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农电〔2023〕6号
2月下旬开始,我渔船主要作业海区逐渐进入春雾季,海雾频发且冷空气影响不断,海上极易产生能见度不良和大风大浪天气,给渔船安全生产带来严重影响。当前正值“除险保安”专项行动决胜阶段,各地务必要克服春节后麻痹思想,积极采取针对性措施,指导各级渔船管理部门及时向作业渔船发送海雾及大风天气预警信息和针对性的安全提醒,全面压实渔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遏制渔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值班瞭望制度
渔船在航行特别是在返航过程中,由于长时间驾驶容易出现“疲劳驾驶”情况。各级渔业主管局、基层渔船管理组织要通过信息平台及时动态干预,督促渔船船长严格遵守值班瞭望制度,特别是在雾季等恶劣天气航行时要实行双人或多人值班瞭望,减速航行,及时发现、处置险情。
二、严格落实编组生产制度
编组生产是保障渔船海上作业安全、实施有效人命救助的关键举措。各地务必教育渔船船长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自觉做好海上渔船编组工作。同时,通过“浙渔安”等监管平台及时督促游离于编组之外的渔船与周边渔船的联络编组,确保海上生产渔船编组全覆盖。
三、严格落实安全检查制度
各地要加强对渔船上救生衣、救生筏、雾钟、声响等安全设备设施的检查,确保完备有效。督促渔船船长在雾季航行中按规定正确使用雾钟、声响等安全设备,避免碰撞事故发生。督促渔船船员临水作业时要穿着救生衣等。要加强春雾季渔船安全执法频次,加大对渔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确保渔船守法有序生产。
四、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值守制度
基层渔船管理组织以及渔业乡镇(街道)、区(县、市)级渔业主管部门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每周值班值守计划由下一层级向上一层级上报,每日由上一层级对下一层级值班值守情况进行抽查;各级渔船监管部门严格落实重大节庆、重要时节、特殊天气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对夜间航行、生产渔船的动态点验,对报警渔船实行一对一监管,及时有效处置夜间“黑色5 小时”各种突发险情。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