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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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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3-03-30 12:25
  •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按照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农业农村部门法治政府建设。2022年,办结行政处罚案件650件,行政许可3944件,1件案件被农业农村部评为全国优秀案卷,3件案件被评为全国指导性案例,另3件案件被省农业农村厅评为优秀案例案卷。我局成功创建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市农业行政执法队获得“浙江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市海洋与渔业执法队被农业农村部通报表扬为“中国渔政亮剑2021”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成绩突出集体。

    一、坚持高位推动,全面履行法定职责

    (一)强化工作部署。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落实主要负责人作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推动党中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落实落地。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借鉴典型经验做法,结合我市农业农村实际扎实推动法治建设。进一步压实“关键少数”法治建设责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等法律法规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内容之一。研究部署年度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制定《宁波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将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列入乡村振兴考核,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农业农村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

    (二)强化依法行政。积极防范行政争议,认真落实《宁波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宁波市农业农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合同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充分发挥法治工作机构的职能作用,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目录化管理,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合同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完善政策文件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全年审核合同67份,对6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妥善化解行政争议,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农信访问题,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诉讼2件均由局负责人出庭应诉并胜诉。

    (三)强化涉农立法。配合做好宁波市农业农村领域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工作。完成涉农地方性法规立法项目申报,美丽乡村建设、乡村产业振兴、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现代种业转型、水域滩涂养殖管理等立法项目被纳入市人大常委会地方性法规项目库。有序开展《宁波市水域滩涂养殖管理条例》立法调研论证,完成该项目调研年度任务。积极参与省市多部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法调研和立法意见反馈工作。

    二、推进系统重塑,全面提升执法效能

    (一)深化农业综合执法改革。根据农业农村部和省厅的部署,在自查整改基础上,扎实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执法体制机制基本理顺,执法人员队伍基本到位,办案能力进一步增强。对标打造“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样板的要求,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积极配合基层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加强行政执法协同体系建设,积极推进“监管一件事”“综合查一次”改革。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受到农业农村部法规司主要领导高度肯定,市农业行政执法队获得“浙江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

    (二)提升农业行政执法能力。健全执法制度、强化法治监督、推进规范化建设,全方位推动农业执法能力提升。一是全面落实执法制度。深入实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修订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及集体讨论程序规定》。制定实施我局年度“双随机”监管工作计划,及时认领监管事项,实现随机监管和重点监管事项的全覆盖,“双随机”监管和重点领域监管年度指标任务全部完成。二是加强执法监督。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全市“十佳案卷”评选工作,表彰优秀案卷,督促整改案卷存在的问题,7件执法案件被评为省、部级优秀案件或案卷。三是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执法保障体系建设,举办农药管理条例、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渔业应急处理等培训活动,成功创建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

    (三)突出执法办案主业主责。先后开展“绿剑”“扫雷”“亮剑”“春雷”“商渔共治”“甬舟一体化”“护航二十大”“遏重大”百日攻坚等专项执法行动,着力护航农业稳定发展大局,实现办案数量和质量双提升。成功查办我省历史上最大的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案“甬优”系列稻种知识产权案,被农业农村部评为第二批农业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2022年,农业执法机构检查企业7254家、检查市场308个,渔业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检查14837次,检查渔船8971艘次,清缴违规禁用渔具25280顶(张),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444艘。移送司法部门共31起、涉案人员43名,有力打击涉农涉渔违法行为,妥善维护农民权益和资源可持续利用。

    三、创新普法举措,书写法治服务乡村振兴新篇章

    (一)高规格打造农业农村普法队伍。经过组织报名择优遴选,市农业农村局于2022年5月成立“宁波市农业农村普法讲师团”,由在甬高校专家学者、民商事农业农村领域资深律师、农业农村系统法制及执法人员等共36人组成,均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其中,法学博士学历9人,法学硕士学历25人。讲师团承担全市乡村振兴法治宣传教育,农业农村与海洋渔业法律培训,并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受到省农业农村厅高度肯定。

    (二)高成效开展农业农村普法活动。今年以来,依托普法讲师团,市农业农村局已在我市春耕备耕、开渔节、中国农民丰收节等农事节庆,民法典进乡村、种业监管执法年、伏休禁渔宣传,及农业“绿剑”“利剑”“扫雷”、渔业“春雷”“铁拳”等专项行动期间设点咨询授课,深入田间地头、走渔村上渔船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年初以来共开展讲座培训53场、法律咨询活动21场,受益农民群众6000余人。相关活动在省市相关公众号、官方网站、期刊登载。

    (三)高层次推出农业农村普法成果。今年以来,市农业农村局积极组织普法讲师团成员为省厅录制农民教育课程视频,自主编撰、印制《农业农村常用法律法规选编》和《宁波市农业渔业行政执法典型案例选编》等系列普法用书。普法讲师团成员在法律出版社等主流机构出版《民法典居住权制度的理论与实践》《农村土地与房屋法律问题》等专著,在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受到广泛好评。

    四、践行为民宗旨,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落实改革措施。积极做好政务服务2.0平台应用工作,落实“证照分离”“无证明城市”“全省通办”等改革便利措施,着力优化政务服务效能。全面梳理行政许可事项,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以“应办即办”为原则、“说办就办”为承诺、“一次办结”为目标,不断压缩办结时限承诺,基本实现“即日办”“零跑腿”。

    (二)强化服务保障。坚持服务理念,采取上门服务、绿色通道等方式,提供“店小二”、“保姆式”服务,积极主动解决群众难题,为办事群众提供优质贴心服务。实行窗口前移、人员下沉,多次赴象山、奉化等地现场办公,为渔民提供便利服务。组织全市2023年入渔韩国专属经济区生产渔船人员业务培训,确保我市入韩生产人员合格上岗。

    (三)提升服务质量。进一步明确政务服务窗口和业务单位职责,组织窗口人员参加全市政务系统岗位练兵考级,持续提高政务服务人员的业务能力,促进政务服务效能提升。目前我局共有行政审批事项64项,事项进驻率和窗口办理率均为100%,事项的“网上办”、“掌上办”、“全城通办”、“一证通办”、“跑零次”、“提前办结率”各项指标均达到100%,政务服务事项“好评率”达100%。

    五、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在总结成绩成效的同时,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也存在一些困难与不足。一是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在“三农”工作全局中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少数三农同志认为法治工作比较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农业农村领域立法、执法、依法治理等工作成绩与宁波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市域样板的规格标准,还有一定差距。二是法规工作专业化复合型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目前我市各区(县、市)农业农村部门全职从事法规工作的人员数量普遍较少,法学专业学历背景的工作人员占比较低,专业力量配置不尽合理。

    下步,我局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农民农村共同富裕主线,突出争先、创优、进位,全面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深化农业农村领域“放管服”改革,全面提高农业行政执法效能,切实发挥法治对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引领、促进作用,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和共同富裕先行市贡献力量。

    六、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安排

    (一)强化重点领域立法,建立市级和区(县、市)涉农立法上下联动机制。着力完善农村产权保护、“三农”支持保护、农村改革发展等制度和政策,特别是要加强农村改革决策与立法的衔接,农业农村领域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立法要主动适应涉农改革和发展需要。立法事务是法规工作的基本内容,尽管区(县、市)没有立法权,但要上下同心,形成合力,协同推进我市涉农立法。其一是强化立法信息反馈,各地向市局报告农业农村领域立法(包括立改废释)需求和相关信息;其二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安排有关区(县、市)深度参与或配合市局立法工作(包括立项、起草、论证调研、协调、审查等方面工作)。

    (二)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防范和化解行政争议。一是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一方面要督促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要求,协助起草机构开展意见征集、专家论证、社会风险评估等程序性工作。另一方面要提高审查审核质量,从人员、制度、机制等各要素保障法制审核、公平竞争审查、生态环境保护审查发挥作用,推动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民主合法科学。二是协助做好信访工作。推动信访机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信访问题,配合做好信访工作。协助提出法律和政策专业意见,依法解决涉信访行政争议。三是加强合同合法性审查。落实合同管理制度,切实堵住合同漏洞,防范合同风险。四是做好复议和应诉工作。推动实现行政争议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

    (三)突出执法办案主责主业,深化农业执法变革重塑。坚持心无旁骛干执法,聚精会神查办案。推动实现农业执法领域专门化、农业执法行动专项化、农业执法人员专业化。着力推动体制机制变革、制度变革、执法方式变革。具体抓好三项工作:其一是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要完善法制审核工作制度和机制,提升法制审核专业本领和水平,确保行政执法决定合规。其二是执法案卷评查。真正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倒逼我市农业执法案卷制作水平整体提升和执法办案能力全面增强。其三是能力提升。增强大局意识,提高组织协调能力,督促执法机构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服务全局性工作。

    (四)依托“市农业农村普法讲师团”,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和影响力。落实将普法融入农业农村立法、执法和管理服务全过程要求。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加大以案普法力度,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展重点专项普法活动。除继续利用春耕备耕、中国农民丰收节、开渔节等重要农事节庆开展丰富多彩普法活动外,今年重点启动“法助农企”公益普法活动。深入一线、实地走访,通过举办法律讲座,接受法律咨询,分析法律风险,破解法律难题,为农业企业发展保驾护航。探索发挥专家律师在农业农村招商引资中的法律服务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