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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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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3-12-11 10:28
  •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 2023年,宁波市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新时代“三农”政务公开新形势、新要求,以高质量政务公开助力农业强市建设。

    一、细化农业农村领域信息主动公开

    (一)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牵头处室要根据决策事项的推进情况,以目录归集的方式,对各事项的决策草案、制订背景、意见征集采纳情况、会议审议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进行集中展示。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规定,通过门户网站公布决策草案及相关起草说明。

    (二)切实提升重要政策解读质量。重要政策、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及时发布相关解读材料,解读材料要突出核心概念、新旧政策差异、管理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等实质性内容,精准传递政策意图。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

    (三)做好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健全完善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做好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公开,打造高标准高质量“阳光财政”。

    (四)加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信息公开。围绕乡村振兴、“千万工程”、“菜篮子”“米袋子”安全、涉农改革、农业双强行动、农业法制建设等重点工作,及时做好工作推进情况及取得成效相关信息公开,做好标志性成果落地、重大政策创新等集中推介。

    (五)推进涉农政务服务公开。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宁波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开我局系统政务服务工作情况;主动做好“最多跑一次”等办理事项的公开,进一步方便市民群众办事。

    二、优化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

    (六)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强化服务理念,积极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要求。不断提升办理的实效性和答复的精准度,确保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等关键节点全程可追溯。

    (七)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情况信息公开。充分利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民呼我为”留言办理、民生e点通等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三农”问题,提高留言答复质量,展现新时代政府良好形象。

    三、强化政务公开保障举措

    (八)加强组织保障机制。完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作用,强化工作部署、细化工作方案、推进责任落实。加强政务公开“两张清单”监督检查,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效率和质量。

    (九)加强监督考核机制。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对各处室综合考核和工作绩效考核,对违反政务公开相关规定的,视情形予以通报。配合单位请于12月15日前将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报局办公室。

    (十)加强审核把关机制。各部门负责人要加强政务信息、网站信息、新闻通稿的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准确合规,杜绝泄露国家秘密和个人敏感信息。要加强信息员培训,提高政务公开理念、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