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务通知
  • 文字:
    保护视力色: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27号建议的答复
  • 阅读:
  • 时间:2023-07-18 11:38
  •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 作者:
  • 类别标记:A

    甬农函〔2023〕89号

    林继军代表:

    您在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全面消除经济薄弱村助推共同富裕的建议》(第227号建议)收悉。经我局与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研商,现提出以下答复意见。

    一、主要工作情况

    近年来,我市强势推进村级集体经济持续提升和“消薄”攻坚行动,取得了较好成效。至2022年底,全市2159个行政村集体经济总收入为77.3亿元,经营性收入38.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43%和12.05%。全市626个经营性收入30万元以下行政村和149个总收入50万元以下行政村实现“双清零”。相对薄弱村实现年总收入9.43亿元,经营性收入2.6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6.1%和107.6%。一是全面压实“消薄”责任。落实党委书记对辖区内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负总责,各地成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专班,结合实际制定了整体“消薄”方案。二是谋划布局一批“消薄”项目。大力推进片区组团发展,各地统筹区域发展资源,布局实施一批见效快、风险小、收入稳的“消薄”项目。全市共安排投资入股企业或园区、购建标准厂房、购建商铺、发展光伏发电等8大类“消薄”项目98个,其中抱团联建项目56个,抱团村数612个。三是深化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深化村庄经营,加大闲置低效资源开发利用,推进农村闲置宅基地(农房)、承包土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等资源资产盘活利用,鼓励村集体参与农业“标准地”建设,深化农村集体产权交易,促进村级集体所有权权能价值转化,提升村集体资产资源价值空间,提升村级集体经济内生动力。全市新增闲置宅基地(农房)激活利用4573宗,发展村级集体服务产业项目800多个。四是强化了资金等要素保障。全市统筹安排“消薄”项目财政计划资金9.6亿元(其中市财政4亿元),用于村级集体经济持续提升行动。强化用地保障,明确按照每个相对薄弱村不低于2亩的标准,预留建设用地,由县乡统筹专项用于“消薄”项目建设。强化农村人才支撑。加强村级班子建设,全年培训共富“领头雁”1000人以上。积极实施“两进两回”行动,支持返乡创业人才参与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建设和管理。

    二、下步工作重点和相关建议答复

    当前我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还存在多方面的制约因素,您分析并提出的发展人才不足、发展空间受限、税收优惠不力等问题和建议,十分到位,是制约发展集体经济的关键难点,对我们下步工作很有借鉴意义。今年我们已明确了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思路和举措。工作重点:进一步深化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积极构建多元参与、产权明晰、经营稳健、分配合理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格局。目标任务:全市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40万元以下行政村全面清零,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行政村占比达到75%。主要举措:一是实施“消薄”攻坚成果巩固行动,持续推进“消薄”项目建设,确保80%以上“消薄”项目建成并产生稳定可持续收益。二是实施深化抱团联营行动,以区(县、市)或乡镇(街道)政府为主导,统筹整合区域资源要素,构建片区发展联合体、共富联合体,组建培育一批强村公司。三是实施村庄经营提升行动,深挖村级发展潜力,大力开发农村闲置低效资产资源,支持村级集体整村流转承包土地、参与农业“标准地”建设、盘活闲置农房,发展村集体经营性项目。在推进这三项行动时,我们进一步加强了人才、资金、土地等要素支撑。

    (一)关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我们从三个方面抓好这项工作。一是加强“领头雁”培育。强化党建引领,全面加强村级班子队伍建设,提升村干部发展和管理集体经济的过硬本领,计划培训共富“领头雁”1000人以上。二是深入实施“两进两回”行动,积极引进村庄经营师、职业经理人,支持返乡进村创业人才以投资、入股等方式参与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建设,为乡村发展注入新鲜血液。积极将懂经营、善管理、发展集体经济意识强的本地能人选为村干部。三是建立完善村干部考核激励机制,实行“基本报酬+绩效考核+集体经济发展奖励”的干部报酬制度,激励村干部干事创业。

    (二)关于规划发展空间。我们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分类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结合村庄布点规划,重点发展规划保留村集体经济,对相对薄弱村实施“一村一策”发展计划。二是拓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空间,进一步强化土地保障,并向相对薄弱村倾斜。落实每个相对薄弱村不低于2亩的预留建设用地,由县乡统筹专项用于“消薄”项目建设。落实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和集体经济发展用地。市县两级安排一定比例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专项用于乡村振兴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此外还明确,镇乡(街道)、村在符合规划前提下,通过村庄梳理式改造等方式,盘活集体经营性用地、闲置宅基地(农房)等存量土地,为发展集体经济提供用地支撑。三是强化了工作考核。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纳入区(县、市)、镇乡(街道)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和乡村振兴工作考核内容,土地要素支撑作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考核的因素之一。

    (三)关于税收优惠政策。近年来我们一直十分重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在制订集体经济持续提升计划和“消薄”攻坚行动方案时,我局多次与市税务部门对接,也多次与省农业农村厅、农业农村部政策改革司等反映,要求给予更好的优惠政策,但这项政策的确定权限在国家税务总局,省和市级无法进行突破,因此税收优惠政策一直未能有效改善。今年4月在农业农村部政策改革会议上,各省、市代表都强烈提出了集体经济发展税收优惠建议,政策改革司收录了这条建议,将在部级层面加强协调对接。

    感谢您的支持,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关心支持。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10日

    (联系人:施国君  联系电话:89292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