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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农函〔2023〕90号
邱新志代表:
您在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房赋能乡村振兴的建议》(第212号建议)收悉。经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大数据局 ,现答复如下。
随着城镇化快速推进,农业转移人员数量不断增加,农村宅基地和住宅闲置浪费问题日益突出。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和闲置农房激活利用改革工作,2019年出台了相关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2020年召开了全市改革工作象山现场推进会,市委改革办每年将这项改革列入市级重点改革任务。截至目前,全市36个镇乡试点基础上,累计已引进开发项目295个,总投资约32.7亿元,激活利用面积约40.2万平方米。象山县闲置农房激活利用集成改革荣获2022年度浙江省改革突破奖铜奖。
我市闲置宅基地及农房虽然取得一定成效,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仍需认真研究解决。诚如您所言,闲置现状底子不清、盘活方向不明、制度保障不全、人才支撑不足等情况,制约着我市乡村产业的高质量发展。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近期正在研究起草相关的政策意见,推进盘活闲置宅基地及农房,将农村闲置资源转化为发展优势,拓宽集体和农民增收渠道,激发乡村振兴活力。2023年全市计划激活闲置宅基地及农房3500幢,至2025年激活1万幢以上。
一、强化顶层设计。加强政策研究,拟订闲置宅基地(农房)激活利用政策意见,以市委农办为牵头单位,会同发改、财政、人社、资规、住建、人行、银监等部门,成立工作推进专班,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细化工作举措,层层落实责任,争取财政支持,加大对激活利用平台建设、项目引进、资源收储、贷款贴息等方面的支持,将闲置宅基地及农房激活利用工作纳入市对区(县、市)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内容,确保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二、创新激活方式。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引导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国有企业、社会资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创客”等多种主体,发展符合本地乡村特点的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积极探索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激活利用方式,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和收益分配机制,支持产业集群化开发,注重多种资源组合式激活,整合资源,统一招商,连片整体开发闲置农房,将闲置农房与农村山、林、田、河、湖、塘等各类闲置低效土地资源相结合,提升资源利用效率。
三、强化数字赋能。依托宁波市闲置农房盘活数字化平台,实现市县数据资源体系一体化归集共享,推进县、镇、村三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建设,建立市县乡村四级联网的闲置宅基地和农房基础数据库,把闲置农房流转纳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集纳闲置感知、资源发布、资源招商、审批服务、过程监督五大功能,打通村民说事、基层治理平台、公安民宿登记等业务系统,形成闭环管理,引领我市乡村数字化改革的新高地,打响“宁波创新、全省共享”的数字化改革品牌。
四、稳慎推进改革。2020年象山列入全国新一轮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积极探索宅基地抵押制度,研究制定农房及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办法,推动金融信贷产品和服务创新,为闲置农房激活利用提供支持。探索“三权分置”条件下,完善评估服务体系,建立市场化的农房抵押价值第三方评估机制,宅基地及农房及使用权作为抵押物的价值评估和处置方式。象山县已建立完善“1+N”制度体系,推动资格权权票、农房抵押贷款、农房流转交易等制度创新,为全国试点探索提供象山做法、宁波经验。
感谢您的支持,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关心支持。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10日
(联系人:夏国军 联系电话:89187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