”专项行动,打造了一批具有宁波地域特色、生态特色和人文特色的美丽宜居示范村。一是实施梳理式改造。以 “拆、改、建、保”为抓手,分类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梳理、住房改造建设、公共设施整理、文化传承保护,加快构建“千村未来、万村共富、全域和美”新格局。全市已实施梳理式改造村建设1000个,启动创建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227个。二是开展未来乡村创建。以党建为统领,聚焦人本化、生态化、数字化,围绕乡村生产、生活、生态、文化、治理现代化,构建未来乡村产业、风貌、文化、邻里、健康、低碳、交通、智慧、治理等场景,集成“美丽乡村+数字乡村+共富乡村+人文乡村+善治乡村”建设,打造一批彰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风貌的乡村新社区。全市共建成未来乡村38个。三是指导农村住房建设。指导镇乡建立批地建房联审联办制度,推行一站式窗口受理和村级代办服务。深入实施农房建设“十百千”工程,全域推进农房设计通用图集编制,提升村庄设计水平,形成一批示范效应好的农房建设样板。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实施“千万工程”深化年行动,着眼格局美、形态美、生活美,因地制宜推进村庄建设,加快打造“田园城市、都市乡村”新风貌。
一、强化规划引领。全面开展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健全“街道(镇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实用性村庄规划”体系,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建立“一村一图一清单”的村庄规划体系,结合村庄建设用地指标,合理划定村庄建设边界,完善驻村规划师制度。探索规划“留白”机制,预留一定比例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切实保障农民建房所需建设用地,支持改善农村住房条件。鼓励结合新型城镇化、新农村建设,采取公寓式住宅等保障措施,实现户有所居。2023年计划完成58个村庄的规划编制。
二、引导乡村风貌。坚持县域统筹,保障农民合理建房用地需求,实施“十百千”农房改造工程,推进以联户联建、整村建设、集中安置为主类型的农房集中建设,形成一批示范效应好的农房建设样板。全面推行“浙建事”审批系统,严格带图审批,鼓励农户组团连片联建或统建。全域推进农房设计通用图集编制,因地制宜选择建筑设计风格,免费提供200余套统用图集,供农民建房借鉴、参照和选用。实施庭院“降围透绿”和美丽庭院创建活动,推进乡村微改造、精提升。
三、创建和美乡村。组织开展“千万工程”实施20周年系列活动,整体推进和美乡村、未来乡村、数字乡村、艺术乡村多村融合,建设“一环十线”美丽乡村风景线。推动乡村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村庄景区化建设、民宿经济发,推进全市乡村旅游集聚化、品质化发展。新启动建设美丽乡村风景线4条,创建省级和美乡村示范县1个、示范带2条、未来乡村23个、艺术赋能村10个以上,每个区(县、市)重点打造10个具有地域辨识度的和美乡村。
四、提升人居环境。坚持把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厕所“三大革命”一抓到底,新增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典范村50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达到90%以上,新增农村规范化运维公厕1000座。推进城中村改造计划,计划实施改造城中村、城边村、镇中村、镇边村197个,两年内实现全域城市现状建成区城中村清零。2023年新启动实施25个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市财政安排“安居宜居美居”专项资金5000万元。
感谢您的支持,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关心支持。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10日
(联系人:夏国军 联系电话:89187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