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标记:A
甬农函〔2023〕17号
胡引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建议收悉。经有关部门协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农业现代化建设
农业现代化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基础和保障,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任务。近年来,我市聚焦农业生产体系、产业体系、经营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现代农业发展取得较好成效。一是推进农业生产高效化。深入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大力发展种业经济,推进数字农业工厂建设和种养基地数字化改造,不断提高农业科技贡献率、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全市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6%以上,6家种业企业(机构)入选国家种业阵型企业名单,建成省级未来农场5个、数字农业工厂52个、数字化种养基地170个。二是推进农业产业融合化。大力实施农业品牌振兴行动,以“三产三生”融合为路径,推进农业补链延链。累计培育农业龙头企业1760家,建设未来农业园区和都市农业公园8个,A级景区村庄1200余个,农家乐休闲农业营业收入近50亿元,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超1500亿元。三是推进农业经营现代化。大力实施家庭农场“法人化”、农民合作社提质发展、“两进两回”、万名农创客培育等行动,支持农村能人带动普通农民合作创业,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模式。累计培育家庭农场1.6万余户,其中法人化家庭农场683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3987家,其中国家级33家、省级78家;农业龙头企业1760家,其中国家级11家、省级52家。下一步,我局将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主线,持续深化农业“双强”行动,加强农业招商和人才招引,全方位提振乡村数字经济,全领域做大农业科创经济,全链条做强种业“地瓜”经济,全面提升乡村产业竞争力。
二、关于农村现代化建设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现代化建设,持续深化“千万工程”,推动全市乡村面貌发生全方位的历史性变化。一是着力加强统筹规划。加快推进乡镇总体规划、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强化城乡空间碎片化治理。实施“一环十线”、未来乡村等十大建设行动。新增省级新时代美丽乡村示范县2个、示范乡镇11个、精品村211个,启动4条美丽乡村风景线建设。二是着力改善人居环境。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新增垃圾分类典范村50个、规范化运维公厕1000座,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达到90%以上,累计创建省级美丽河湖60条,河道总长842公里。开展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累计列入省级重点村29个、一般村121个。三是着力加快城乡融合。畅通城乡要素流动,推动城乡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发展。全市基础养老金提高到330元/月,户籍人口医保参保率达99.89%、农村等级幼儿园覆盖率达99.8%、村级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建设率达83.73%,农网供电可靠率达到99.99%。下一步,我局将以“千万工程”实施20周年系列活动为主线,以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和亚运会、中东欧博览会举办为契机,加快补齐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短板,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高品质打造“田园城市、都市乡村”新风貌。
三、关于提升农民生活水平
实现共同富裕农民农村是关键。我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深入实施强村富民行动,着力缩小城乡区域差距、促进共同富裕,让农民群众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是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实施村集体经济“消薄”攻坚行动,增强村集体经济“造血”能力,启动抱团项目50个、单村项目37个,实现总收入50万元以下、经营性收入30万元以下的行政村“双清零”。加强乡村产业、集体经济发展用地保障和集体资产管理,提升“三资”数字化监管水平。二是促进农民持续增收。针对农民收入结构,制定多渠道业增收举措,大力发展休闲农民和乡村旅游,加强乡村文化建设,深化农村改革,构建农民增收长效机制。2022年全市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达到45926元,居全国35个大中城市首位。三是开展低收入农户精准帮促。利用数字化帮促手段,健全低收入农户精准识别和监测体系,深化产业精准帮扶和政策兜底保障作用,综合性保险项目“甬有帮扶”累计投保70503人。2022年,全市低收入农户收入21869元,同比增13.8%。下一步,我局将深入实施农民共富促进年行动,大力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做好乡村“土特产”文章,向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要效益,实现农民在家门口增收致富。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28日
(联系人:方彦东 联系电话:89187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