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农电〔2023〕3号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春节期间组织开展“新春大调研、大走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海上渔船平安守护行动”和农村疫情防控工作,以“零事故”为目标,以开展“新春大调研大走访”活动为抓手,从严从细从实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整治化解各类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风险隐患,确保不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生产安全事故,为宁波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环境。
二、活动重点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理解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安全生产提出的新要求,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切实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落在行动上。
(二)开展农渔业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检查渔业企业、农产品生产企业、畜禽屠宰企业、畜牧企业以及农场、农家乐等生产经营单位和场所。重点查处渔业船舶、农机使用、农村沼气方面的安全生产隐患。
(三)开展农村疫情防控情况调研。调研了解当前农村地区新冠疫情发展态势,督导乡(镇)、村对重点人群建立联系制、服务制、责任制落实情况;调研当前疫情对农业生产、农民增收的影响情况;指导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引导;调研当前存在的主要短板和面临的突出问题,优化完善农村疫情防控工作意见建议。
(四)走访求民意解民忧。通过大调研大走访活动,向农(渔)民宣讲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方针、政策等,搜集农(渔)民对农业农村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解决基层在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中遇到的问题和困惑,并及时将相关意见和建议及时汇总上报局安委办。
三、活动方式
市局成立10个由局领导带队工作组(具体附后),利用春节期间(1月21日-1月27日),原则集中在1月23-24日,赴各地开展“新春大调研大走访”活动,具体时间由各组组长自行确定。各区(县、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1月20日前确定走访对象名单,同步开展安全生产和农村疫情防控“新春大调研大走访”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新春大调研大走访”活动是开展“安全宣传五进”和“三联三送三服务”的重要载体,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制定本地活动方案,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地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确保“新春大调研大走访”活动走深走实。
(三)注重宣传实效。各地要结合渔业生产的特点,创新方式方法,拓展农业安全和农村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和服务的新途径,力戒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确保“新春大调研大走访”活动取得实效。
请各地将“新春大调研大走访”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赵东海,联系电话:15888026515)。
附件:宁波市农业农村局“新春大调研大走访”工作组安排表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19日
附件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新春大调研大走访”工作组安排表
分组 | 带队领导 | 督查地点 | 参加单位 | 联络员 | |
1 | 李 斌 | 奉化 | 陆勇军、办公室、 渔业处、渔业执法队 | 石志猛 | |
2 | 卞银江 | 慈溪 | 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 、乡村振兴促进中心 | 王德平 | |
3 | 陈世本 | 海曙 | 农机处、农机畜牧中心 | 胡然挺 | |
4 | 茅黎泓 | 象山 | 产业处、大数据发展中心 | 卢修龙 | |
5 | 蒋大忠 | 江北 | 畜牧兽医处、农业执法队 | 苑志朋 | |
6 | 卓恺浩 | 宁海 | 乡村振兴协调处、乡村振兴促进中心 | 周立峰 | |
7 | 赵新立 | 余姚 | 种植业和种业管理处、农技推广总站 | 贾红军 | |
8 | 徐 娜 | 鄞州 | 科技教育处、绿色发展中心 | 岑丞 | |
9 | 吴英军 | 北仑 |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海洋与渔业研究院 | 蒋蓉 | |
10 | 么立坤 | 镇海 | 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农业行政执法队、 | 丁世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