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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农函〔2022〕80号
陈海珍代表:
您在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创建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的建议 》(第343号建议)收悉。非常感谢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支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我市大力发展主导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实施农产品品牌振兴行动,品牌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全市农业品牌体系初步形成,农业品牌效益逐步显现。全市现有农产品商标2.1万件。品牌农产品种类基本覆盖了农林牧渔各产业,涌现出半岛味道、宁海珍鲜、慈农优选、江北农好、广德湖等一批全品类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及余姚榨菜、慈溪杨梅、奉化水蜜桃等产业区域公用品牌。全市共有有效期内“三品一标”农产品总量为1662个,面积228.3万亩。其中无公害农产品1362个,绿色食品277个,农业农村部中绿华夏认证有机食品3个,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产品20个,绿色优质农产品比率在60%以上。
针对提案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下步我市将深化调研,积极采纳,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做好市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创建。去年我市开展了宁波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创建,进行了深入调研,开展品牌名称和形象设计,组织品牌设计公司设计、专家评审、社会征名和投票等活动,制订了《宁波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管理办法(草案)》《宁波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运营方案(草案)》《宁波市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导则》等,拍摄制作了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宣传片,完成公用品牌鼓楼旗舰店升级改造,建成奉化旗舰店和南塘老街宁波特色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在长三角等地部署商超宁波特产专柜。下步我市将充分发挥政府在人才、资源、公信力等方面的优势,加快实施农业品牌体系建设,加强顶层设计,落实好市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名称和形象设计,同时以四明山区域为重点,打造四明山区域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落实市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品牌运营主体,制定管理运营方案,推进线上线下渠道建设,构建以市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为引领的品牌发展战略体系。
二、加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宣传。加强对区域公用品牌的商标注册保护,规范品牌标准,健全运作机制,统一标牌、标识、包装物。坚持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人特我专”的发展道路,大力发展“精、特、优”的农业产业,支持区县(市)以县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为基础打造特色农产品营销平台以及N家主体自建营销平台,实现“线上”与“线下”两条腿走路。大力发展品牌农业中介服务组织和服务平台,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产业化联合体等组织在品牌整合、市场推广、行业自律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继续支持农业企业参加境外展会,探索搭建国际农产品贸易合作平台,提升国际影响力。
三、探索建立品牌发展相关协会。为便于商标注册申请、品牌运营与品牌发展的需要,积极研究探索以相关研究机构、运营主体和农业主体等组成的宁波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发展促进会,具体承担宁波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授权与品牌管理服务职责,通过产品分级、品牌认证、品牌使用考核等建立健全宁波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发展机制。支持象山柑橘产业联盟、鄞州雪菜协会、余姚榨菜协会等地方品牌协会组织建设。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29日
(联系人:童建松 联系电话:89184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