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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甬舟一体化”安全联合检查共促海上渔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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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3-03-14 14:22
  •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 作者:宁波市海洋与渔业执法队
  • 3月13日,宁波市海洋与渔业执法队联合舟山嵊泗县海洋与渔业执法队、宁波海事局三江口海事处、江北区农业农村执法队,对停泊在路林市场的渔船进行执法检查,共检查外市籍渔船3艘,立案查处1艘AIS“船码不符”渔船,舟山渔政执法部门现场对2艘嵊泗籍老旧帆张网渔船签定减船转产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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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宁波市与舟山市渔业执法部门,加强密切协作,建立工作机制,创新实施“甬舟一体化”海上渔船安全联合检查,共同促进甬舟海上渔船安全生产。一是开展联合执法,强化安全检查。甬舟两地渔政执法部门紧盯渔业生产时节,提前谋划,制定方案,紧密联系对接,整合执法力量,采取互派主力执法船艇、执法骨干等方式,实施“划片作战”,查透违法死角。2022年以来,甬舟两地渔政、海事部门共开展联合执法行动5次,登临检查渔船115艘,立案查处安全违规渔船37艘,驱离在公共航路上生产渔船57艘。二是强化信息互通,提升监管效能。持续强化协调沟通,紧盯关键节点,紧抓执法重点,紧扣安全红线,聚焦船员不安全行为、船舶不适航状态、商渔船碰撞隐患和恶劣气象渔船管控工作,确保辖区内渔船生产有序开展。去年台风“轩岚诺”、“梅花”登陆期间,两地渔业部门分赴嵊泗渔港、甬江口驻点指导属地渔船防台避风工作,确保两次台风期间两地渔船安全无事故。三是注重宣传造势,营造安全氛围。持续强化船籍港、靠泊港协查共管等“甬舟一体化”联合执法的宣传力度,让甬舟区域内渔船违法违规行为无处藏身。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向船长、船员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实现以执法带动普法,从根源上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发放宣传资料700余份,开展现场普法10余次,有效形成甬舟两地共宣共管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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