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务通知
  • 文字:
    保护视力色: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2号建议的答复
  • 阅读:
  • 时间:2022-09-14 11:42
  •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 作者:
  • 类别标记:A

    甬农函〔2022〕94号

    苏林贝代表:

    您在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发展村集体经济促进共同富裕乡村振兴的建议 》(第122建议)收悉。经我局与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研商,现提出以下答复意见。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基本成效。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巩固党执政基础的重要保障,也是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全市坚持以推进闲置低效资产资源盘活为导向,以打造村级集体经济产业发展项目为重点,积极探索新途径、新模式、新机制,推动村级集体经济进一步发展壮大。至2021年底,全市2159个行政村集体经济总收入为69.98亿元,经营性收入35.0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80%和10.85%,村均分别为323.7万元和162万元。全市所有行政村已达到集体经济总收入30万元且经营性收入15万元以上。

    一是提升了“造血” 功能。坚持以产业发展为支撑,因地制宜盘活资产资源,发展村级绿色经济、融合经济、服务经济等产业项目,有力提升了村级集体经济“造血”功能。2021年全市新增光伏发电、休闲旅游、物业租赁等村级资产资源开发产业项目300多个。

    二是探索创新了发展模式。大力推进党建联盟、“飞地”抱团、镇村联建、结对帮扶、村庄经营等做法经验。各地把有共同愿景、有内在需求、有发展纽带的党组织紧密联接起来,形成强村带动、产业集聚、项目牵引等8种方式,高标准组建600余个全域党建联盟,走出了一条党建统领先富带后富、先进带后进的新路子。

    三是加大了要素支撑。全面加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资金、土地、人才等要素保障。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5000万元,重点扶持相对薄弱村发展“造血”项目。土地方面优先支持保障了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用地;人才方面,深入实施了“两进两回”行动,吸引青年、乡贤、专业技术人员等返乡回乡创业,参与村集体经济项目建设。

    (二)今年以来工作情况

    一是实施集体经济持续提升行动。在省委办、省政府办联合下发《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后,市领导高度重视,多次进行批示,要求提出宁波贯彻落实意见。今年4月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下发《宁波市村级集体经济持续提升行动计划》,明确了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牢固树立共同富裕理念,深入实施以集体经济为核心的“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围绕村级集体经济持续高质量发展,以实现村级运转收支平衡为基本目标,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推动全市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机制向市场化转变、发展方式向增强“造血”功能转变、管理手段向数字化转变,不断壮大相对薄弱村、做强一般村、提升富裕村,实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质量全面提升,成为带动农村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支撑。

    二是起草制订“消薄”攻坚若干举措。今年市委、市政府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纳入打造城乡幸福共富之都、乡村振兴战略、城乡现代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计划实施消除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攻坚行动(下称“消薄”行动)。市委农办牵头起草《宁波市消除村级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攻坚行动方案》,并向市领导汇报,6月2日杨勇副市长批示:“消薄”工作要力补短板,落实落地。“消薄”攻坚行动进一步拉高目标、创新举措、压紧进度,推进村级集体经济跨越式、可持续发展,推动更高水平城乡一体化。近日市委市政府将召开全市村级集体经济“消薄”攻坚行动推进会,总结交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经验,对我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加快推进村级集体经济“消薄”攻坚行动。

    虽然我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取得了成效,但对照我市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发展不平衡性较大。据2021年统计数据分析,全市经营性收入前20%的行政村经营性收入总额为24.68亿元,占全市35.02亿元的70%,而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下的村有986个占45.6%,经营性收入总额2.68亿元占7.6%,其中经营性收入30万元以下的相对薄弱村有627个占29%,经营性收入总额1.26亿元仅占3.6%。二是发展不够充分。一方面,对集体经济发展所需资金、土地等保障要素投入不足;而另一方面,农村还存在大量资源闲置,低效资源资产盘活利用开发挖掘不够。三是相对薄弱村地域分布呈现高度聚集,大多分布在奉化、宁海、象山,以及海曙、余姚两地的四明山区域。这些村大多位于山区和半山区,位置偏远、经济基础薄弱、可有效激活资源少、经营人才缺乏,依靠自身难以实现“消薄”目标,需要实施攻坚行动,注入更多的政府资源,采用联营抱团、飞地抱团等方式,实现集体经济跨越式发展。

    二、下步工作重点

    在收到您的建议后,我们认真研究,积极将您的建议采纳到《宁波市消除村级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攻坚行动方案》中。下步我市将瞄准经营性收入30万元以下行政村,大力推进“消薄”攻坚行动,深化以集体经济为核心的强村富民集成改革,探索党建引领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机制和路径。到2022年底,全面消除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50万元以下和经营性收入30万元以下的行政村,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和经营性收入增长10%以上,全市村民人均集体经营性收入达到1100元以上。。到2026年底,实现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行政村占比达到90%以上。

    (一)“消薄”责任县乡共担。落实落细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构建责任共同体,区(县、市)、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作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共同责任主体,党委书记对辖区内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负总责。县、乡两级对辖区内的相对薄弱村要全面分析研究,围绕增强村级集体经济“造血”功能,由县级为主制定整体“消薄”方案,确保年底全面销号,同时要巩固现有“消薄”成果,确保边缘行政村不出现“返薄”情况。相关村级党组织要主动发挥积极性,全程参与。

    (二)统筹布局发展项目。全面推进全域党建联盟建设,构建发展共同体,将村级集体经济纳入区域经济发展大局。各地统筹区域资源要素,深化联营抱团发展,通过原有项目提质增效、优质项目注入嫁接、新建项目谋划实施等方式,以县级为主在条件较好的区域,谋划实施一批标准厂房等见效快、风险小、收入稳的抱团联建“消薄”项目。通过县、乡统一组建强村公司等方式,保障项目运行管理,并合理调配划分各相对薄弱村在抱团联建消薄项目中的权属,财政资金、土地等折合成股份落实到村,收益分配到村,确保各村的基本收益和“消薄”目标实现。抱团联建消薄项目结合特色工业园区、小微企业创业园、特色小镇等进行统筹谋划安排,重点建设标准厂房等租赁用房、光伏发电等绿色产业、设施农业等特色产业。

    (三)注重多方协同推进。凝聚政府、企业、社会等多方力量,构建新型帮扶共同体,协同推进“消薄”工作。每个“消薄”项目要建立一名县级班子成员和一家机关单位、一家企业、一家金融机构等组成的“消薄”项目服务小组,加强协调和指导。深入实施“三百”结对帮扶行动,实现相对薄弱村结对帮扶全覆盖。村第一书记、农村工作指导员、科技特派员等派出单位,建立“一人派驻、单位压上”的运行机制。国有企业要发挥支持乡村振兴作用,起好结对帮扶带头作用。

    (四)增强自主发展活力。深化“强村富民”改革,推进农村闲置宅基地(农房)、承包土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等资源资产盘活利用,促进村级集体所有权权能价值转化。深入挖掘村级资源资产资金潜力,推进村庄经营,因村制宜发展绿色生态产业、融合经济、服务经济等集体产业项目,拓展增收渠道。探索“财政资金变资产资本、资产资本变集体收入”的增收路径,支持村集体以财政资金、资产资源等入股。深化农村集体产权交易,通过公开交易的方式,提升村集体资产资源价值空间,实现保值增值。积极探索开展“直播带货”、“互联网+农业”等农村电商新兴运营模式。鼓励企业建设县域物流中心和农产品检测中心,使线下的产业发展和线上电商有机融合发展,拓宽农产品销售增值渠道,促进农村集体和农民增收共富。

    (五)保障项目用地。各区(县、市)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应按照每个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不低于2亩的标准,预留建设用地,专项用于安排“消薄”项目建设。“消薄”项目建设用地所需的计划、占补平衡等指标由市资规局予以保障。支持鼓励相对薄弱村开展存量建设用地复垦整理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各区(县、市)要安排一定比例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专项用于乡村振兴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乡镇(街道)、村要在符合规划前提下,通过村庄梳理式改造等方式,盘活集体经营性用地、闲置宅基地(农房)等存量土地,为发展集体经济提供用地支撑。

    (六)加大资金投入。目前,我市市级财政每年安排村级集体经济专项扶持资金5000万元,针对今年“消薄”攻坚行动目标任务,今年和明年市级财政将大幅增加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扶持2021年底经营性收入30万元以下的相对薄弱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由区(县、市)结合“消薄”项目统筹使用。县级加大资金投入,确保“消薄”目标全面实现。同时各地结合乡村产业振兴、美丽乡村建设、低收入农户增收、技改等项目实施,适度安排相对薄弱村参与;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资本参与消薄”项目建设,多渠道拓展“消薄”项目资金来源。鼓励银行保险机构与相对薄弱村合作帮扶,创新“强村贷”“帮扶贷”等金融产品,加大金融支农扶农,助力“消薄”攻坚。

    (七)加强人才支撑。一是加强“领头雁”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村干部集体经济发展和共同富裕的过硬本领,全市每年培训共富“领头雁”1000人以上。建立“基本报酬+绩效考核+集体经济发展奖励”的村干部报酬制度,激励村干部积极性。二是积极引进乡村经营人才。深入实施“两进两回”行动,加大乡村经济带头人、乡村振兴职业经理人的培养和引进力度,吸引青年、乡贤、专业技术人员等返乡回乡创业,以投资、入股等方式参与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建设和管理。三是培育提升乡村产业人才。实施农业产业领军人才培养行动,持续推进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农村电商人才等乡土专业人才培育,打造一支“懂管理、善经营、强带动”的本土人才。四是强化人才下乡。加强机关、高校、社团等人才下派,深化农村工作指导员、科技特派员、第一书记等工作,进一步强化农村发展人才支撑。

    感谢您的支持,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关心支持。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30日

    (联系人:施国君  联系电话:89292116)