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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宁波市市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评选和监测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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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3-11-27 17:27
  •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 根据市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评选监测办法和有关工作要求,经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自主申报,县级农业农村局审核推荐,市农业局组织有关部门抽查和评审,全市拟新增市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16家,拟监测合格市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78家,拟新增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69家,拟监测合格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377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电话:89184260;  传  真:89385623

    附件:

    1.2023年度拟新增宁波市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16家)

    附件1.2023年度拟新增宁波市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16家)公示.xls

    2.2023年度拟监测合格宁波市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78家)

    附件2.2023年度拟监测合格宁波市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78家)公示.xls

    3.2023年度拟新增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名单(69家)

    附件3.2023 年拟认定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名单(69家)公示.xls

    4.2023年度拟监测合格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名单(377家)

    附件4.2023 年拟监测合格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名单(377家)公示.xls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