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波市农业行政执法队接到一起消费者举报,称其从某电商平台的一家宠物用品店铺购买了4份“犬3项”(犬瘟热、犬细小、犬冠状)检测试纸产品,使用后发现检测结果不准确,疑似假冒伪劣产品。
经调查核实,被举报产品为犬类相关疫病的检测诊断试纸,按照《兽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兽用诊断制品属于兽药,但该产品标签未标注兽药生产许可证号和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等信息,涉嫌为假兽药,该店铺涉嫌经营假兽药。经查,该店铺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外省某市,相关案件线索已依法移交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查办。
随着电商平台和物流行业的繁荣发展,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通过网络购买兽药产品,但网购兽药在享受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很多风险。网络上售卖的兽药包括试剂盒、抗生素、中成药等,都可能被不法分子造假。近年来网络销售假兽药案件时有发生,网络已成为假冒伪劣兽药的“重灾区”。消费者一旦购买使用了假兽药,宠物可能延误病情,而养殖户可能面临巨大经济损失,甚至可能影响食用动物产品的质量安全。
兽药是一类特殊的商品,我国对兽药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有严格的管理要求。在此,市农业行政执法队建议消费者谨慎网购兽药,选择到有兽药经营许可证的实体店或网店购买。同时,消费者可通过兽药包装上的二维码进行辨别,即通过手机下载“国家兽药综合查询”APP,点击“兽药二维码公众查询”扫描产品包装上的二维码,对照显示的兽药产品信息,若查询结果与产品标签不一致,则该产品涉嫌为假兽药;也可通过电脑登录中国兽药信息网,在“国家兽药产品追溯系统”一栏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