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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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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3-03-07 11:05
  •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 作者:科技教育处
  • 全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市委、市政府“五水共治”决策部署,以示范创建为抓手,明确目标责任,创新推进机制,大力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生态循环农业发展理念不断提升,力度不断加大,氛围不断浓厚,全市现代生态循环农业获得较大发展。

    一、省级综合试点县整县创建成效明显。海曙、慈溪和象山3个区县成功创建2021年度省级“肥药两制”改革综合试点县。成功创建“肥药两制”改革省级农资店建设114家,培育“肥药两制”改革试点主体1161个,建成化肥和农药定额制使用示范方各15个。做好示范农资店、试点主体培育工作,示范农资店、试点主体“活跃指数”分别为90%、80%以上,达到省厅考核要求。

    二、农业领域碳达峰行动方案初步完成。2021年5月以来,多次协调局属相关单位和浙江大学,主动对接省厅和市发改委,4次召开农业领域碳达峰行动方案编制座谈会,认真听取各方面专家意见,对我市的行动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书面征求了各市级部门的意见。12月上旬,组织专家进行了评审。印发《关于成立宁波市农业领域碳达峰工作领导协调小组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宁波市农业领域碳达峰行动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和正负清单的通知》2个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农业各领域碳达峰硬指标、硬举措和硬计划,按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三、清洁田园行动稳步推进。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的通知》,积极探索利用农资销售渠道、农村保洁队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三种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模式并向全市推广。我市共设立县级收储中心6个,农药、农业生产基地等其他回收点1156个,回收网络进一步完善。2021年全市回收农药废弃包装物426吨,处置420吨,回收处置率为98.6%。深入贯彻市生态环境局等4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处理工作的意见》,2021年全市农膜使用量6544吨,回收6035吨,处置率为92%。

    四、美丽生态畜牧业全面推进。围绕“网络、监控、环控、饲喂系统、粪污监测、管理平台”六个方面创建要求,完成13家数字牧场创建工作。统筹推进主体小循环、区域中循环、县域大循环农牧对接体系,全面建立种养点对点、量对量的对接消纳模式,全市规模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8%以上。深入开展兽药减量化和饲料环保化创建,全市共有111家试点场通过评估验收,完成率120.7%。

    五、渔业绿色发展扎实推进。按照农业农村部与省农业农村厅统一部署要求,扎实开展省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县)创建工作,2021年成功创建省级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2个(鄞州、慈溪)、省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38家,完成率为105.5%。扎实推进全市围塘养殖尾水处理设施分类建设,着力推广集中连片池塘养殖尾水多级处理、生态湿地尾水复合净化处理、虾蟹套养尾水原位处理等技术,形成池塘内循环系统,实现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或无害化排放,强化水产养殖自身污染防治。全市已建成144个水产养殖尾水治理示范场(点),涉及全市集约化设施养殖区和主要养殖区,计划到 2022年底前,基本实现规模养殖区(30亩以上)尾水零直排的任务目标。

    六、土壤污染防治有效推进。印发《宁波市污染耕地治理修复规划》、《宁波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实施方案》和《关于做好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的通知》,完成164个点位土样和45个点位水样、农产品的采样与分析化验任务。2021年新安排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示范点建设4个点,每个点一次性补贴15万元,用于技术方案制定、技术措施落实、试验示范与监测和治理效果评价,基本完成耕地土壤质量类别划分工作。

    生态循环农业虽取得较好成绩,但与上级的高要求相比,仍存在着发展氛围不够浓厚、资金投入不够、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不够充分、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支撑体系不够完善等问题。之后生态循环农业重点推进以下六个方面。

    一、全面推进“肥药”两制改革攻坚行动。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化肥农药实名制购买定额制施用的实施意见》,以“肥药两制”数字化改革为路径,通过构建肥药“进销用回”数据闭环,完善农产品质量追溯、“一标一品”申报认定、农业产销一体化对接、主体绿色发展评价、肥药减量统计监测等机制,实现农业绿色发展常态化、长效化。2022年指导镇海区建成省级“肥药两制”改革综合试点县。全市新建化肥、农药定额示范区各15个,示范农资店、试点主体总数分别达到178家、1161家,“活跃指数”分别达到90%、80%以上。

    二、全面推进农业领域碳达峰攻坚行动。农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是全市碳达峰“6+1”行动的重要内容,市本级和各区县市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主动对接国家和省厅有关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我市行动方案。要以化肥农药减量和资源循环利用为重点,把有机肥推广、统防统治、绿色防控、生态种养模式,畜禽粪污和秸秆还田等既能治污、又能降碳的举措作为主抓内容,开展低碳农场建设。2022年全市创建25家低碳农场。

    三、全面推进农业清洁化生产攻坚行动。积极开展以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为方向的离田综合利用,努力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和离田利用率。加大循环节点工程建设和有机肥加工企业扶持力度,健全沼液和养殖粪污的贮运和灌溉系统,推进农牧深度融合。加大农药废弃包装物、废旧农膜回收处置力度。2022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要达到97%,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废旧农膜回收处置率均达到90%以上。

    四、全面推进美丽生态畜牧业攻坚行动。开展畜禽养殖场(户)告知承诺,全面落实养殖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全市畜禽养殖场(户)的告知率和规模畜禽养殖场承诺率达到100%。加强畜禽粪污还田技术指导和服务,指导建设粪污资源化利用配套设施。推进兽药减量化和饲料环保化行动,建立完善兽药饲料采购质量查验、兽药追溯、科学用药等管理制度,督促养殖主体严格执行兽药饲料安全使用规定。

    五、全面推进渔业绿色发展攻坚行动。加大科技创新驱动力度,大力推广发展池塘生态循环水养殖、多层级生态养殖等多种生态健康养殖模式,积极推进省级渔业养殖健康示范场(县)创建和养殖尾水处理设施示范点建设,全市水产养殖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升,水产养殖业科技支撑和服务水平不断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渔业经济实现稳步发展。2022年基本实现规模养殖区(30亩以上)尾水零直排的目标任务。

    六、全面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按照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成果,积极推广低积累品种替代、水肥调控、土壤调理等安全利用措施,建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示范点,形成较完善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体系。2022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要达到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