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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农函〔2022〕76号
杨志阳代表:
您在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深化农创园专业化建设的建议》(第147号)收悉。经商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答复如下。
深化农创园建设是集聚资源要素、优化农村创新创业环境、培育农业发展生力军的重大举措,对推动我市农业经营主体更新换代、新型产业融合发展、现代农业提质增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我市着力打造各类农村创新创业平台,为农村创新创业人员提供创业孵化、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平台支撑等服务。目前全市入选全国农村创新创业监测调查系统的创业创新园区26个,孵化实训基地25个,其中国家级农村创新创业园区3个。创建市级以上青创农场66家,其中省级35家。认定市级以上星创天地33家,其中国家级13家,省级11家。创建省级以上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7个,其中国家级3个,省级4个。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大政策支持引导。2021年我市制定了《中共宁波市委宁波市人民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宁波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共同富裕乡村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的通知》(甬农办〔2021〕14号),提出支持建设各类农业农村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实训基地、大学生农创园、青创农场等。根据《浙江省农业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施十万农创客培育工程(2021-2025年)的意见》(浙农办发〔2021〕12号)等文件精神,市农业农村局起草了《关于万名农创客培育行动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将搭建创新创业平台作为万名农创客培育行动的重要内容,并提出到2025年,全市要建成10个以上基础设施好、创业环境佳、配套服务优、孵化效能强的农创园,实施意见正在征求意见中。将推动农创园建设作为我市地方特色的改革创新举措,并于2021年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任务,以督促各区(县、市)加快推进农创园建设,计划于2025年对各区(县、市)农创园竣工情况验收。
(二)加快设施建设升级。农业设施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基础,完善的设施配套可为农创园筑巢引凤、集聚新兴农业产业提供有力支撑。针对我市农业产业基础设施薄弱、配套设施不完善等问题,市农业农村局开展深入调研,与市财政局制定印发了《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宁波市乡村产业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农发〔2022〕108号)。2022年度计划安排市级财政资金7000多万元加大扶持力度,引导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资本投入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农业设施装备和数字化创新应用等方向,重点是温室大棚、仓储保鲜、数字化等现代设施农业建设。
(三)强化用地要素保障。根据《浙江省村庄规划“一评估两覆盖三提升”专项行动计划》,我市已基本完成村庄规划评估,并制定村庄规划全覆盖的工作计划。根据《自然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省自然资源厅起草了《关于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促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要坚持规划引领,坚持产业融合,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合理布局乡村产业,重点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
(四)突出科技创新驱动。在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安排上,重点支持入驻农业科技园区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承担科技攻关及成果转换项目。鼓励科技特派员与农业科技园区、星创天地依托单位签订科技服务协议,开展科技协同攻关、成果转化、创新创业服务及技术培训等,对绩效评估优秀的科技特派员予以激励。
二、下步打算
下步,我市将针对农创园建设政策集成不够、基础设施不完善、要素资源不足、服务不强等问题,研究出台一系列政策举措,破解瓶颈难题,促进我市农创园高质量建设发展。
(一)加强政策研究,优化发展环境。将农创园专业化运作列入乡村产业新兴业态,加大在创建方式、运营模式、服务功能等方面的探索与研究。加快出台万名农创客培育行动的实施意见,研究农创园建设扶持政策,支持农创园优先申报创建农村创新创业园区(基地)、农业科技示范园、星创天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各级现代农业园区和特色农业强镇。落实人才、用地、用电、用水政策,进一步优化农村创新创业环境。
(二)完善建设标准,加快项目建设。研究制定市级农创园认定标准,完善验收、考核机制,实施一批农创园建设项目。修订《宁波市星创天地备案管理办法》,对通过验收或绩效评估优秀的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及省级以上星创天地予以经费支持。鼓励各地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农产品加工园、高新技术园区、电商物流园、农业龙头企业、大中专院校等平台和主体,建设一批资源要素集聚、基础设施齐全、服务功能完善、创新创业成长快、孵化效能强的农创园,为大学生、退役军人、返乡农民下乡开展创新创业提供平台支撑。到2025年,每个区(县、市)建成1个以上农创园。
(三)科学编制规划,强化用地保障。待省自然资源厅正式下发《关于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促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我市将认真落实文件要求,推进乡村地区村庄规划管控全覆盖,统筹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乡村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和农业产业用地布局,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为农创园选址做好用地保障工作。
(四)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效能。组建宁波市农创客发展联合会,把各类农村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实训基地、农创园等平台纳入服务对象,提供平台对接、项目对接、创业孵化、金融支持等服务。支持科技创新资源向农业科技园区等创新载体集聚,优先支持入驻农创园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示范应用。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29日
(联系人:张雷 联系电话:89186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