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市防指应急工作组运行规则》《宁波市农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等相关文件,现制定《宁波市农业自然灾害应急工作运行规则》。
一、组织架构
(一)根据市防指应急响应机制,市农业农村局成立防汛防台抗旱应急工作专班,实行双召集人制度,陆上由分管种植业局领导担任,海上由分管渔业局领导担任。
(二)应急工作专班成员单位为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应急工作专班固定人员原则上一年一定。专班下设:
1.综合协调保障组(种植业和种业管理处牵头)。负责及时传达上级关于做好防汛防台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工作部署,做好工作对接和协调落实,组织参与会商,负责落实值班值守、灾情汇总、后勤物资保障和单位内部安全管理等。
2.信息宣传材料组(办公室牵头)。负责主要领导参加会议、会商等重要材料的起草,负责机关各单位及各区(县、市)防汛防台工作动态及信息汇编,负责预警预报和网络媒体宣传等。
3.专业技术指导组。负责指导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安全、渔业养殖、农家乐、农村、农田、农机具库房设施大棚安全、保险理赔、灾情统计等应急措施落实。每天定时(上午10点、下午4点)向信息宣传材料组报送防灾减灾指导基本情况,指导农业(渔业)主体救灾恢复生产。分设9个专业技术指导组:
(1)渔业安全组。(海洋与渔业执法队牵头)
(2)渔业养殖组。(海洋与渔业研究院牵头)
(3)种植业组。(农技推广总站牵头)
(4)畜牧业组。(农机畜牧中心牵头)
(5)农家乐组。(乡村产业和市场信息处牵头)
(6)农村组。(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牵头)
(7)农机具库房设施大棚安全组。(农业机械化管理处牵头)
(8)保险理赔组。(发展规划与计划财务处牵头)
(9)灾情统计组。(种植业处牵头)
二、运行方式
(一)准备阶段
1.日常阶段。在农业自然灾害相对频发的农时季节到来前,组织工作会议,下发有关通知,部署相关准备工作,各工作组按照部署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2.吹哨阶段。根据市防指办吹哨激活通知,专班进入正式运行,相关人员做好进驻应急工作专班准备。
(二)响应阶段
响应等级 | 重点任务与要求 | 参加应急工作主要人员 |
Ⅳ级响应行动 | 1.局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持防汛防台抗旱工作会商。 2.市渔业指挥部办公室组织风险管控组等有关单位会商。 3.发布局机关应急值班表;收集各区(县、市)应急值班表。 4.市渔业应急处置指挥中心启动防台应急值班。 5.局机关启动领导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专人应急值班值守。 6.应急工作专班启动运行。综合协调保障组及时传达上级关于做好防汛防台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工作部署;专业指导小组每天2次向信息宣传材料组报动态;信息宣传材料组启动媒体宣传、工作动态编制。 7.每日1次收集整理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动态,每日15时向市指办报告工作动态。 8.指导渔船安全转移。 9.视情由局领导带队赴各地实地检查,指导督促做好风险点排查整改及各项防御准备。 10.启动食堂就餐等后勤服务。 | 1.召集人。 2.局办公室、种植业处、渔业处或渔业执法队主要负责人。 3.应急值班值守人员。 4.综合协调保障组、信息宣传材料组、专业技术指导组小组长,综合协调保障组、信息宣传材料组和灾情统计组相关人员启动集中办公。 |
Ⅲ级响应行动 | 在Ⅳ级工作基础上: 1.开展风险隐患查漏补缺。 2.加密预警提示、会商调度频率。 3.完成其他上级指令。 | 1.召集人。 2.局办公室、种植业处、渔业处或渔业执法队主要负责人。 3.应急值班值守人员。 4.综合协调保障组、信息宣传材料组、专业技术指导组各组长和主要成员。 |
Ⅱ级响应行动 | 在Ⅲ级工作基础上: 1.根据市防办指令,派遣相关领导和联络员进驻市防办各指挥组。 2.进一步加密预警提示、调度频率。 3.指导渔船做好锚泊加固。 4.组织参加市防指办会商。 5.按照市防指办间隔时令要求,组织开展灾情统计上报。 6.按照防汛防台抗旱应急工作专班指令要求开展工作。 | 1.召集人。 2.局办公室、种植业处、渔业处或渔业执法队主要负责人。 3.应急值班值守人员。 4.综合协调保障组、信息宣传材料组、专业技术指导组全体成员。 5.白天局领导和副处以上干部。 6.夜间农、牧、渔、农家乐分管领导和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
Ⅰ级响应行动 | 在Ⅱ级工作基础上: 1.进一步加密预警提示、会商调度频率。 2.技术指导组每2小时向信息宣传材料组报送指导情况。 3.按照市防指办间隔时令要求,组织开展灾情统计上报。 4.做好灾后恢复生产救援准备,根据灾情派出服务指导组赴实地核实灾情指导救灾。 5.及时启动保险理赔。 6.形成防台工作总结。各专业指导组起草工作小结报信息宣传材料组。 7.复盘本次应对工作,总结工作经验教训。 | 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全体在职人员24小时上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