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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农函〔2022〕69号
戚军洋代表: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建议》(第291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人的饭碗要牢牢端在自己手里,而且里面应该主要装中国粮;强调要突出抓好耕地保护和地力提升,坚定不移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真正实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李克强总理要求加快构建农田建设新格局,把高标准农田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上述部署要求,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的坚定决心和战略定力,彰显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全局性、基础性和战略性意义。
近年来,我市紧扣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田、土、水、路、林、电、技、管八方面内容,认真贯彻上级决策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有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据调度统计,截止2021年底,全市已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近200万亩,占永久基本农田面积的72.46%(国土二调基数),为守牢我市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奠定了良好基础。一是提高了全市粮食综合能力。通过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了农田防灾抗灾救灾能力,巩固和提升了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据测算,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亩均粮食产能增加10%-20%,稳定了农民种粮积极性,为全市粮食连续多年丰收提供了重要支撑;二是推动了农业生产方式转型升级。高标准农田通过集中连片开展田块整治、土壤改良、配套设施建设等措施,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耕地碎片化、质量下降、设施不配套等问题,有效促进了农业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经营,带动了农业机械化提档升级,提高了水土资源利用效率和土地产出率,加快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推动了农业经营方式、生产方式、资源利用方式的转变,有效提高了农业效益和竞争力;三是改善了农田生态环境。高标准农田通过田块整治、沟渠配套、节水灌溉、林网建设和集成推广绿色农业技术等措施,调整优化了农田生态格局,增强了农田生态防护能力,减少了农田水土流失,提高了农业生产投入品利用率,降低了农业面源污染,保护了农田生态环境。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农业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高,节水、节电、节肥、节药效果明显,促进了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为实现生态宜居打下了坚实基础;四是拓宽了农民增收致富渠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提升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提高了产出效率、增加了土地流转收入,显著提高了农业生产综合效益,从近两年全市建设实践看,平均每亩节本增效约300多元,有效增加了农民生产经营性收入。
同时,经过近几年的建设实践,我们感到在推进过程中,还有些问题和矛盾影响和制约了全市高标准农田的建设和发展。比如耕地资源匮乏且碎片状现象较为普遍。据市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显示,目前全市现状耕地面积218.82万亩,而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已超过200万亩,后续已几无建设潜力。从耕地现状看,农田地块破碎分散,集中连片相对较少,近些年又因城市、交通及开发区等建设存在占用水田补旱地、占好地补差地等“占优补劣”现象,造成建设高标准农田的耕地资源更加匮乏。比如建设标准偏低造成建设内容单一、质量不高。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涉及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排水、田间道路、生态防护、农业科技、农田输配电等,亩均建设成本须在3000元以上。从这几年投资情况看,中央财政补助约为1000元/亩,剩余投资需由市、县两级财政配套,因大多地方财政配套有困难,我市目前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基本上为2000元/亩上下,加之物价上涨、劳动力成本持续走高等成本因素,现有标准难以全面有效实施建设内容,制约项目建设内容、影响工程建设质量,造成建设任务越多,地方财政负担越重。再比如项目建成后,因人财等问题缺乏有效管护。农田建设三分建、七分管。前些年建成的一些项目,由于未能及时有效落实管护责任,管护措施和手段薄弱,后续监测评价及跟踪督导等机制不完善,日常管护不到位,设施设备损毁后得不到及时有效修复,致使部分工程使用年限明显缩短,使用效益大打折扣。另外,部分地方因管护不落实造成高标准农田被占用以及撂荒等现象,未能充分有效发挥高标准农田的作用。
近几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相关文件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及保护利用提出了具体要求,为推动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区域自然资源特点、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土地利用状况等情况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大财政支持及政策配套力度,不断开创农田建设工作新局面,以农业增效促进农民增收。一是挖掘资源潜力,加大建设规模。利用“三区三线”划定、国土空间整治等契机,加大已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力度,到2030年,努力把全市现有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同时,对已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但未达到标准的重点开展提质改造,大幅度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二是提高投资标准,提升建设质量。综合考虑农业农村发展要求、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将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财政补助由目前的2000元/亩左右逐步提高到3000元以上/亩。同时,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监督评估和监测评价等机制办法,切实做好项目招投标、施工、管理、验收等工作,推进农田小块并大块、零碎变整块,切实提高建设质量;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健全管理体系。加强农田建设技术支撑单位和技术服务队伍建设,加大对管理人员、专业技术力量的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大耕地质量监测点建设力度,实现耕地质量监测全覆盖。制定出台《宁波市高标准农田管护实施办法》,采取市、县财政分担办法落实管护资金,加强高标准农田项目建后管护,提高高标准农田使用效益;四是健全管护机制,加大考核激励。在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中,加大对高标准农田建设与保护的考核力度,大比例提高高标准农田考核分值。建立健全市级高标准农田激励评价机制,更大范围地调动各级建设高标准农田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激发各级常委政府、基层群众重视高标准农田、保护高标准农田的热情,共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18日
(联系人:曾敏 联系电话:89184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