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务通知
  • 文字:
    保护视力色: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58号建议的答复
  • 阅读:
  • 时间:2023-07-18 11:24
  •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 作者:
  • 类别标记:A

    甬农函〔2023〕86号

    戚军洋代表:

    您在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支持现代化宜居农房和村庄建设带动农村消费内需的建议》(第358号建议)收悉。经商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广旅游局,现答复如下。

    支持现代化宜居农房和村庄建设,带动农村消费内需,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市陆续出台《关于高水平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政策意见,进一步深化美丽乡村“千万工程”建设,全面打造一批具有宁波地域特色、生态特色和人文特色的美丽宜居示范村。截至目前,我市共启动创建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227个,验收通过165个、42个获省级优秀;2020-2022年新改建农房11.3万户,启动农房改建示范村建设160个;2022年全市农民建房审批6902宗、面积1037亩,落实新增建设用地219亩。

    下一步,我们农业农村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坚持规划引领,督促指导落实好农民审批建房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支持现代化宜居农房和村庄建设,促进带动农村消费内需。

    一、强化规划引领。结合宁波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试点,加快推进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持续深化村庄“多规合一”改革,2022年完成50个村庄的规划编制,2023年计划完成58个村庄的规划编制。探索规划“留白”机制,预留一定比例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建设用地复垦指标优先用于村庄住宅用地,切实保障农民建房所需建设用地,支持改善农村住房条件。研究翠屏山片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开展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完善居住功能,形成多个宜居宜业共富示范村,提升翠屏山中央公园周边村庄风貌。

    二、推进宜居建设。坚持县域统筹,保障农民合理建房需求,实施“十百千”农房改造工程,推进以联户联建、整村建设、集中安置为主类型的农房集中建设,形成一批示范效应好的农房建设样板。全域推进农房设计通用图集编制,因地制宜选择建筑设计风格,免费提供200余套统用图集,供农民建房借鉴、参照和选用。实施庭院“降围透绿”和美丽庭院创建活动,推进乡村微改造、精提升。2023年新启动实施25个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设立“安居宜居美居”专项资金5000万元。

    三、深化艺术赋能。加快推进未来乡村项目建设,迭代更新各类生产、生活、生态场景,强化引领示范,带动提升全市乡村农产品、文旅产品、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启动第三批未来乡村创建工作,2023年全市计划新建未来乡村23个,其中余慈地区12个、翠屏山中央公园区域2个村庄已列入创建名单。立足自然禀赋和人文资源,突出跨界融合,谋划建设一批艺术赋能乡村项目,统筹推进艺术进村、资源盘活、人才培育、氛围营造等工作,促进乡村新兴业态发展。2023年计划打造艺术赋能村50个,其中余慈地区6个以上、翠屏山中央公园区域2个。

    四、科学合理保护。积极发挥市级部门职能作用,抢抓余慈地区统筹和翠屏山中央公园建设机遇期,谋划好布局、整合好资源、完善好配套、发挥好优势,着力打造长三角乃至全国知名的旅游目的地。督导属地政府落实好主体责任,加大片区内各类文物遗址整体保护力度,推进文物遗址的活化利用。加强对区内的整体规划布局研究,包括上林湖越窑遗址在内的各类遗址,从整体上统筹和优化片区功能,进一步加强片区内优秀传统文化的深度挖掘、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把挖掘文化资源、提炼文化特质、赋予时代价值和讲好文化故事有机结合起来,让传统文化彰显亲和力、扩大影响力,更好地“走出去”“扎下根”。

    感谢您的支持,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关心支持。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10日

    (联系人:夏国军  联系电话:89187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