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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执法周工作动态(4月10日至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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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3-04-14 15:20
  • 来源:宁波市农业行政执法队
  • 作者:种植业稽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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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周,市农业行政执法队多措并举,助力春耕生产,夯实丰产基础,扎实推进农业执法各项工作,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

    一、组织区(县、市)申报创建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对照创建要求,指导区(县、市)农业行政执法机构从机构队伍、执法保障、规范化提升和执法成效等方面进行完善提升。

    二、做好交办信访件“回头看”工作。4月12日,局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么立坤带队赴宁海县开展农业农村领域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回头看”,现场查看了宁海县利丰牧业有限公司等4个信访问题处理和整改情况,并要求宁海县常态化落实落细管理措施,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三、做好象山柑桔生产事故纠纷调处。4月12日,市农业行政执法队黄开勇副队长带领市、县两级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对涉及象山、宁海两地的柑桔生产事故纠纷根据双方意愿进行了调解,凭着客观事实及双方存在的问题,以减少农户损失,经营户适当进行补偿的原则,最终双方签订了补偿协议并支付了补偿金。

    四、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赴鄞州区开展宠物诊疗专项执法检查,共检查宠物医院、宠物诊所3家,检查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1起,予以立案查处;赴前湾新区开展春耕备耕农机安全执法检查,检查3家农机合作社的机库和田间作业机具,对发现的山东籍农田拖拉机提出了警告;赴镇海区、慈溪市对2022年度涉案单位开展回头看执法检查,共检查兽药经营单位4家,饲料经营单位3家;完成2023年度市本级农作物种子质量双随机监督检查,共检查种子经营主体3家,抽取种子4批次;赴奉化区开展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专项执法检查,防范和遏制污染事故发生,切实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

    五、推进案件办理进程。继续办理高新区农药案,继续调查高新区标签不规范的肥料有关情况。

    六、为强化种子监管,加大豇豆农药残留惩治力度,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2023年全省“绿剑”护农保春耕系列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绿剑”护“芯”专项执法行动通知》、《关于开展豇豆农药残留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