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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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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3-02-15 14:10
  •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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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二、2023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三、2023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九、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本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第三部分 名称解释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三、机关运行经费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全市实施“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在法定权限内组织起草农业农村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全市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组织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三)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及配套措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国有农场建设管理工作。

    (四)负责高效生态农业产业体系建设。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家乐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指导农产品营销管理工作和农业国际国内展示展销活动。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林特产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监督落实双多边渔业条约和协定。负责渔场修复振兴、远洋渔业管理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机械、农药使用和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农家乐安全管理工作,指导休闲观光农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保护要求,配合做好农业生态环境污染的调查处理工作。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和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指导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

    (七)负责农业资源管理。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依法开展农业行政许可及其监督管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开展兽医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市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监测动植物疫情疫病,依法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主要农作物种子等农业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市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负责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技术推广队伍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品种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按分工负责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工作。

    (十二)指导监督并组织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农业法治监督和农业法规宣传。指导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和农资信用体系建设,依法查处农业违法行为,指导、协调农业生产事故(纠纷)处理工作。

    (十三)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负责全市农村实用人才队伍的综合管理,牵头制定和实施乡村人才振兴计划,建设农村实用人才数据库。负责农村指导员工作,参与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十四)组织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有关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参与有关农业对外援助项目。

    (十五)拟订市内帮扶促进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督促帮扶促进工作。完成上级扶贫机构交办的有关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持续深化“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高水平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体系和协同处置机制,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推动农业农村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纵深发展,优化农业农村政务服务体系,推动数字化转型,实现“掌上办事、掌上办公”,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十八)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监督管理。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和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宁波市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及局属事业单位预算。具体单位包括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宁波市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及局属事业单位预算。具体单位包括局本级、宁波市农业行政执法队、宁波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宁波市农业农村绿色发展中心、宁波市农机畜牧中心、宁波市乡村振兴促进中心、宁波市海洋与渔业执法队(宁波市海洋与渔业执法队船队)、宁波市海洋与渔业研究院和宁波市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中心预算。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3年收支总预算50667.6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2023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收入预算50667.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9712.57万元,占98.13%;事业收入234.92万元,占0.46%;其它收入10.00万元,占0.01%;上年结转收入710.20万元,占1.40%。

    三、2023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支出预算50667.69万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44.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105.1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500.41万元、农林水支出(类)46244.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1773.52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4806.8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022.07万元,项目支出32838.79万元。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50336.7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9712.57万元、上年结转624.1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44.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105.1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500.41万元、农林水支出(类)45913.6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1773.52万元。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本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0336.71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48714.13万元增加1622.58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度间非经常性项目、预算安排与执行的正常差异影响。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44.00万元,占0.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105.18万元,占4.18%;卫生健康支出(类)500.41万元,占0.99%;农林水支出(类)45913.60万元,占91.21%;住房保障支出(类)1773.52万元,占3.5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44.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0万元增加44.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480.11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36.37万元,增长8.20%,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和工资调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148.13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17.01万元,下降10.30%,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变动。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984.61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70.17万元,增长7.6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和基数调整。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492.33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34.89万元,增长7.6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和基数调整。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36.04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7.90万元,增长8.2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和基数调整。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46.09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4.18万元,增长2.9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和基数调整。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18.2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4.72万元,增长4.1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和基数调整。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8105.8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593.17万元,增长7.90%,主要原因是:编外工资福利编入人员经费。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794.42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193.41万元,下降19.58%,主要原因是:年度一次性项目变动。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5278.81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301.51万元,增长32.72%,主要原因是:编外工资福利编入人员经费。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706.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76.32万元,增长64.31%,主要原因是:年度预算安排执行的年度间差异。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350.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0.56万元,增长3.11%,主要原因是:预算安排执行差异。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1077.5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493.26万元,增长84.43%,主要原因是:增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预算安排。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执法监管(项)1685.83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628.24万元,下降27.15%,主要原因是:编外工资福利编入人员经费。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项)1348.6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064.04万元,增长373.92%,主要原因是:新增农业信息化投入。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业业务管理(项)345.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2.36万元,增长6.93%,主要原因是:预算安排执行的年度间差异。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防灾救灾(项)20.00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1499.07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435.55万元,增长40.95%,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预算。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加工与促销(项)580.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353.46万元,增长156.03%,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执行。

    2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79.00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2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1523.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65.62万元,增长21.12%,主要原因是:新增一次性项目。

    2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渔业发展(项)205.07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813.80万元,下降79.87%,主要原因是:年度一次性项目差异。

    2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1256.5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2.18万元,增长1.8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基本持平。

    25.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21059.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472.02万元,下降2.19%,主要原因是:年度预算安排执行的年度间差异。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762.90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10.62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0.32万元,增长3.1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和基数调整。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763.7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806.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956.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192.7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18.62%。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60.91万元,其中一般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60.91万元,学术交流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对外农业交流、培训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023年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0.39万元,主要用于考察调研、工作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公务接待支出。2023年比上年预算数下降10.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控制和压减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本部门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为0,比上年下降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单位其他资金中安排。

    (四)公务用车运行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91.40万元,主要用于24辆单位保有车辆和1辆派驻车辆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3年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九、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本部门本级等1家行政单位以及宁波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宁波市农机畜牧中心、宁波市海洋与渔业执法队等3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44.75万元,较2022年预算数增加43.41万元,增长2.28%。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274.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8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2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661.2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4辆,其中,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事业单位业务用车18辆。本部门没有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专用设备51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2辆,其中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事业单位业务用车2辆。本部门没有2023年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本部门没有2023年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本部门所有项目支出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拨款预算115996.85万元,项目91个。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部门当年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资金,包括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4.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5.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8.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指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科技人才奖励,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的技术试验示范支出

    19.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指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 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 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 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20.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指反映用于农产品及其投入品的质量安全评估、监测、抽查、 认证、应急处置,相关标准的制定、修订、实施、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21.农业农村(款)执法监管(项):指反映用于农业农村法制建设、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的支出。

    22.农业农村(款)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项):指反映用于农业农村统计调查与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发布,以及农业自然资源调查与农业区划等方面的支出。

    23.农业农村(款)行业业务管理(项):指反映用于农业农村政策研究、规划编制、评审评估、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基本业务管理工作的支出。

    24.农业农村(款)防灾救灾(项):指反映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难救助补助,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

    25.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指反映用于耕地地力保护、适度规模经营、农机购置于应用补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畜牧水产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等方面的支出

    26.农业农村(款)农产品加工与促销(项):指反映用于促进农产品加工、储藏、运输、国内外大型农产品展示、交易、产销衔接、开拓国内外农产品市场及农业产业化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27.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指反映用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支出。

    28.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指反映用于耕地质量保护、草原草场利用,渔业水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品种改良提升,以及农业生物资源调研收集、 鉴定评价、保存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29.农业农村(款)渔业发展(项):指反映用于海洋牧场、现代渔业装备设施、渔业基础公共设施、渔业绿色循环发展、渔业资源调查养护和国际履约能力提升等方面的支出

    30.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31.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指反映对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保农业保险给予的补贴。

    32.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 积金。

    33.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