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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85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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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3-07-18 11:09
  •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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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甬农函〔2023〕84号

    黄金德代表:

    您联合胡利嗥等16位代表在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完善乡村资源片区化投入机制的建议》(第385号建议)收悉。经我局与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科技局 、团市委等研商,现提出以下答复意见。

    一、主要工作情况

    乡村片区组团发展模式是慈溪市创新实施的乡村发展模式,这种发展模式打破村庄边界限制,以片区为单元进行统筹布局、科学规划和资源配置,因地制宜地联合片区内行政村共同发展,有效实现片区优势互补、资源共享、要素优化配置,走出一条推动乡村振兴有效路径,现已在全市推广,为我市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乡村片区组团发展作为推进共同富裕的强有力抓手,制定出台《关于深化全域党建联盟建设 推动组团发展共同富裕的意见》,加强党建一体化引领,跨区域、多领域推进乡村片区组团发展。市委组织部推进了全域党建联盟建设,农业农村部门将现代农业发展、和美乡村建设、集体经济发展等工作与片区党建联盟建设相结合,推进片区全方位联合发展,财政、自然资源规划、科技等部门协同配合,加强了对乡村片区的资金、土地、科技、人才等要素支撑。各地因地制宜把有共同愿景、有内在需求、有发展纽带的党组织紧密联接起来,形成强村带动、产业集聚、项目牵引等8种方式,高标准组建600余个全域党建联盟,实现行政村全覆盖。乡村片区全面建立健全了党员联培、骨干联育、活动联办、要事联商、工作联推的“五联”运行机制,明确了一体推进规划实施、抱团发展优势产业、统筹完善公共设施、推动区域协同治理、共同筑牢精神家园等5项重点任务,推动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二、相关建议答复

    您联合16位代表,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集思广益,从规划、土地、资金、人才四个角度提出了建议,这些建议切中乡村振兴的关键环节和制约难点,十分到位,对下步片区组团推进乡村振兴有很强的指导和借鉴意义。我们会继续认真研究,积极吸收,更好推进乡村片区组团发展。

    (一)关于建立健全乡村规划区县市负责制度。市资规局认为“建立健全乡村规划区县市负责制度,把县域范围内的乡村规划职权统一上升到区县市一级”的建议很有价值。正在按照“加强统筹规划,推动村、镇协同发展”开展相关工作,重点是建立规划统筹传导体系,促进镇村协同发展。目前,县级总规、乡镇总规编制正在有序推进。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科学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按照《浙江省市级、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要点》《浙江省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要点》明确各级规划应承担的功能和编制内容,加强规划的逐级传导。县级总规确定村庄分类和布点要求,乡镇总规进行传导,通过科学预测村庄人口,依据户均宅基地、人均村庄建设用地等指标要求,合理确定农村居住用地的位置和用地规模。村庄规划在上位规划明确的相关内容的基础上,按照规划调整、重新编制、通则管理、城镇详规覆盖四种类型,明确既有村庄规划的处置方式,注重规划编制和建设管理中“主体+程序”和“内容+特色”的要求,结合村庄发展和自治的特性,通过“管制+留白”的方式给村庄建设留有弹性空间。同时,乡村地区鼓励将若干个行政村划分为一个规划单元,整体性、系统性地谋划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等内容,因地制宜提出差异化引导要求,突出地域特色,防止乡村建设“千村一面”。

    (二)关于探索开展片区土地资源整合创新试点。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自试点工作方案和试点实施方案批复以来,市资规局围绕“群众满意、耕地改良、粮食增产、防灾减灾能力增强、生态环境改善”的目标,大力推进农用地整治、工业用地整治、村庄整治、生态保护修复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等。目前,结合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试点工作开展,各区(县、市)已划定首批整治示范片区,片区范围不局限于行政区划。在规划编制和项目实施过程中,对于片区内的空间、资源进行统筹谋划,强化资金、政策的集成共享,允许片区内的用地整合和资源流转。以整治片区(单元)为单位,创新综合开发模式,在各整治片区明确以市、县两级国资国企为主,吸引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的整治实施主体,更有效地实现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和利益共享。此外,在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政策中,明确:各区(县、市)在国土空间规划中,按照每个相对薄弱村不低于2亩的标准,预留建设用地,由县乡统筹专项用于“消薄”项目建设;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和集体经济发展用地;支持镇乡(街道)、村在符合规划前提下,通过村庄梳理式改造等方式,盘活集体经营性用地、闲置宅基地(农房)等存量土地,为发展集体经济提供用地支撑。下步市资规局将把片区土地资源整合创新作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抓手,进一步推进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试点,抓好首批整治示范片区建设,优化片区空间规划,强化资金、政策的集成共享,探索创新片区综合开发模式。市农业农村局将加强对各区(县、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用地保障工作指导,统筹用好“消薄”土地政策。

    (三)关于深化创新资金向乡村倾斜制度集成

    一是持续加大财政支农投入力度。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农林水支出达108.9亿元,较上年增加13.3亿元,增长13.9%,增长幅度超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幅(2022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农林水支出增幅4.5%,全国增幅3.7%)。同时落实《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意见》精神,稳步提升土地出让收益用于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比例,2022年总额118.9亿元,比例达到9.86%,在土地出让收入较去年大幅减少的情况下,从总量上继续保持较快增长态势。

    二是多途径争取中央、省级支农资金支持。市财政局多次通过各种渠道,向中央、省争取资金,特别是如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农村综合改革试点等试点项目,要求纳入中央、省试点补助范围,并予以资金支持。市农业农村局也积极做好相关项目的储备申报,协同财政共同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下步市农业农村局将协同市财政进一步加强向上对接,争取省级部门支持,加强项目储备,争取中央项目资金。

    三是强化统筹精准资金投放。市财政采用“大类+工作任务+专项资金”的方式,开展资金整合提升。目前已形成2023年度市级“大三农”财政政策资金整合的任务、政策、资金“三张清单”,兼顾公平和效率,优化涉农项目审批程序,助力共同富裕和美丽乡村建设。市农业农村局加强资金统筹安排,按照支持重点统筹项目布局和资金使用方向,加大资金投入。如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结合村陆域面积、农村人口、农村数量、年度任务和上年县级专项资金金额等因素进行资金分配;集体经济发展资金根据各地相对薄弱村数量和“消薄”绩效分配资金,将财政资金重点投向片区组团的美丽乡村建设、乡村产业振兴和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进一步提升了资金效能。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2年统筹投入市级奖励资金4亿元,市、县、乡三级共统筹安排“消薄”项目财政资金9.6亿元。下步市农业农村局将进一步聚焦片区组团的现代农业、美丽乡村等重点领域,进一步提升政策精准、资金集中、工作合力。加快推进跨县域的“一环十线”美丽乡村风景线,打通县与县、镇与镇、村与村间的关键节点,带动实现全域美丽。2023年计划完成“一环十线”项目投资5亿元。

    (四)关于拓宽增强智力资源导入乡村流通渠道。人才是乡村振兴的关键因素,近年来,我市强化乡村人才支撑,在村级“领头雁”队伍建设、“两进两回”行动、乡村管理和产业发展人才等方面,出台扶持政策、加强人才培育,但由于农村老龄化现象严重,农村公共服务和生活环境相对较差,人才报酬较低,职业上升通道较小,导致农村人才难引难留问题长期间存在。下步就人才支撑方面,我市相关部门将突出农村党建、谋划、管理和产业人才的支撑,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领头雁”队伍建设。继续拓宽村干部选任、挂职、下派等渠道,加强“领头雁”培训,全面提升村干部集体经济发展和共同富裕的过硬本领,全市每年培训共富“领头雁”1000人以上。强化对村干部考核,建立完善“基本报酬+绩效考核+集体经济发展奖励”的村干部报酬制度,激励村干部积极性。

    二是深化“两进两回”行动。加大乡村经济带头人、乡村振兴职业经理人的培养和引进力度,吸引青年、乡贤、大学生、专业技术人员等返乡回乡创业,以投资、入股等方式参与乡村振兴建设项目。

    三是培育提升乡村产业和管理服务人才。深入实施农业产业领军人才培养行动,持续推进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经营人才,全面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水平。推进农村社区化管理服务,加强农村社区工作者配置,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四是强化人才下乡。借助城镇人才优势,强化对农村的人才支撑,加强机关、高校、社团等人才下派,深化农村工作指导员、科技特派员、第一书记等工作,团市委、教育、卫生等部门组织青年干部、师资力量、医疗卫生等专业人才下沉一线,在产业发展、生态改善、教育卫生、文明促进等方面全面发力,推动乡村人才振兴。

    五是加强人才合作。推进高校院所、专家团队与村庄结对,引进外部智力,建设和美乡村与乡村振兴创新联盟,聚合一批乡村规划建设和产业创新领域的专家学者及相关服务工作者,对乡村开展多领域、多专业的合作交流,为宁波市和美乡村建设与乡村振兴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感谢您的支持,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关心支持。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10日

    (联系人:施国军  联系电话:89292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