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乡村振兴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高水平推进乡村工匠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浙乡振发〔2023〕6号)《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乡村工匠认定工作的通知》(浙乡振函〔2023〕7号)要求,经区(县、市)推荐、专家组评审,拟定72人为宁波市乡村工匠人选,10家工作室为宁波市乡村工匠工作室,现予以公示,排名不分先后。
1、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至12月6日。
2、对拟定人选如有异议,请向宁波市乡村振兴局反映,联系电话:0574-89185158。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附件1:2023年宁波市乡村工匠入选名单
附件2:2023年宁波市乡村工匠工作室入选名单
宁波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