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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117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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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3-05-15 11:39
  •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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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甬农函〔2023〕16号

    郑丹委员:

    您在宁波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宁波市碳汇渔业发展的建议》(第117号提案)收悉。经商市资规局、市能源局,现答复如下:

    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是我国基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责任担当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而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我市农业领域碳达峰,市农业农村局联合相关6部门编制印发了《宁波市农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了四方面发展提升碳汇渔业措施:一要稳步提高海洋贝藻养殖规模。加快构建以浅海贝藻养殖载体的海洋碳汇,2021-2022年全市已增贝藻养殖面积1.5万亩。其中,2023年2月28日下午,全国首单蓝碳拍卖交易在象山县黄避岙乡最终落槌,这场备受瞩目的拍卖会,共吸引了全国各地20多家企业和机构,最终以106元/吨的单价、24.8万余元的总成交价竞拍成功,这其中贝藻碳汇是重要组成部分。二要推动海洋牧场碳汇发展。我市前期已经完成了象山港海洋牧场实验区和渔山列岛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总面积达2250公顷,是我国首批20个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之一,属于渔业资源增殖养护和休闲垂钓于一体的综合型海洋牧场。截止2022年底,海洋牧场示范区内共投放人工鱼礁4.69万空方、三层藻礁20组,并持续开展渔山列岛国家级海洋牧场综合示范区年度监测与评价工作,建立了稳定长效的生态系统碳汇区。三要优化发展立体生态养殖体系。宁波市积极发展生态养殖,推广多层级生态养殖模式、浅海贝藻养殖与集约化循环水养殖设施建设,同时倡导池塘生态混养、稻鱼共生(轮作)等生态养殖模式,促进渔业绿色可持续发展。截至2022年全市共创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52家、省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110家,6个渔业大县均被评为省级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四要推进增殖放流生态补偿碳汇。增殖放流作为一种生态补偿的重要手段,既能修复渔业种群结构,又能丰富区域渔业资源、增强渔业碳汇。近年来宁波市年均投入资金1500万元,大规模放流本地鱼、虾、蟹、贝海水苗种年均10亿尾(颗)以上。通过增殖放流,调整我市自然海域生态网结构,增加海域生物量,增强海洋碳汇功能。市资规局牵头实施了杭州湾南岸海岸带碳汇调查评估和价值核算项目,在全国率先提出了一套海岸带全链条技术方案。市能源局牵头起草并发布了《宁波市促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宁波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政策文件,提出开展光伏资源调查,深化“光伏+”专项行动,因地制宜探索发展“渔光互补”光伏电站。截至2022年末,慈溪滩涂34万千瓦渔光互补电站等项目已建成投产,全市大型滩涂和水面光伏达到113万千瓦,年发电量达14亿千瓦时;中小型滩涂光伏10万千瓦,年发电量约1亿千瓦时。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深化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力争引入海洋碳汇领域的院士工作站。积极开展海洋渔业碳汇技术研究,推进储碳机制与增汇技术方向科研项目立项,鼓励科研机构与大学通过市级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研发途径争取项目立项,促进储碳机制与增汇技术科研成果落地。谋划推进渔山列岛及周边海域资源养护型海洋牧场建设,结合近岸海域开发利用现状,积极规划建设休闲型海洋牧场,如海上风电场融合海水养殖与休闲渔业的海洋牧场,提高其产出能力,带动渔民转产转业,提高示范区的综合效益。加快推广多营养层级综合养殖模式等多种生态渔业模式,构建集中连片的“贝、藻、渔”立体生态循环养殖区。大力发展稻渔产业,打造一批工程标准化、产区规模化、管理智能化的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市资规局将继续围绕海洋生态系统开展深入调查研究,并加快编制《宁波市海洋碳汇能力提升工作方案》。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碳汇渔业发展给予支持。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23日

    (联系人:杨亚妙 联系电话:89187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