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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31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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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3-07-18 10:24
  •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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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甬农函〔2023〕75号

    董国波代表:

    您在宁波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第231号《关于尽快出台宁波渔业纾困政策的建议》已收悉,建议中分析的我市海上捕捞渔民面临的困难客观存在,提出的建议十分中肯。我局对本建议办理工作高度重视,与市银保监局等相关单位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供贷款利息补贴和惠渔专项补助的建议

    (一)关于渔民优惠贷款。我局十分重视我市渔民贷款需求,依托宁波市渔业互保协会下属的宁波市渔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积极协调多家银行向渔船提供低息担保贷款,年均提供贷款额度6亿以上,新冠疫情影响期间还出台了减免三分之一担保费等惠渔纾困政策。近年来,继续补贴渔船保险和渔民人身意外伤害保行,补贴比例达到40%。此外市银保监局2022年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指导金融机构对渔民贷款还款给予合理政策照顾。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联合有关单位加强与重点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接,积极为渔民争取低息、便捷、高额度的金融服务。

    (二)关于“双拖”渔船资源养护补贴。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实施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政策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44号),自 2021年起取消渔业生产成本补贴实施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政策,并明确规定“双船有翼单囊拖网(双船底拖网)、单锚张纲张网(帆张 网)、单囊有翼围网(三角虎网)渔船不予补贴”,即海洋伏季休渔补贴和负责任捕捞补贴均不得向双船底拖网(简称“双拖”渔船)发放。针对“双拖”渔船无补助问题,我局计划开展两方面工作:一是考虑我市“双拖”渔船遵守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实际,我局将通过合理途径向农业农村部积极反映情况,为遵守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双拖”渔船申请部分补助。二是积极鼓励“双拖”渔船更新改造为其他资源友好型渔船,并按照规定给予相应补助(资源友好型渔船更新改造是指单船有翼单囊拖网、双船有翼单囊拖网、单锚张纲张网、单船有囊围网渔船拆解报废后重新建造为拖网、张网、单船有囊围网以外作业类型的非木质渔船,补助标准为不超过更新改造相关费用的30%和船长相应上限)。

    二、关于科学制定渔船避风指令的建议

    近年来,我局充分考虑海上渔民利益,力求在保障生产安全的前提下,科学制定考虑航行成本的渔船管控指令。在精准预报方面,与市、县气象及海洋部门建立了联合会商研判制度,及时掌握海况发展趋势,提升管控措施的经济合理性和指令发布与解除的时效性;在科学管控方面,建立了省、市、县及沿海兄弟市四级渔船管理部门管控措施会商制度,提升大风浪渔场管控和避风区域划定的合理性统一性;在经验提升方面,遴选各区(县、市)经验丰富的渔民代表参与到管控措施制定中,积极听取渔民避风建议提升渔船科学管控能力。下一步,将在此基础上,逐步探索“回港指令权限下放到区县一级”的可行性。首先,协调省农业农村厅一同推行中小型渔船和休闲渔船管控权力下放到区县一级。之后,根据推行情况,将管控权限进一步推广到大型渔船。同时,积极协调兄弟沿海市,允许渔船考虑海上避风经济性可以选择异地渔港就近避风。

    三、关于加强外省籍渔船管理的建议

    针对我市外省籍渔船逐年增多,不断挤压本地渔民生存空间,矛盾日益激等影响本地渔民切身利益等问题,我市渔船管理部门将认真履行靠泊港职责,加大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外省籍渔船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外省籍违规跨海区作业的。今年伏休前,完成了实际船东为我市渔民、长期停靠在我市渔港的外省籍渔船情况摸排,并建立了“一船一档”。下一步,将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强化在我省休渔的外省籍渔船监管,要求外省籍渔船严格执行我市休渔规定,全面落实定点休渔、集中监管。渔政部门将加大靠泊港地执法检查力度,加密定期巡查频度,严查外省籍渔船不落实进出港报告制度、不服从防台避风指令、伏季休渔期间违规出海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堵住外省籍渔船监管薄弱漏洞,为本地渔船营造良好的合法生产和渔获物售卖环境。

    四、关于加大减船转产支持力度的建议

    您提出的继续加大减船转产的支持力度,加强渔民转岗就业培训,政策上支持转产渔民从事养殖业等建议,非常具有针对性,我局会同人社等有关部门对您的建议进行了深入分析研究。减船转产一直是我市渔业主管部门解决当前渔业资源不断恶化,渔民收入逐年下降的有效手段。去年,我市投入减船转产资金10亿余元,拆解减船渔船520余艘。下一步,我市将继续落实市级资金对完成年度减船转产任务的区(县、市)发放奖补,加大减船转产支持力度。并联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转产渔民就业帮扶工作。通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金秋招聘月等系列主题服务活动,对有需求的转产渔民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推荐技能培训、就业岗位信息和就业政策。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转产渔民,并按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最低标准给予社保补贴,招用本市户籍人员的享受每人2000元/年的就业贷款贴息政策。引导转产渔民从事包括各类新业态在内的灵活就业,允许以个人名义缴纳工伤保险,属就业困难人员的,享受每月450元(市区标准)的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支持自主创业,自主创业的渔民可按规定申请每年1万元的创业社保补贴和每年最高0.6万元的创业场租补贴,创业资金困难的,可按规定申请最高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享受贴息。

    感谢您对保障我市渔民生计促进渔业纾困工作的重视,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我市渔业发展,我们将根据您的意见建议,努力做好渔业纾困工作,着力解决传统渔民生产生活困境。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11日

    (联系人:马士雷  联系电话:89385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