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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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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面进入样品检测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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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3-10-18 17:18
  •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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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过野外调查采集、场地风干、粗磨制备、转码流转等多个环节,第一批共计50个土壤样品,含一个平行样和一个质控样,被流转到浙江格临检测股份有限公司,标志宁波市土壤普查工作全面铺开期正式进入检测阶段。

    土壤样品检测环节是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极为重要的一环,检测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土壤数据包括污染和肥力等指标的数据数值,影响整个土壤普查成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要求,耕园地表层样品分析指标包括有机质、pH、重金属、土壤肥力等共计29项物理和化学指标。检测实验室通过细磨、前处理、理化和仪器分析等一系列检测流程,生成检测化验数据。

    为保证检测结果准确性,质量控制至关重要。按照《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和有关检测规范要求,一方面,检测实验室需建立健全内部质控体系,采取仪器设备定量校准、精密度和正确度控制、异常样品复检、交叉检测审核等内部质量控制手段,做好内部质控。另一方面,检测实验室接受国家和省级质控实验室的外部质控抽查和数据核查。从收样、细磨、分析、质控、填报等全流程接受外部质量监督检查。主要检查人员资质、设备设施与场地条件、检测能力、检测方法、质量控制体系等规定条件,对检测技术人员组织岗前培训,实行持证上岗。通过密码平行样品、质控样品、留样抽检和现场监督检查等外部质量控制措施,保证土壤样品各类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所有检测数据通过专家审核后上传至国家土壤普查平台的数据库系统,完成整个土壤普查样品检测分析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