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应急管理
  • 文字:
    保护视力色:
    关于进一步加强远洋渔业安全管理的通知
  • 阅读:
  • 时间:2023-12-11 11:01
  •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 各有关区(县、市)农业农村局、象山县渔业局,远洋渔业企业,局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有关部署要求,以及全国农业防灾减灾工作推进视频会精神。根据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近期渔业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农渔安函[2023]95号)、《关于切实加强非州项目作业渔船安全管理的通知》(农渔远便函[2023]78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远洋渔业安全管理,切实保障远洋渔船及船员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各区(县、市)渔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辖区远洋渔业企业和远洋渔船管理,认清当前复杂动荡国际形势,提高政治站位。尤其是针对近期远洋渔业非洲项目,我国远洋渔船在几内亚湾海域已发生多起海盗袭击事件,虽已得到妥善解决,但仍需高度关注远洋渔船在相关海域的安全风险隐患。各地要全面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及国家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务院领导工作要求,从统筹发展和安全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做好维护远洋作业渔船和船员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认真分析研判辖区远洋渔船的生产安全和涉外安全的风险,提高应对远洋渔业领域各种风险挑战的能力,进一步提高远洋渔业生产安全和涉外安全防范意识。

    二、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各远洋渔业项目企业要切实加强对船员在生产海域和航行途中相关海域的反海盗培训,以及公海登临检查培训,要制定反海盗应急预案和登临检查预案,明确操作程序及方法,细化责任分工,适时组织培训和应急演练,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各类远洋渔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尤其是在转场生产作业进入相关海域或在相关海域作业时,各企业要加强安保防范,鼓励企业购买相关雇主责任险及渔船安全类保险,在符合入渔国管理要求的前提下,为渔船配备防海盗、网络通讯及视频监控设备,加强日常作业监测,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公海登临检查和履约工作要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南太平洋渔业管理和履约工作的通知》(农办渔[2023]13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北太平洋渔业履约工作的通知》(农办渔[2023]16号)要求抓好落实,做好相关工作。

    作业渔船要严格落实值班瞭望和信息报告制度,确保渔船船位监测设备、卫星电话及对讲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并保持雷达常开,加强远距离扫描和近距离监控,要落实编组生产,夜间要结伴航行,实行灯火管制,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要立即发出警报,启动应急预案,并第一时间通过所属企业向我驻外使领馆和主管部门报告情况,积极配合有关专业部门开展救助。

    三、开展安全隐患“过筛子”排查

    各地要全面压实渔船渔东船长的安全责任,全方位掌握海上作业远洋渔船的船位和监控,密切保持联系,实时关注远洋渔船的动向。要针对当前远洋渔船存在的安全风险,认真汲取兄弟单位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开展安全生产和涉外渔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认真查找不足和管理漏洞。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2023年全国渔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暨渔业平安守护专项行动方案》有关要求,在前期隐患排查基地上,继续督促远洋渔业企业对所有远洋渔船逐一开展风险摸排,重点检查通讯导航、救生消防、防火防水、防海盗设备的配备和维护情况,以及船员持证、培训、应急演练情况等,以及远洋渔船的“一船一档”和管理制度等安全台账建设情况。要严格按照渔业船舶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对排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和证件不符等情况立即整改。对远洋渔船职务船员的配备要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调整海洋渔业渔船职务船员最低配员标准的通知》(农渔发[2023]13号)要求贯彻执行,抓好落实。

    四、加强安全监督指导服务

    今年以来,有关方面材料显示,几内亚湾安全形势不断恶化,我远洋渔船作业风险持续增大,加上今年南太等海域实行公海登临检查,我远洋渔业的涉外和生产安全风险不断增大。加上远洋渔船作业的大洋海域,极易受台风、飓风、风暴潮等灾害性气候影响,安全生产存在较大风险。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对远洋渔业企业的监管和服务,严格要求,明确责任,指导督促企业做好反海盗和公海登检工作,严格落实反海盗工作措施和公海国际履约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全力保障远洋作业渔船和人员安全。

    要建立远洋渔船气象预报预警机制,完善远洋渔船防台等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切实做好远洋渔船的防台和防风暴潮等工作。当前各地和远洋渔业企业要积极做好防御5号台风“杜苏芮”、6号台风“卡努”工作,要根据远洋渔船生产的不同海域,实时监控海上渔船船位,认真落实台风防御措施,加强气象等信息报送和服务,在国内的远洋渔船要做好锚泊加固,以防渔船走锚,确保远洋渔船安全。同时要强化对企业负责人和船员教育培训,提升全体船员遵纪守法意识。要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倒逼远洋渔船规范生产作业。各地渔业主管部门和远洋渔业企业要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守,加强船位监控和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险情事故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全力保障远洋渔业生产安全和涉外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